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看书的好习惯有促进自我的成长的好处,相关的读后感也要记得写哦,读后感是每个人读完一本书后都需要记录下来的,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对生死场的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1
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2
首先说萧红这个作家,原来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字,后来看看电影黄金时代,对她的经历过了一遍,也算是了解了,也喜欢了。前半部,它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的问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这种对人生的生存期望的思索,超出了同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不过,它在艺术表现上存在着不足之处,有人称之为文本的断裂。换言之,小说的后半部,由生死存亡转到革命前途问题。鲁迅称它是“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的一副“力透纸背”的图画。
这是萧红的成名作,或许就是在写着她的命运,父亲出了名的抠门,从小跟着祖父,祖父有美丽的花园。就像书的结尾写着,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起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花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的,但都透露着生存与死亡的挣扎。好像就是叙述,那些故事真实的让读者就感觉它的确发生过。荒凉的年代,吃饭都成了问题的时候,人们还是有情的,只是情之前是吃饱,生存,然后是情。一本书看下来,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看到结尾,好像又解脱了,这种解脱,是死亡的解脱。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又说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它不是大部分小说那样,好人坏人分明,这里面都是复杂的人,真实的人,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绝对。她有事做着好事,有事做些谁也不理解的事。你以为她要死了,她偏偏挣扎着,最后活了过来。你以为她最终会好好活着,却无比凄惨的死去。你以为你可以预知他们的命运?没有经历过的,不会知道他们路途的远方。所有著名的小说,作家,都是来自生活,有着丰富的经历。平淡的人生不生波澜,无节无枝,实在没东西可写,所以乱世总是出作家的。
生死场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所以故事在玩我心中是连贯的,也有些看不懂的地方,这或许是时代不同,有些话语不能理解。
它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萧红是个经历丰富的作家,《生死场》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小说。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3
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境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一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我命运自我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仅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可是我联想到我们此刻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到达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资料。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异常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作为文学作品,里面的个别字样,我觉得还是粗俗了些,我提议未成年小朋友不要阅读此类书籍,可能是我接触的纯文学作品跟这个还是大相径庭。如果只是一般的小说,那这些字眼也就马马虎虎吧,可是是文学作品,那我还是觉得庸俗了点。还有,最终的结局,总觉得有所欠缺,跟前面的资料比结局还是逊色了点。当然网上也有人夸他的结局的,所谓见仁见智吧。
整体来说,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们不能要求人是十全十美,当然作品也是如此,十全九美就是不错的作品了。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4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故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写了序文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关于生的刚强,关于死的挣扎,却常常曾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察看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颖。——鲁迅我们才干够逼真地看见了被抢的土地上的被征伐的人民,用了心的冲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渗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理想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理想的繁重的心里反响。在黄土地里,贫困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严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勤劳劳累,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故后,声称霸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严酷压榨的广阔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昼看着声称霸道的破旗,夜里机密地组织起来。多难的王婆顽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机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机密宣传员,白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投靠义勇军了。就连那个胆怯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了老山羊,头领参与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氛围,衬托出人民请求抗战到底的决计。