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企业签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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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但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和书面确认,合同的制定可以确保双方在争议时能够有效地解决合作继续或中止的问题,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跟企业签合同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跟企业签合同通用7篇

跟企业签合同篇1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整(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

第四条 担保条款

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与偿还

为确保本贷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贷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贷款。

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贷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二、贷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人的指示将上述贷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还款来源

借款人 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

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贷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三、贷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四、贷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

五、为保障贷款人能如期收回贷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 )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贷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双方约定贷款人有权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1、贷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

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贷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贷款本金总额 5% 的违约金。

(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贷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 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名盖手印): 借款人(签名盖手印): 签署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深茂商业中心15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担保人已阅读上述合同文本,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跟企业签合同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起至 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 部门,从事 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跟企业签合同篇3

摘要:当前社会, 在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时, 由于管理层面的人员法律意识较为缺乏, 对于企业相关的合法权益并不够重视, 导致在企业之间进行签约合同的时候, 存在着许多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弊端, 而最常见的就是有关合同的法律风险。本文根据这一现象的产生, 具体分析如何在企业内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强化管理阶层的风险意识。

关键词:合同; 法律风险; 控制;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范围

法律风险是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一种风险, 其在企业进行相关的合同签署中出现的范围较大, 且对于企业的损失是不可预见的, 在具体的实践中, 合同的法律风险项具有相应的专业特征, 分布之广无法避免, 但对于相关的损失程度和防御方面可以弥补和预防。

在企业进行有关合同签署的经济活动时, 合同主体的主要作用是将合同双方所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 以书面的形式作为解释和保障的手段, 这种企业合同如果出现一定风险是无法判定的, 且一旦签订就不可避免, 所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其中的风险, 正确判定存在于合同中的风险项, 则会为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 而且这种隐患还会在企业进行合法权益维护的时候, 使企业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措施, 让企业在资金和声誉上遭受到双重打击。

虽然, 在合同签订之后出现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但在合同签订之前, 风险的范围是可以进行预测的, 要想让企业实现在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范围内, 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确保企业的正常平稳运行, 就需要企业在平时的运作中加强对有关风险项的预防管理。同时, 还需要企业内部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 提升企业内部整体的法律意识, 以此来达到预防合同风险的目的。

二、现存的企业合同管理潜在风险

(一)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方面较差。

在企业内部管理阶层, 管理者的管理意识相对来讲较为薄弱, 而在进行相关合同管理时, 没有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控制合同风险的出现, 这是现如今企业需要重点加强的管理环节。另外, 在现代社会, 企业管理阶层人员的选定范围大多是非专业的人员, 在进行相关的经济活动时, 这些人员不仅在风险管理意识上淡薄, 更缺乏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能力, 这样的管理阶层在进行相关的企业合同签署时, 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企业合同管理的漏洞, 使不法分子能够借此漏洞进行欺骗。另外, 有一些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署时, 没有对合作单位进行相关的信誉检查, 就盲目地签订合同, 又或者在签订时并未仔细查阅合同条款中的相关项目, 造成一系列的纠纷事件无法解决, 这样诸多因素, 都可以使企业的损失范围扩大, 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最后还有一些企业缺乏应对风险的有效应急措施, 使得企业在面对风险来临时, 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弥补, 所以出现了许多企业因合同的风险项而损失惨重的现象。

(二) 企业内部整体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达之后, 有些企业及时按照其中的内容进行修改企业内部的条例, 并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学习, 但在大部分企业中, 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真真切切地传达至企业的整体运作中, 而是继续盲目地进行企业的运作程序, 而相关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对此选择了忽视, 这是导致现如今大多数企业还会被合同风险所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企业内部中, 管理部门的设立本就是为了将企业的正常运作进行规范性的管理, 管理制度更是为了让企业能更加合理合法的运营, 所以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风险法律意识是现如今企业应实行的重要学习项目。

