<芳华>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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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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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书上情节的分析,编辑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我们对书上人物的认识,我们都需要注重读后感的书写过程,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芳华>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芳华>读后感5篇

读后感篇1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读后感篇2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读后感篇3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读后感篇4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读后感篇5

中华读书报:《床畔》中万红对英雄的坚守,我理解为是价值观的一种坚守;而《芳华》中小曼对好人刘峰的爱,也是一种高尚的价值观的追寻和坚守。您对英雄的书写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比如《床畔》中女护士万红对张谷雨的守护,小说中许多人对陷入昏迷的张谷雨连长从崇拜到视为累赘,渐渐开始遗忘,甚至连他的亲人也准备放弃。但是,万红没有放弃,在几十年的坚守中使自己同样也成为了英雄。您如此反复书写这种坚守,是不是也有英雄情结?不同的时代,是否您看待“英雄”的眼光也有所不同?

严歌苓:写军队题材的小说,大概总是离不开英雄情结,《床畔》和《芳华》都是如此。其实刘峰这个主人公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貌似主人公的映照物,就是说通过对他的态度,以他引起的行为,围绕他产生的故事,产生的人物命运变迁映照出时代变迁导致的人性、价值观变迁。刘峰在小说中的功用,大致等同于《床畔》里的植物人英雄张谷雨。尽管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我们对人性,尤其女性的人性是从来没有信服过的。女性的心理基础,集体潜意识,是百万年的进化史决定的,那就是雌性生物永远选取群落里最有力量、最凶猛、最有权威的雄性作为她后代的雄性基因。

我读过一本影响了国外很多科学家和知识分子的书,叫做《道德动物》(the moral animal),就是讲人类和动物界进化进程中形成的心理学。它激发了我对女性、雌性的心理和行为的推测,就是雌性生物,人类女性对于雄性中的强者(也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英雄)的追求的集体潜意识——这是关乎与通过自身生育而永远延续自己物种的生与灭的本能意识。《芳华》中的女兵们尽管对刘峰这个老好人都是在品行上赞赏和拥戴的,但作为择偶,她们只会屈从雌性集体潜意识;刘峰在群体里无论再“伟大”,但这平凡的伟大,反过来说是伟大的平凡,在女性本能认识中仍然是个弱者。

无论社会赋予这样的好人怎样的英雄定义,但这种定义不可能推翻百万年来女性潜意识里的对于雄性的价值判断。所以《芳华》中的独唱女演员林丁丁不可能爱刘峰这样的平凡英雄,从而造成整个一场悲剧。应该说,《芳华》主人公是何小曼。何由于自身独特的身世,选择了悖逆雌性集体潜意识的情感归宿。《芳华》也是讲述了人性的迫害本能;何小曼是这种负面人性的牺牲品,只有这种牺牲品才能对于刘峰的善良产生强于一切的饥渴。

中华读书报:刘峰有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他以“模范标兵”的姿态在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却因一次“触摸事件”遭遇人生巨大转折。他的一生大起大落,令人伤感。

严歌苓:是的,假如我们把雌性集体潜意识里对于雄性的伟大分为:凶猛(群落中与同性角斗的胜出者,以及捕杀猎物的机智和力量)、残酷(对于敌手的残酷杀灭)、霸气、勇敢(挑战更强者,如大卫挑战巨人)。对立于这些强者素质的善良是一种宗教理想,在强者素质面前,善良看起来是多么柔弱!女性必须要为自己的儿女们寻求最安全、最富足的出生和养育环境,善良这项素质是多么文不对题;善良甚至是有害于女性的儿女们的生存安全的。所以原始社会“骏马和美女都是酋长的”,中国过去和当今都存在明或暗的外室就说明了这种集体潜意识。

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

中华读书报:《芳华》中几个女兵的命运,令人唏嘘,让人心痛。虽然明明知道是小说,但还是想知道,小说的几个主人公,是有原型的吗?

严歌苓:我从军十三年,人生中塑造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最重要年代,我都在军营里度过,那也是青春时代最敏感,感情最丰富的年代,因此身边所有的战友,都为我提供了生动的细节,不用原型我也有足够的原材料去虚构人物。我总是强调,细节的储存和运用是写活人物的关键。《芳华》里只有刘峰、林丁丁和何小曼是有一点原型的。萧穗子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表述出的所有反思和忏悔,当然跟我本人的真实感情紧紧关联。其他就都是虚构。

中华读书报:尽管小曼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最让人心疼的还是小曼。小说中叙述者“我”不停地跳出来发表议论,您觉得这是叙述的需要吗?