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理想,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灾难命运,展现人生的荒芜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练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她,后来痛快丢弃了她和孩子,单独跑进关内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分,儿子对抗官府,被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掩埋的时分,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要十七岁,像一切的年轻人一样,幻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遭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嘲热讽的嘲讽。嫁过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本人,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月英,原本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的妇女,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负担,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经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示了北方贫困妇女的凄惨的遭遇。萧红考虑关注着女性的生命方式及生存状态。她将本人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灾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芜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理想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激烈鞭挞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认识,即女性应该取得人格的与人性的威严。在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本人创作召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盲目。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构造章法,书中写了时节的改换,年代的,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开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此,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好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间转换的节拍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构造的构造,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之所在。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5
生死疲劳出了也很长时间了,一向没看,主要原因是不敢看吧。像檀香刑,要不是有人力荐,必须不会看,等到真的看了,果然无法消受。生死疲劳倒没有像想象的那般暴力。或者说,是另一种暴力。莫言在书中随心所欲的叙述,开始使我感到新鲜和惊喜,之后则是感到不悦。再加上他把自我也在书中安排上一个主角——这个主角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对人物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安排,使得作者对整个故事,故事中人物的控制越发专制。到了最终,主人公西门闹转世成猴,两年后又被蓝开放打死,这样的情节已经很明显的是作者对结尾的刻意安排,而莫言还觉得不够,最终忍不住自我跳出来,对故事中人物的归宿做个交代。
我想莫言必须很爱他的这些主角们,所以必须要给他们安排一个结局。可这也恰恰说明了,这些主角之于莫言,并非是独立的人,而只是他创造出来的主角。他像上帝爱子民一样的爱着他造出来的那些人。我想起了余华,他在介绍自我的创作感受时以往过类似这样的话:"写到之后,就不是我在替他们说话,他们自我站起来,说出的话让我也感到惊讶。"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莫言这种包办一切的做法让我感到有些不适。
这就是我为生死疲劳挑出的最大毛病吧,或许,这也不是一个毛病。我还记得刚刚看第一部分驴折腾时我的惊喜,正如你所说,莫言疯狂了。而他随心所欲的语言也感染了我。可是再往下来,牛犟劲,猪撒欢,还是这样。也许是因为我听了莫言太多的疯言疯语,已经疲倦,或者是作者自我感到了疲倦,猪撒欢一段让我觉得,生生死死的轮回,真是会让人疲劳。好在最终一大部分狗精神,不管是因为作者发现自我已经没有办法完全站在动物的视角叙述,还是作者有意为之,叙述成了两个主角两个线索共同的推进,倒是让我重拾对生死轮回的信心。
另一方面,整本书都充满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这让我联想起,理发店里手艺出众的师傅在为顾客理发的时候时不时的耍着剪子。可是换个角度说,能让一把剪刀上下翻飞盛开出美丽的花,莫言终究是实力雄厚。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6
莫言的语言仍然酣畅淋漓,无论是白描或人物对话,在在生动无比,是第一流小说家的示范。不免可惜的是,这回他又重蹈了《丰乳肥臀》(2000)的覆辙,到了最后一部,节奏乱 了,收尾收得有些潦草,「小说家之声」忙不迭地跑出来,把许多原本可以留著点儿余韵的场景情节添上了注脚和教训,通通讲白了,意思就小了。
我们未必会介意莫言的乱跑野马、无休止地岔题、以及许多为炫技而炫技的写作表演。这些喋喋不休、芜蔓庞杂的枝枝节节,其实是阅读莫言作品不可分割的乐趣。然而,《生死疲劳》结构上的头重脚轻、匆促收场,还是不禁让人若有所失。多么希望莫言在最后一百页能坚持前面四百多页的叙事节奏,夹沙带泥地,把那些重要角色纷纷退出舞台的极度戏剧化场面,就像百老汇舞台剧终幕管絃齐鸣的大高潮那样用力交代完,或者换个方式,干脆让这部书在四百八十页以内收尾,或许都比现在这样留著个「兔子尾巴」好些。
不过,《生死疲劳》无论如何都还是一部精彩的大书,写得的段落,足以催人泪下。比起前作《四十一炮》(2003)的不知伊于胡底,《生死疲劳》回归「章回体」的精神,回过头来「好好从头说一则故事」,无论如何都是可喜的。理智上我明白这部书的结构有著无可回避的缺陷,然而情感上我全心拥戴它,并且感谢它。
在我心目中,莫言「完美的长篇代表作」似乎还没写出来──我是说,像马奎斯《百年孤寂》、巴加斯.略萨《酒吧长谈》、葛拉轼《锡鼓》那样的钜制,在人物、结构、语言各方面的平衡,使它能兼顾雄大的野心与细节的讲究。以莫言的才华和活力,五十岁出头的壮年,他的体内应该藏著不只一部同等级的精彩作品吧,我们很愿意继续等待。
对生死场的读后感篇7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__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
,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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