(三) 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管理手段落后。

在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中, 需要进行联系性的管理才能进行有效的运营, 所以在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中, 都会设立有关企业运营的相关条例, 这种条例规范不仅仅是为了让企业内部的运作能够和谐有效, 更是为了让企业在面对外来风险时能够随时进行预防和保护措施。而在企业相关的风险保护措施中, 如果没有建设有效的管理机制进行防范, 那么在企业出现风险危机的时候, 就会得不到合法的保护措施, 轻者对企业内部的经济造成损失, 严重的则会影响大众的生产生活, 对社会整体的经济进程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四)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当企业完成合同签署交易之后, 合同的双方都会因为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在完成合同签署的内容之前, 双方均有一定的义务进行经济往来。因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有一方企业违背了合同内容未进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另一方则会同时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 在这种问题出现的时候, 企业如果不能在签署之前进行相应的防范, 或是在出现问题时立刻进行弥补措施, 那么将会对企业的经济造成极大的损失。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 增强合同管理风险意识、预防能力和控制能力。

企业内部的管理阶层在从事有关合同签署的经济活动时, 对合同风险的管理、风险的控制意识, 以及相关的工作能力都极为欠缺, 虽然在进行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风险是一直存在的, 但企业内部管理者如果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 完全可以在最大限度内降低企业合同中的风险。尤其在进行有关大型企业合同的签署过程中, 在风险控制范围内, 要聘请一些法律人员进行参与管理, 保证签订的过程合理合法的情况下, 再进行有效的经济往来, 从企业的成本方面优化考虑, 进一步实施风险保障措施, 从而将合同中的风险项有效规避, 促进企业管理控制效果的最大化实施。

另外, 在掌握了合同风险控制措施之后, 也需要将控制能力进行提升, 这就需要企业在平时的经济往来中多加学习, 也可以根据现有的案例开展企业内部的学习, 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 进行企业整体的.法律意识学习, 不仅保证管理阶层的法律意识强化, 也要使整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一个新的阶层, 从而保证企业内部的整体发展都能够保持一个上升的态势。

(二) 建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制。

合同的风险项可以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进行规避, 但在企业长期的运作中, 需要进行多种多样的企业合同签署, 所以为了保证企业的合理规范的运营, 需要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中将合同的有关风险预防规避机制添加进去, 以实现企业内部全方位的管理, 让企业内部的工作流程能够合理合法的进行, 在保证相关部门责任落实的基础下, 进行相应的合同签署, 这样才可以从企业内部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保护, 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同时, 这种机制的建立也能够保证企业在出现任何有关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时, 能够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保护维权, 在合同纠纷时, 也能够根据提供的法律证据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 建立有关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在建立这一方面的规章制度时, 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定, 保证合同规定的合理合法性, 在进行合同的签署时, 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的规定进行, 将一切预防措施逐一实施之后, 再完成签订活动, 保证在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下, 让相关的人员对每一环节进行细致严密的检查, 保证企业的有效权益得以保证的情况下, 进行签署, 从而实现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化, 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

(四) 及时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在真正出现合同风险的时候, 企业要保证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提前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应急方案, 以备风险出现时企业措手不及, 损失惨重。而且在面对合同纠纷时, 要对相关部门的审查做出及时的回应, 保证纠纷的快速调解, 不可为了逃避责任而违反法律法规, 这样会使企业自身的损失加大, 也会影响企业员工的正常生产生活, 影响程度较为恶劣。

四、结语

根据以上所出现的相关企业合同风险和应对措施中, 总体来讲, 源头在于现今的企业管理者欠缺相关的意识, 将合同风险这一环节认为是无需管理的项目, 这才导致了许多企业因小失大, 经济损失严重。所以, 在加强企业内部机制管理的同时, 首先要将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阶层的思想意识拓宽, 将法律法规的意识固定在脑海中, 从而保证企业的进一步优化发展, 经济的整体进步。

参考文献

[1]张福凝。浅谈合同管理对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性[j].河北水利, 20xx.12 (11) .

[2]赵怡。燃气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分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xx.45 (1) .

[3]傅培金。浅谈企业法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j].职工法律天地, 20xx.25 (24) .

