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详细的合同约定,合作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合法的维护,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可以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与敏感信息,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查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查租赁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______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_________,电表底数度数_________。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查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车位所有权方,以下简称甲方)(车位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共个月/年,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__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甲方车位租用费,先付款后使用,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__元整。
第四条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
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全额支付。
第六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__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电话:
住址:
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
电话:
住址: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查租赁合同篇3
[案情]
原告a诉称,为经营水上砂石运输业务,经他人介绍,被告b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将一组用于搭建浮桥的船舶按货物运输船舶租给原告经营货物运输,并签订一份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用期限2个月,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止,租金15万元。原告接收船舶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水上运输,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扣押了租用的船舶,扣押理由是该船舶用途是搭建浮桥船舶,作为货物运输船舶进行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之规定,并处以25 000元罚款。之后原告无法再进行货物运输,无法实现租用船舶之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是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实现了合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前我方积极协助原告及时与船检处联系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未影响原告使用船舶。原告称第一次水上运输就被海事局扣押并罚款,不能从事运输一事与事实不符。第一,不是第一次从事水上运输便被处罚,第二,原告受到处罚后并没有停止运输。原告接收该船舶后于20xx年7月17日至q海事局20xx年8月2日下达处罚通知书期间一直从事运输,处罚通知书下达后原告依然使用该船从事运输。船舶的使用用途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h船舶检验处检验。原告认为我方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不能进行货物运输,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第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船,乙方对船舶现状充分知情,无论船舶是何状态,乙方是在没有异议、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租船合同。第二,被告所出租的船舶既可搭建浮桥也可以从事运输。第三,被告与之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使用时每次进出港海事部门均进行了签证。综上所述,我方不接受原告所提判定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法院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7月14日,原告a与被告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被告将其所有的lt3轮、lb10轮、lb23轮租给原告,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期2个月,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租金15万元。在租期内即20xx年7月31日,租赁船舶中的lb10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由搭建浮桥改为运输砂石,擅自改变船舶用途,受到q海事局罚款25 000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原告a立即与被告沟通,8月1日经被告与船舶检验处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该船可以作为货物运输用),8月2日被告又向q海事局请求船舶被放行,原告a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未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争议]
当事人间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规定?所违反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在合同履行中lb10轮虽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处罚,但上述规定属"管理性"强制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经过被告与船舶检验部门和海事部门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可以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并且该合同的履行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a(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评析]
本案争议船舶lb10轮在合同签订时船舶适航证书载明仅用于搭浮桥用,在合同履行中,q海事局以改变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规定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定。
以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为标准,其可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故本案争议焦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那么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呢?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或者虽未如此规定,但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仅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且违反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则为管理性强制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合同签订时争议船舶作为运输用途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定,违反这一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争议船舶用途变更为运输船舶,使该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故该合同应认定有效。
查租赁合同篇4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楼单元号房间的业主,需租用地上(下)停车场号停车位,租用日
期自201_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用期限为12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车辆手续的办理
第一条乙方在本小区停车场停放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合法购买且手续完备。
2、车辆完好并办理了车位租用手续。
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1、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车辆上全险,否则附承诺书,自行承担没上全险的责任);
(3)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甲乙双方签订《天都嘉成地上(下)车位管理和租赁协议书》。
