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写得好是能让别人加深对你的印象的,读后感是最能够体现阅读价值的一个途径,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笔读后感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
笔读后感篇1
徒手摘星,爱而不得。
不知道该怎么去评价我们的主角高加林先生,不能说他喜新厌旧,更不能说他退而求其次。只能说在二十多岁的年纪里,我们经历得太少,只能根据当时的判断作出选择,如果我们遇上同样的事情,可能会跟他一样的选择,毕竟,每个人都想要自己过得更好,选错,就是一生。路遥先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能写的如此服帖人心。
对于全篇的爱情来说,就算马栓最后娶了巧珍,但是巧珍心里只有高加林,从巧珍来说,她会恪守妇道,跟马栓过一辈子,但是高加林永远是她心里的刺。对于黄亚萍来说,马克南的工作已经确定,可能他们会一起回到江苏,结婚生子,但是跟高加林之间的事情会成为彼此心里过不去的坎。或许他们能够白头到老,最后在一起逛公园的时候说起大西北的高加林,那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很模糊的阴影,一笑而过。
而高加林,错过了朱砂痣和蚊子血,丢了工作,他的人生还没有结局,所有人的人生都没有结局。对于没有在一起的他们和已经在一起的他们,马栓和巧珍,黄亚萍和马克南,虽然爱而不得,但是我更相信的是,选择适合自己的,毕竟陪伴是更长情的告白,最后都会一起面对柴米油盐笑着说起过去。
对于我来说,现在的心境跟以前大有不同,之前我行我素,现在仍然我行我素,却过份珍惜身边人。人生纵有起起伏伏,我们没有拥有上帝视角,更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遇到什么样的人,只有倍感珍惜现在,不伤害他人。
笔读后感篇2
暑假要看的书到了,我在里面翻了翻,我的眼睛扫到一本叫《青鸟》的书上,“青色的鸟?”“还是名叫青鸟的鸟?”我的好奇心让我读起了这本书。
?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美特林克。这个故事十分有趣。讲了在一个贫穷的屋子里,住着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叫蒂蒂尔,妹妹叫米蒂尔,他们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们在看富人过圣诞节时一个长像奇怪,自称贝丽吕娜仙女走进他们家,给了他们一个带有钻石的小绿帽,要他们由光的指导下和猫等一起去找青鸟。在找青鸟的路上经过了仙宫、思恋之土、夜之宫、森林、墓地,新福之园、未来王国,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独一无二的青鸟,但找到了幸福。
故事充满童趣和幻想,很多细节都很神奇、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仙女给蒂蒂尔的帽子,那个帽子戴在头上只有自己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扭动帽子上的钻石,就可以到各种地方,看到各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蒂蒂尔头上的帽子就是电视遥控器,他转一下就是换一个电视频道,就可以进入不同的地方;也像未来的一种时空穿梭机,上面的钻石就是一个带箭头的按钮,想到什么时代就把箭头指向到那个时代就行了。
而且,蒂蒂尔帽子的这个按钮就像《青鸟》整个故事的按钮,串联起了整个故事,他们通过转动整个按钮,去到寻找青鸟的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找青鸟的关卡,就像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而取得真经,他们也遇到重重困难。他们的经历也让我明白:想要得到幸福,是要经过重重困难的,只有坚持从“心”出发,才能最后获得幸福!