跟企业签合同篇4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

1.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2.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当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在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是附加于赠与的,并不是独立于赠与合同之外的其他内容或者合同。

这里所说的所附义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所附义务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的赠与仍然是一个单务无偿的合同。

例如,甲将出租给乙的房屋赠与丙,约定丙不得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这里,丙所负义务即是附义务的赠与的情形。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其受益人可以是赠与人本人,也可是特定的第三人,或者是一般公众。该所附义务,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标的物后,受赠人不履行其所附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赠与人也可撤销其赠与。

六、赠与物存在瑕疵承担责任的规定

因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除附义务赠与情形外,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得违约、拒绝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请求返还赠与标的物。只有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而后该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企业将要破产,难以生存,或者个人生活状况明确恶化,难以维持等等,这时再让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从追求和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公平考虑,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跟企业签合同篇5

甲方:___ __

乙方: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3个月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跟企业签合同篇6

一、企业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想将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与保护体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并且在职工发生伤害的时候,不对其损害进行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关系。

此外,很多企业经营人员存在对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经常将企业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混同在一起,对其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要想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法律行为,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准确认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将其中的关系准确纳入《劳动合同法》

保护范畴之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最多集中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过程中,在这些法律关系中,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模糊性,与《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而承包和经营,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处理的法律关系。因此有效界定这些法律关系是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法律风险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

二、企业存在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就要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作为商事主体,具有自主决定权,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无可厚非。但是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会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就存在《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交叉部分,一方面商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另一方面,企业职工的利益又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要厘清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与劳动关系和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根据企业性质存在不同的程序,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存在着较高要求,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相对则较为灵活,前者更强调“资合性”,而后者更强调“人合性”.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如果企业经营者不参照《劳动合同法》,很容易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留下侵权隐患,在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时候,也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企业具有自主决定企业经营的权利,但是很多规章因为违反了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会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不仅无法起到规范企业经营的目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的时候,企业经营者不能够用企业制度作为抗辩事由,主张免除自身责任。此外,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会写入很多霸王性条款,比如将过多负担和风险转移给员工,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些都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存在招聘员工上的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也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劳动者隐瞒很多信息,没有尽到自身的如实告知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同时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因此,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中的原则进行,履行自身义务,平衡双方利益,以免在未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诉讼与损失。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付出较高的用人成本。

四、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风险。

随着现代劳务市场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作为一种高效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模式受到了很多企业用工者的青睐,但是在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的时候,由于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人力资源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出现劳动者侵权纠纷的时候,往往不能有效界定责任,即使界定了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缺乏相应的资质与实力,也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很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也存在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与临时性,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在用工和岗位分配上,存在着违法的可能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企业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可以减小企业劳动成本,避免潜在的劳动关系风险,同时也能激发劳动者潜力,推进企业发展提档升级。因此企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指引,规避相应法律问题,减小风险,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吴明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与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xx(,27):59-60.

[2] 李昕。浅析基于风险规避的企业用工法律防控机制构建[j].法制与社会,20xx,(31):49-50.

跟企业签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拟承包职工食堂,并达成如下协议:____

第一条承包内容

甲方同意将单位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每日为职工提供基本满意的四餐(早、中、晚、夜餐)服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___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双方自签定协议之日起,甲方负担乙方及其选用炊事人员(共计________人)的工资________元/月,液化气款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元;日常用水、电开支;原职工食堂的炊事机械、用具、设施属甲方所有,暂由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甲方给予乙方三权,即:____用人权、内部分配权、采购权。乙方选用的人员应符合炊事人员健康标准。乙方可通过经营利润提取奖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以下责任:____

一、乙方责任

1.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服务;

2.任期目标:____

(1)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

(3)千方百计增加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企业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5.设立意见箱(食堂、生活区各一个),每________月开箱一次,虚心听取职工意见改进工作;

6.搞好经营和内部分配,每月向甲方通报经营情况和分配结果,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二、甲方责任

1.充分保障乙方依据权利经营职工食堂;

2.依照有关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工食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3.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水、电供应;

4.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伙委会成员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评议职工食堂工作,并将意见转达乙方,以便改进工作。建立职工评议职工食堂制度,每________月随机抽取________名职工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1.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以及经济问题;

3.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

4.职工评议食堂意见为:____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70%,不满意率高于30%。

第六条终止协议后,甲方收回全部设备、财产,乙方所借用机械、用具如丢失、损坏,负责赔偿。乙方人员结清财产手续后,方可撤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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