严歌苓:假如说《芳华》这本小说的一切都不重要,那么叙述者本人的诠释是最重要的。这不是有关青春爱情的故事,而是一个过来人对青春爱情诠释的故事。这是我现在还存在的良知对我所见证的青春爱情的认识和发现。人对自己过去的认识和发现永远不应该停止。人的当今经历和阅世都会重启对自己和民族历史的发现和认识。所以我的这份发现和认识要比被发现和认识的事情本身重要的多。

这是我第三次书写,这一次算我写得最透彻的一次。我为小曼的行为着迷,为她许多不可理喻的行为感到难为情,但更为形成她那些行为的社会和我们这个集体感到难为情。我痛恨把小曼扭曲成那种畸形人格的社会和集体的偏见和成见,正是这些偏见和成见升温成了迫害。人群迫害别人是免除自己被迫害,是延缓自己被迫害的时限,从而建立一个短暂的安全期,所以从众去迫害一个可迫害的对象,是人性中寻求安全的本能。所以我在故事中感叹:我们那群可怜虫。

严歌苓是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的作家。已经或将要合作的导演包括:李安、张艾嘉、陈冲、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姜文、冯小刚等。第一部《少女小渔》囊括了台湾电影金马奖导演、编剧、女主角等几项大奖。

中华读书报:您看了电影《芳华》有何感受?

严歌苓:电影《芳华》我看了,很感动,有时形象表现的东西,文字是望洋兴叹的。我曾经用了画家陈川(陈冲的哥哥)的一句话,解释我的这种感觉:图像诞生之际就是语言哑然之时。

中华读书报:这次电影是您做编剧吗?

严歌苓:是的,《芳华》电影是由我自己做编剧的。在做导演台本的时候,冯小刚导演又做了一些修改。

中华读书报:可否谈谈您一路写到今天,是否觉得越写越好,几乎不存在什么写作的瓶颈或障碍?

严歌苓:写作一本较长的小说,自我质疑、否定、低迷的创作状态,都是会出现的。人的健康状态都不可控,何况创作状态。但我不相信瓶颈,不顺利是顺利的铺垫,必须经过这些铺垫达到神来之笔。

中华读书报:这么勤奋的写作,但我想并非所有的作品您都满意吧?您衡量“好作品”的标准是什么?

严歌苓:不可能所有作品都让自己满意。我很少完全满意自己任何一部作品。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写何小曼的故事。我衡量好作品的第一标准是诚实。诚实的作家才有心灵和精神的自由,而任何一种精神不自由的状态都不会给我神来之笔。神来之笔就是让自己的创作反过来“surprise”我——给我惊喜——这种surprise越多,创作就会越自由,反过来也就越诚实。

中华读书报:您的文学观是什么?您希望自己成为怎样的作家?

严歌苓: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我不想要的。写得美,写得震撼,假如百分之百的“达意”,那么我宁可不要“传神”,传神是锦上添花,达意是雪中送炭。首先雪中送炭了,再升华为锦上添花。中国很多作家都不先求“达意”,写得很“飞”,但落不了地。先求达意,就是我所追求的诚实的一部分。

中华读书报:您觉得军旅生活对自己有怎样的影响?

严歌苓:军人经历是我最重要的经历之一,其次是留学经历。这两段生活奠定了我之所以为我。这两段经历都需要坚强、纪律、坚持。所以我的军旅经历帮助了我在美国留学时代的生活,没有军人的坚韧不拔,我不可能在一年零七个月里考过托福,拿到577分的成绩,用这个成绩保住了我的全额奖学金。

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

中华读书报:您是在《陆犯焉识》中才用电脑写作的,感觉如何?为什么那么晚才用电脑?现在早已习惯用电脑了吧?

严歌苓:我同时感到电脑书写的优越和弊端,手写的情绪,手写的动脑勤于动手的感觉,换作电脑写作都牺牲了。但现在我手写一部小说,都找不到称职的打字员。有时候打出字来,我还要猜,那是什么意思,因为打字员看不懂我的手写体,就乱打,还要找来原稿逐页逐行地对照,更麻烦。长期用电脑写作,我怕很多字都会忘掉。

中华读书报:情书在您的小说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现在您还有机会写情书吗?

严歌苓:手写的情书肯定和电脑写出来的感觉大不相同。“情”这个东西是非常有机的,手写才能保持它的有机性。白纸黑字,把你对对方的感情一笔一划地书写出来,是一种定案,笔墨落在纸面上,本身就是仪式,就是结盟,是笔和纸,黑与白,思想、感情跟载体的结盟,是精神实体化的实现。所以,不用笔墨写的情书,我不真正把它们看做情书。一种可以最后一分钟写,下一分钟删除的东西,会在心灵上留下多少痕迹呢?

中华读书报: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在您的生活中占用的时间多吗?您如何看待新媒体的传播?

严歌苓:现在我每天花一个小时专门处理微信和邮件,阅读微信和网络信息。必须给自己限制,否则生活和思考都会失去自由。这些杂七杂八的信息不可能不在潜意识里影响一个人的思考独立性。我住在海外,四海为家,就是想保持这种独立和清醒的思考。

中华读书报:您的写作状态一直特别好,是否与受到写作训练有关?如此看来,国内很多大学开设的写作课,是有必要的吗?能否传授一下国际写作课的经验?

严歌苓:因为居住在海外,生活单纯,时间充裕,所以想写的东西就把它们写出来了。没什么秘诀,只为了自己每天可以有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状态——工作。不工作,我的生活就缺乏结构,缺乏浓烈度,就像你不去长跑,不去剧烈锻炼,就不会有锻炼后的松弛和愉悦。所以,完成一天的写作之后,我变得比较容易跟人相处,跟自己相处。所有人都可以不喜欢我,但可怕的是自己不喜欢自己,写作之后,我比较容易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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