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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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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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写读后感的时候,千万不要把重点放在“读”上面,编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我们对名著内容的认识,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飘>读后感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飘>读后感通用6篇

读后感篇1

煮一壶清茶,捧一本《石头记》,静坐于房檐下,细品书中内涵。世人对它的褒贬不一,各有其感。

有人道,红楼一世界,世界一红楼。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

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故事。

书中描述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打趣道,这个妹妹他好像哪里见过,还送了“颦颦”二字。

可见,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第一印象极好。而林黛玉对宝玉的第一印象也不错,“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

她心想在哪里见到过宝玉,没有想到宝玉先说了出来。这可见两人是一见钟情。

贾宝玉对薛宝钗没多大意思,倒是薛宝钗对宝玉有点意思。在府中,众人偏爱薛宝钗,认为黛玉的容貌和性情都比不上宝钗。

宝钗容貌美丽,品格端庄,深得下人之心;黛玉有些孤高自许,目下无尘。但在宝玉眼里,黛玉是一个柔弱风流,才情甚高的一位知己,灵魂的依靠。

为什么呢?话说宝钗和黛玉的才情不分高低,且宝钗又明事理,得人心,这是黛玉所不及的。并且宝玉也曾对薛宝钗动过情,书中描写“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又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可见薛宝钗长得比林黛玉还美。

可惜的是,在生活中,宝钗并不是像黛玉一样真情流露,而是常常深隐心机。她表面上端庄贤淑,完全符合封建淑女风范,但实际上她期望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的是“欲偿白帝”的野心。

她希望宝玉能走仕途,始终无法认同宝玉“平等、自由”,蔑视功名利禄,厌恶八股的观念,也绝不会支持宝玉反封建礼教的言行。这才导致宝玉对宝钗的感情断裂,对她没有了爱情,更多的是尊敬,选择了黛玉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好一个“金玉良姻”,好一个“木石前盟”,到最后“金玉良姻”还是抵不过“木石前盟”。“金玉良姻”是物质的,“木石前盟”是情感的;“金玉良姻”是后定,“木石前盟”是前定;“金玉良姻”是人为,“木石前盟”是天然。“木石前盟”在那个社会始终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只能是人生的一场梦,梦醒了,人生也结束了。

有个人不能忽视,那便是伺候他的丫鬟--袭人,她在《红楼梦》中出场次数比林黛玉、薛宝钗还要多,可谓重要。

袭人,本名珍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是贾母的婢女,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

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是出了名的贤人。

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是整部书中唯一一个与宝玉发生了“云雨情”的女人,并且她还曾得到王夫人“准姨娘”的认可。

后来的两人交流仅限于生活上,心理越来越隔膜,以至宝玉在递送旧手帕给黛玉时,都特意支开她,让晴雯去送。在晴雯死后,宝玉甚至怀疑起袭人来。在“金玉良缘”成功逆袭后,袭人也很快被宝钗逐出,临别留下“好歹留下麝月”的话。

最后,袭人嫁与了戏子蒋玉菡,留下了耐人回味的判词——“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应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的高潮部分,从两人再续前缘在贾府相遇后一见钟情,再到两人的爱情终结,一路磕磕绊绊颇多。

从情侣间的小打小闹,到林黛玉的内心由稚嫩转向成熟,葬花这部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之前有一个小背景,林黛玉担心贾宝玉是否被贾政责骂,便心揣不安去寻贾宝玉。

不巧,贾宝玉屋里的丫鬟正在闹情绪,叫了两次也没能等到人来开门,转眼就看到贾宝玉送薛宝钗出来,还有说有笑。林黛玉本不是个能够容忍封建制度下男性三妻四妾的女子,自然气不打一处来,回到潇湘馆后也是哭了一夜,正巧次日又是他们约定的“葬花期”。

进而就是贾宝玉听到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葬花这部分内容,也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感情的一个极大的转折点,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更近一步,林黛玉对贾宝玉却开始逐渐有了嫌隙。同时,也为薛宝钗的不幸人生埋下伏笔。

?红楼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最后的结局大都是个悲剧。王熙凤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贾元春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

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终因无法忘怀精神上的伴侣林黛玉,婚后不久,就出家当和尚去了。

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林黛玉在贾宝玉婚礼时含恨去世。贾、史、王、薛四家纷纷败落。

贾家无权无势却参与宫闱之争、皇权争夺,拉帮结派却无能力,只能被利用,最后成为替死鬼;

史家在贾母、父亲死后,子孙自销,子孙分散后有能力的勉强维持不消失,但也逐渐退出了权利层;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也随即消散;

薛家在薛宝钗父亲死后就消散了,只能依附其他家族。

至此,四大家族不复往昔。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人被无情地埋没了。唉!这吃人的礼教!这吃人的社会!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后感篇2

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后,我觉得这是一部十分精彩的儿童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瑞典小朋友的冒险故事。