笔读后感篇3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暑假,我就背了大半部论语。别说里面的资料了,就单单简介就把我吓了一跳:1988年,第75位诺贝尔奖获得主在法国巴黎说:”如果人类想在21世纪生存下去的话,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的确,我读了大半部论语,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学习的道理。
论语一共分二十篇,主要都是孔子说的话。背论语,真是受益匪浅。
8月8日,是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一个环节,是有2008个人在击缶,他们一边击缶一边诵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时,我大声地跟着背,我弟弟则在一旁跟着小小声的背。
论语蕴含的道理实在太多了,并且都是精华。我的理解虽然有限,但也理解了好些句子: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说,光读书不思考,你是不会体会到其中的精华;光思考而不去学习,也体会不到其中的精粹的。就像我们吃东西一样,如果我们不去细细品味,就不会尝到它的精华所在。若光去品味,而不去尝它表面的味道,那也没用。两全其美,那才叫好。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句话中的道理就是:见到品德高尚的热爱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像那种人学习;见到品德低下,不热衷于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问问自我有没有像那种人那样。有时候,我们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95分,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还有好多同学排在我后面呢。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明白这样是不会有前途的。
我十分佩服孔子的智慧,没想到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产生了那么多道理的精华,在我们此刻那么发达的社会都那么需要它。
论语的资料实在太深奥了。一时是理解可是来的。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会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髓。
笔读后感篇4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笔读后感篇5
这是一篇读后感,在群里朋友的推荐下,我快快的找来,用一个晚上和一个白天的时间,就看完了
读完的时候,我并不愿意放下。因为,我还沉浸在书中讲述故事的人物给我带来的种种温暖和感动中。
很多朋友都谈到我看书快这个问题。可能是由于我平时看的书大多数是非虚构类书籍,晦涩难懂一些,所以在看小说的时候,文字会快速的汇聚成流,以句子和段落的方式进入我的视野,所以阅读速度就会变快。这可能就是大量的刻意练习的结果吧,没有什么诀窍,就是专注一段时间,给自己下个目标,以看完这本书为阶段性的目标吧。
读书只是完成了知识或者故事的输入,读书的最好的效果其实是,得到输入以后,消化理解,经过再加工,将理解到的或体会或感悟表达出来,读书笔记就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其实,我也做了好多心理建设说服自己敲字,因为看书虽爽,但是逼着自己写点和这本书相关的东西,还是要耗费好多脑细胞。但是觉得这样一本好书,如果不将故事梳理出来,将感动展现出来,不让更多的朋友知道它的好,我有点对不起这本温暖的书籍给我带来的感动。
笔读后感篇6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史记的读后感。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们先看看尧吧!其父帝喾死后,位置本来是传给尧的哥哥,结果《史记》说哥哥“不善崩”了,弟弟尧就上了位,史记读后感。“不善”大概就是没做出什么政绩,“崩”就是死了的意思。这就很奇怪了,“不善”就是“不善”,“崩”就是“崩”,这个“不善崩”难道是说:因为没做出什么政绩所以就死了?逻辑不通。怎么个“不善”法?没说。怎么“崩”的?也没说。况且,此前帝位都是在整个家族里接力的,为什么到这里变成家庭接力?这一段写得这么简单而模糊,我想我可以大胆假设:是不是尧和哥哥为王位明争暗斗,结果哥哥胜出,而后尧在心腹的帮助下,设计把同父异母的哥哥弄死了,手段无非是暗杀或政变两种,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对付一下舆论,自己就补上去了。舜被登用后,先是把自己打扮成万民拥戴、百姓争相来附状。你看他住的地方:“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他出道前,在老家住了三十年,也不见“成都”,还受到父母的追杀。如今一得到元首的垂青,浑身光环就出来了,让我想到了现代领导们喜欢搞的政绩工程。接着他还排除异己,尧的时候,鲧、共工、
笔读后感篇7
曾经总觉得,《诗经》之于我太晦涩、太难懂,于是总想逃避,更不要说对它有什么感觉。然而今日读《氓》,却陡然让我的心灵为之一颤。我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莫名的感动,但可以肯定的是,我被震撼了。
