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读后感之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书籍中的内容,为了记录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将读后感写完善,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铃和琴的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1
我们手中的日子,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匆匆》朱自清
我的感想: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的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时间是个诡异的小精灵,它穿梭于每一个人的生命,存在于每时每刻,却永远是一经溜走就再难捕捉,你永远都只能看到它此时此刻的样子。过去的和示来的都飘渺无着,即不真实也无意义。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生活,我又何尝不是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做好,把作业一扔,不是上网,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都复习好了。可当试卷发下来时却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燕子去了,还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而时间却一去不复返了!玩耍的人们口子,快睁开你们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完了《海的女儿》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海王国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美人鱼。美人鱼爱上了陆地上英俊的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美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美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她却为了王子的幸福,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美人鱼的这个事迹很伟大,因为她为了王子的幸福牺牲了自己,她的善良令我很感动。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3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有《草房子》、有《森林报·夏》、还有《金银岛》其中最有意思、对我印象最深的书目是《青鸟》,主要讲了两个孩子追寻幸福的历程。
这本书是比利时的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他是比利时剧作家、散文家、诗人,著作有《群盲》《温室》《不速之客》,这本书也是他的著作之一。
本书主要写了在一个奇妙的平安夜,一个仙女来到蒂蒂尔和米蒂尔的家中,请求他们帮他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于是,两人经历了一段神奇的旅程。他们来到回忆国,穿过迷雾森林,见到了过去的爷爷奶奶和兄弟姐妹;他们勇闯夜宫,开启了一扇扇恐怖的大门;来到幸福园,见到了各种各样的幸福;来到了未来国,结识了好多个青孩子,还与时间对抗;来到了墓地,在午夜转动钻石出现了奇妙的一幕;来到了森林,跟树木和植物进行了一次激烈的对战。最后,光神跟大家告别,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其中我最感动的是《夜宫》这一篇文章,他们来到了夜宫,蒂勒脱先给夜神报了个信,几人来到大厅,夜神打算用三到门吓走他们,可是蒂蒂尔还是勇敢地打开大门,分别有幽灵、疾病、战争,可他们并没有退缩,反而更勇敢,在打开第四扇门时,夜神再次恐吓他们。这时,众人怕了。在死亡面前,蒂鲁用忠诚的目光看着蒂蒂尔,在鼓励他,最终打开大门。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等你去发现!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国学小子丛书——话说成语》的书深深地迷住了。爸爸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成语所承载的人文内涵非常丰富和厚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堪称中华文化的“活化石”。成语不但言简意赅,深刻隽永,滴水藏海,折射历史的千姿百态,而且方寸之间更传达着丰富的含义,是汉语词汇中的璀璨明珠。
这本书中精选了49则常用成语,运用了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时尚灵动的语言、插画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表现了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内涵,融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娱乐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寓教于乐,简明生动,通俗易懂。使我增加了对古代社会政治、军事、文化、民俗等各个方面的认识,还从中学习借鉴前人的智慧和经验。书中的成语故事有的是用动物写的,例如:老马识途、指鹿为马、闻鸡起舞、前庭悬鱼等;有的是用历史典故写的,如愚公移山、凿壁偷光、悬梁刺股、望梅止渴、程门立雪等。另外,成语不光是由四字组成,也有五字成语,如无立锥之地、千里送鹅毛等;还有六字成语,如有志者事竟成、五十步笑百步等;七字成语如初生牛犊不怕虎、醉翁之意不在酒等;八字成语如穷当益坚,老当益壮、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等。读了这么多成语故事,让我真正感到了书中的故事不但有很深的教育启发作用,而且也为自己的口头交际和书面写作增添了不少文采和活力。
阅读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我发现自己作为一名中国人,却有那么多的成语都不懂是什么意思甚至连读音都读错,如“心宽体胖”的“胖”,以前我读“pang”四音,实则读“pan”二音,是安泰舒适的意思。由此我也收获了很多课本上没有的新知识,也感受到了成语的魅力!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真是开卷有益,通过阅读这些生动有趣的成语故事,不但让我获得了一些国学知识,得到智慧启迪,潜移默化地受到祖国优秀文化传统的熏陶,而且还提高了我的文化素养,并增强了我的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5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6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情绪低落,但是其实万千世界无奇不有,很多人比我们生活得更艰难,甚至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却乐观面对一切,勇往直前。《我是演说家》这个节目我一直都有在观看,我很喜欢各个导师的口才,也很喜欢那些来演讲的嘉宾们,他们的故事总是能让人感动,总是能让人深思,我想在这个节目里看到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演讲技巧,更是他们在面对人生时的那种态度和坦然。
最近看了最新一期的节目,其中李帅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他在演讲中提到了那个17岁的女孩,因为自己想要尝试一些事情,比如和同学逛逛街,当班干部,学做饭,但是大家都用“你不方便”而回绝。最后自杀了。其实听到这里我早就流泪了,她不过是想要尝试试着让自己跟大家一样,可以做那些事情,但是人们的“你不方便”可能极大的打击了她的自尊心,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我们的人生都要不断的尝试,都希望给自己机会,也给身边的人力量。
他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在厕所前的那两个台阶”是啊,他们这个时候是真正需要帮助的,我们又何尝不能搭把手呢?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把所谓的残疾人当做励志的对象,其实我们要学的何止是他们面对生活面对一切的态度,我们更应该学习的是他们的心态。
看了那期我又重新翻看了他之前在“演说家”上的其他视频。
他开过网店,这也是一种创业;他写过27万字的网络小说,光从字数上就可以感受到他是一个坚韧的人;他学会了弹吉他、钢琴,还组建过乐队;他看遍了世间的美景,和父母游遍了大半个中国。他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被医生诊断可能活不过五岁李林全为孩子求医问药,跑遍全国各地,李帅从小就成了一个药罐子,有段时间吃药甚至按片算钱,一片30元,一次吃一把。李帅6岁前,家里请保姆照顾他。6岁后,李林全办了内退手续,专心照顾孩子。李林全总说:“我们两口现在都觉得李帅跟常人一样,这就是我的成就。”命运不济的李帅一生离不开轮椅,他偏不向命运低头,他用坚强不屈的意志把自己从玻璃人打造成钢铁侠,如今他已经23岁了。就像他在演讲中说的:“难道生来贫穷就该默默无闻吗,难道生来丑陋就不配恋爱吗,难道生来脆弱就该放弃梦想吗?”李帅慷慨激昂的演讲令现场气氛高潮迭起。对此刘嘉玲直言:“上了很深刻的一课!”
看了他的这些演讲,除了能够激励自己更多的是感动,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但是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奔跑吧,少年。
铃和琴的读后感篇7
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活着,对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
?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
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平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
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习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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