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白申请书在制定的时候有哪些必然要当心的事项吗,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是需要注意不可以是虚夸的,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恢复执行申请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1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xx年五月十五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2
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x
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___兰法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______兰法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______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_________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______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______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______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_________工厂给付_________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 年 10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归还借款____元及支付利息_____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依据: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20____)第______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已作出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20___)第___号民事调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申请人借款___元及支付利息____元,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判决生效且确定的履行期限也过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分文还本付息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后贵院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本案的`执行,现被执行人在_____市购买了房屋一套,证明其已有履行能力,特申请贵院对被执行人恢复执行。
此致
敬礼!
______市人民法院
恢复执行申请书篇6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
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