一遍又一遍地轻声诵读,四字一句地,朗朗上口,越发竟觉得余音绕梁。这是来自一个幽怨而悲惨的妇女的灵魂深处的哀叹。几千年前的她和她的刻骨铭心的愁恨,就浓缩在这几段稀稀落落的文字里,经不得挖掘,因为一挖就是痛彻肺腑的悲哀。
一切婚姻都是从美好的爱情开始的。而诗歌开头所描绘的那令人心驰神往的两情相悦,竟是为悲戚的结局埋下的伏笔。在年轻的姑娘眼里傻得有点楞的小伙子,眼里带笑地抱着布来换丝,她就在窗前等着。一不小心四目对视,小伙子的眼里满是最纯真的热情,而她的眼里是遮掩着的爱意,突然又觉不好意思了,含羞地笑着低下了头。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一转睛一回眸之间,都四溢着无暇的纯情。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了正处花季年华的两个主人公的形象:他如何腼腆地说,她如何婉婉地辞以秋期;他如何依依不舍地走,她如何望眼欲穿地盼。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韶华与美好,是如此令人流连,又是如此稍纵即逝。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这样的句子似乎就出于一个含着淡淡忧伤的封建少妇。再怎样强烈的感情,都要被刻意地压制。在这含蓄婉转的话语中,在这饱含激烈的感叹号之后,隐藏着的究竟是警示?是悲呼?还是无尽的哀怨?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爱情悲剧的真面目终于原形毕露。自从她嫁给他,清苦贫寒她任劳任怨。悠悠的淇水啊,你能为我作证么?你有眼么?我对他的控诉,你都听到了么?淇水不言,只是依旧默默地将船帷沾湿。
后面的句子实在太残忍了,默读之时,心中总有隐隐的绞痛。三年的凄苦生活,她任劳任怨,承受就是她生命意义的全部。言既遂矣,至于暴矣,最残忍的是郎心。日日夜夜的亲密无间,最终将美好的感情慢慢消磨,留下的只有空洞、乏味和枯燥。而这一切对于任劳任怨的她,是不是太过不近人情了呢?静言思之,躬自悼矣,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孤单的身影,那个只能对镜黯然自伤的悲惨女子。
她的恨决不能用后悔形容得尽。她无力地质问:淇水都有岸,洼地都有边,为什么你,我的士郎,却没有行止?于此时,镜头又切到曾经年少的一幕幕。当初的怎样的海誓山盟,到头来竟全部在岁月的消磨中无影无踪。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面对这样的爱情,面对这样的婚姻,手无缚鸡之力的她能说些什么呢,又能反抗些什么呢?从来不会有,也永远没有。等待着她的只有无尽的承受、承受、再承受。
这就是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在我看来,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爱情悲剧。
笔读后感篇8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很喜欢朱自清各种各样的散文,也许是因为他详尽地描绘出了我们心底最深的触动吧,也许是他的文章能触动我们的心灵吧。然而很明显我还没有那个能够完全读懂他文章的能力,可我还是想要告诉大家我心中对《匆匆》一文的看法。
?匆匆》这篇文章有着生动的语言,它生动到当你面对着时间词穷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它。作者伸出他的双手,用他手中的轻盈却又沉甸甸的笔替我们也为他自己去捕捉时光逝去的痕迹。
首先,作者在开头就摆出了“燕子去了再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再开”这样的排比句来反衬出时间的一去不返。于是,接下来便可以顺理成章地问: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这个简简单单的问题中包涵的却是孩子的天真,中年人的惆怅以及老年人的叹息。八千多的日子就像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什么都没留下,怎能不使作者头涔涔而泪潸潸呢?
作者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了这看不见也摸不到的时间的存在??时间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从我们身上跨过,从叹息中闪过。在我们看来,来日方长。时间总过的那么慢,我们会恨不得马上长大,摆脱这上学与写作业的日子。我当然也不例外,但读了《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才发现:噢,原来时间真的过的是很快的。就像作者在文中写到的:“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也将赤裸裸回去吧?”转眼间我就11岁了,这11年的时间飞一般地跑掉了。
很多时候,我都停住家里所有的钟表,想用如此笨拙的方法留住时间,可是它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迈开步伐从那些钟表前走过。它跑的那么快,快到遗忘了我,我大叫:“等等我!”
于是,徘徊中又一个日子过去了。拖延永远是一个与时间为敌的对立面。克服它,你就赢得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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