3、乙方按以下标准交纳车位租赁费。
(1)地上(下)车位租赁费每月每个车位元。
(2)乙方已购地上(下)停车位,服务费每年每个停车位
(3)根据以上标准乙方每个车位全年应交纳的费用为元以及地锁款元;共计(年交优惠600.00元)
(4)地上(下)车位租赁费采用以上交费方式,即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
(5)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停车证应注明是地上或地下、车牌号、车位号和停车证有效期,乙方凭停
车证将车辆停放在本协议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二章车辆停放管理程序
第三条乙方应按车证类别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四条车辆出入管理:
1、乙方必须将停车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内,出入接受甲方车辆协管人员的检查。
2、乙方车辆凭有效车证出入小区时,服从车辆协管人员的指挥。
3、甲方车辆协管人员如发现问题,有权阻止该车辆出入小区,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章车辆丢失损坏的处理
第五条甲方提供车位场地,负责疏导车辆,保持小区道路畅通,不负责保管车辆;若发生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向自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理陪或自己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第六条因乙方违章行驶或停放位置不正确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其它车辆或小区环境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向其他业主及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小区规划划分停车区域,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和程序,并按承德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服务费和租赁费用;
2、维护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保证停车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甲方对停车场实施不定时巡查,检查停车场进出车辆,有权对违章行驶和违章停放车辆实施检查纠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交纳车位服务和租赁费用。
2、按停车场管理规定将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
3、遵守停车场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章制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4、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发出警报时,经确认无情况时,应迅速解除警报,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
5、对甲方的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6、因车辆行驶或停放发生纠纷时,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以免阻碍他人正常通行;
7、不得在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危险物品和重要单据等,造成丢失和车辆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未按时交纳车位租赁费,且在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交纳的,本协议自行解除,且甲方有权将乙方使用的固定车位另行出租。
第十条乙方长时间占用小区道路、其它车位、消防通道、遮挡及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行拖移,限制其行驶等),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因甲方对乙方车位未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善,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车位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就本协议管理责任发生纠纷时,可请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承德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日期:
查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
负责人:
承租方:
负责人: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空调租赁合同。
(一)租赁空调型号: 数量: 附件:
(二)租赁期限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空调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前租赁期结束。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空调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元。押金: 元。此租金包含空调使用费、送货费、安装费、集中回收费。(承租方自行安装空调的,不包含安装费。)押金退空调时退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空调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方负责,承租过程中一切空调,故障,维修、更换空调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但是部件及附件缺失由承租方赔偿。由承租方自行安装空调,空调安装相关后果出租方不付任何责任。在出现故障期间,在得到出租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使用。超过租赁期空调,出租方将不再对空调使用,维护以及的空调产生的相关后果付任何责任。
(五)承租方的变更
承租方如因需要,将空调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空调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转租过程中,空调从新安装后,出租方将不再对空调安装造成的相关问题负责。并且空调使用地要是脱离原来使用地造成出租方空调维护,回收成本增加部分由新承租方负责。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服务,以及拒绝承担空调相关的一切后果。
(六)空调是大功率电器,请承租方务必保证空调插头、插座接触良好且可靠接地。由电线老化、接触不良等原因造成的.漏电、火灾以及相关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七)出租空调的回收:由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登记,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集中免费回收。对承租方搬家,去外地等原因要求出租方在加急,或者承租方要求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回收的,需要收取30元定时回收费用。出租方也可以自行归还。超过租赁期通知出租方回收空调,出租方有权拒绝回收。
(八)提前退租,押金全额退清。由于空调是节令性服务产品,租金不退。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空调,减少租金需要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对承租方采用欠条抵押金租赁空调,过租赁期限不电话通知归还空调,或者事实空调没有归还。租赁方保留去生活圈及互联网公布的权力。(要求撤消公示,按3%收滞纳金。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名:
电话:
地址:
承租方签名:
电话:
地址:
查租赁合同篇6
甲方: 地址: 身份证: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甲方将 店面租给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甲方店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 元,以后每年分别按每月租金百分之十增值支付,租金等其他契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租店违约押金肆仟元正,甲方出具收条,合同到期押金退回乙方。如合同未到期,甲方无权收回店面的经营权
三,店面租金从甲方支付乙方使用之日,乙方按三个月一次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乙方不得违约。
四,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但需经甲方同意。
五,在乙方承租期间,水,电,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店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益。
七: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店内外主体结构,要确保店容店貌,合同到期不能乱拆内外装饰,否则违约金不退还,如遇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除,甲乙双方必须顺从。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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