书中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不点尼尔斯,另一个是莫顿,它是一只家鹅,可是另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只家鹅竟然神奇般地飞了起来,驮着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小不点尼尔斯和大白鹅莫顿相依为命,大白鹅还捉鱼给尼尔斯吃。这让尼尔斯这个不喜欢小动物的人改变了对小动物的看法。从这之后,但凡有小动物遇到了危险或困难,他都不惜一切代价帮助它们解决。比如:帮助黑老鼠赶跑灰老鼠;和狐狸斯密尔做斗争;和大公羊一起战胜狐狸等。一路上,他们互帮互助,冲破重重困难。这让尼尔斯感受到爱的力量,成为了一个乐于助人,聪明勇敢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们周游了整个瑞典,每个地方都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而且他还听过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传说,在这些传说中,他不仅学习到了祖国的地理构造,矿产资源等很多丰富的知识,也了解了许多风土人情和人们的生活习惯等等。成为了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勇敢的男孩。最后,尼尔斯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善恶,也让我懂得了只有善良、热情、勇敢的孩子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我以前不太喜欢帮助别人,读了这本书后,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因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张哲菡)

读后感篇3

说来很惭愧,我一直没读懂《百年孤独》,对它也没有热爱之情。但王浩百凉对《百年孤独》的研读远在我之上。常言说:“要给学生一滴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呵,今天正好相反,“学生拥有一桶水,而老师才有一滴水”。于是,今天语文课的讲台属于他,不属于我。于是,“王老师”跟大家分享他的阅读感受。

这个“王老师”做事可真认真,备课本上写满了心得体会,重新整理他的阅读思路;更难得可贵的是,他还摘录了一些作品里的精彩片段,复印成讲义发给同学们,颇有点大学教授的“范儿”。

登上讲台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醒同学们,要走进这样一个长篇小说,先得从心态开始调整,要带着积极的态度与文字接触,这样才能读懂文本;其次,他比较了不同的译本,他认为不好的译本会影响人的阅读心情,好的译本会更让人容易走进作品;他手头的译本是范晔的译本;第三,他拿中国作家余华的《活着》来比较,让同学们对《百年孤独》多了一份亲近感,因为很多同学看过《活着》。

有了这样的铺垫,大家对作品就有了情感上的接受。当进入故事情节的时候,“王老师”讲述了作品较为经典的情节,概述了主要人物,分析了作品的主要特色……同学们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低首读书。

作品是《百年孤独》,可讲课者和听课者都不孤独。

值得一提的是,“王老师”还是讲课的同学中板书最多的老师。不过,“辣”字一定让大家印象深刻,我想。

读后感篇4

今天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读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的体会到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所说的: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这本书讲的是海伦.凯勒因小时候发高烧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成了一个聋哑者,她的父母亲带她找遍了全世界最好的医生,但医生们都说她没救了,最后她的爸爸只好给她请了一位女家庭教师—莎莉文老师,从此,莎莉文老师走进了海伦.凯勒的生活。当莎莉文老师刚刚来到她的家时,海伦.凯勒却是一个“小暴君”,因此,莎莉文老师常常和海伦.凯勒之间有很多“战争”,而莎莉文老师要坚持改变她的性格,在和海伦.凯勒接触的这段时间,莎莉文老师教她写单词,计算,认字……经过几年的奋斗,1890年,海伦.凯勒成为历史上第二个能使用嘴巴讲话的聋哑者,20年过后,海伦进入哈佛大学,她是全世界受过最完整教育的盲聋者。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很震撼,一个听不到声音、也看不见的人,都能考上哈佛大学,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更何况我们这些听力、视觉都没有问题的人。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在生活中有很多机会都会让它白白流走,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什么事情也没办成。可我不知道海伦.凯勒是怎么过的,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最后,我想说一句话—海伦.凯勒,人类永远的骄傲。

读后感篇5

夸父逐日的故事妇儒皆知,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们敬佩,《列子·汤问》中也有记载,原文如下:

“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隅谷之际。渴欲得饮,赴饮河、渭。河渭不足,将走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邓林弥广数千里焉。”

在故事中,夸父虽然不自量力,但他的那种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他顽强,他坚强,他敢于征服自然,他不俱死亡。为了使人们不受自然的束缚,献出了自己贵的生命......

夸父虽然倒下,但他在追求理想中体现出的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在人们心中却永远倒不下。这种精神对古今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对光明的向往。夸父的手杖变成了数千里的桃林,是为了给向往和追求光明的人解渴,为他们助力,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而这不正是启示我们要不畏艰险,努力向梦想前进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类似的事。即使有些事不愿做,我们也要努力去做。比如每天一篇随笔,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有时,我们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想写。这时我们想想夸父,想想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就乐意去写了。

掩卷深思,《夸父逐日》留给我们的思考俩然是一涨泉水,洗涤了我们的身心激励了我们的斗志,让我们学到了很多。

读后感篇6

本书写出初恋的美好,以及小孩子的天真。你相信一个顽皮的小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在法庭上为一个无辜的人辩护而得罪一个杀人如麻的强盗吗?你相信当两个孩子陷入绝境,他们仍不顾自己安危为对方着想吗?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大人都不一定做得到,何况孩子呢?但当你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你便不会这样想了。本书向读者勾勒了一个顽皮、不安分的儿童汤姆的形象,但是他却有内在的美,我对这一点感受颇深。

一天夜里,汤姆去坟场玩耍时无意看到: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印江乔杀害了一位医生并诬陷了一个无辜的人;后来,被诬陷的人要被判处,汤姆无法承受良心的折磨,便冒着生命危险去为此人作证,以致后来差点招来杀身之祸。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汤姆这么做呢?许多人表面上斯斯文文、潇洒大方,可真到关键时刻,他们却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会如此,让我们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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