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是培养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活动方案在制定的时候需要把很多的详情写清楚, ,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篇1
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为迎接节日的到来,增强幼儿爱护环境的意识,大二班将开展“爱绿,护绿,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3·21”世界森林日护绿活动。,对幼儿进行关注森林资源的科普教育。
一、活动主题:爱绿,护绿,共建绿色家园
二、活动时间:3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1、课前收集相关资料。
2、通过图片、视频、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了解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及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了解它的来历等相关知识,了解它与人类息息相关,让孩子纷纷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护林活动中。
3、开展“爱绿,护绿,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绘画活动。
四、节日活动实施
1、让学生欣赏我们美丽的地球、美丽的森林,并知道没有森林的家园变得不再美丽。
2、森林故事:以纪录片形式真实而完整地回顾森林的历史,引起幼儿更多的关注和思考;树的故事,以欣赏、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孩子感受树木真好!
3、教师讲解森林与人类、动物的关系,鼓励学生动手制作大树妈妈。
4、植物角:小小盆栽让孩子感悟生命最初的感动,在城市中让体验一片绿意。
5、变废为宝:纸盒、纸张循环利用,亲眼见证废旧包装盒如何转变为环保时尚手提袋;感受废旧纸张变纸屑,亲手体验纸张的制作过程。
6、环保小卫士:学生担当环保宣传员,向家长们宣传环保的小知识,倡导大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资源,为森林贡献一份力量。
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篇2
一、活动主办:
资源环境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二、策划承办:
资源环境系社团部
三、活动主题:
“我与森林”主题征文比赛
四、活动对象:
资源环境系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xx年3月28日——4月10日
2.评审时间:xx年4月11日——4月13日
六、活动目的:
文字,是水;文字,是阳光;文字,滋润着我们的生命;文字,吐露着我们的点滴心声。
为响应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的号召,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培养文学青年;为强化我院学生的文学特长,选拔优秀作品;同时通过此次征文赛来激发学生的爱林感情,从而为达到绿化祖国,改善生态环境,使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美丽做出响应的号召。
七、宣传方式
1. 校园广播
2. 张贴海报
八、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文章体裁不限,字数800字以上;
2语言流畅,内容充实,文字精炼;
3来稿要求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参赛者应自留底稿,来稿不退;
5要求字迹工整、规范并注明班级、姓名、代码。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加系分5分
二等奖:2名 加系分3分
三等奖:3名 加系分2分
优秀奖:3名 加系分1分
十、活动费用
奖品名称
数量(单位:张)
单价(单位:元)
总计(单位:元)
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篇3
设计意图:
树木森林对维护自然平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由于乱砍乱伐现象频繁,森林日趋匮乏,造成生态环境严重失衡。为了培养孩子从小具有爱护树木、森林地意识,我们以树为主体,设计了此活动。活动中,我们以幼儿自己探索、寻找为主,鼓励他们去找关于“树木”资料、去发现“树木的用途以及大量树木被砍伐后造成的危害”、去争辩“树能不能砍”……幼儿在自己的收集资料、探索的过程中,了解树木的用途以及与人类之间的关系,激发孩子对森林现在所面临的危机感到忧虑的情感,萌发孩子保护森林的意识,让幼儿体会到我们小朋友该怎么做。另外,也让幼儿在活动中逐渐学会一种自我探索、主动学习的方法。我们相信由孩子自己讨论的这个“树能不能砍”的问题,教学效果比直接向他们讲人与树木的关系、人要爱护树木,所起到的效果要好。
活动思路:
大班幼儿已具有一定的知识经验,探究心里强,对事物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虽然森林离现实生活比较远,但组成森林的基本单位—“树”就在幼儿身边。树木制成品如家具、玩具和纸张、铅笔等也离幼儿生活非常近。为此,我们通过到森林公园、恒大花木世界等亲身体验感知;创设环境让孩子探索发现以及观看录像、动手操作、参与评判、让幼儿自己回家寻找的资料,在同伴面前进行交流、出点子想办法等等形式,让幼儿在一番探索后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见解。收集资料是探索型活动中能充分调动积极性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一味地由教师提供知识、口诉,幼儿在活动中外于被动的“认知状态”,就会觉得无趣,会遏止他们好奇心和探究欲。虽然记住了,但也是短暂的,肤浅的。因此,我充分提供探索空间,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寻找树木能不能砍”的活动,自己寻找和自己观点相同的资料,让幼儿了解树木对人的利弊之处,知道大树是我们的好朋友,从而激发幼儿爱护树木的情感。
活动名称:大树是我们的好朋友
活动目标:
1.了解树的用途以及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萌发幼儿初步的环保意识。
2.培养幼儿初步的学习方法,鼓励幼儿愿意学习。
重点与难点:
1. 让幼儿了解树木对人类的好处以及过渡砍伐树木后造成的危害。
2.让幼儿初步理解“砍与不砍”之间的矛盾。
活动准备:
1.幼儿知识经验的准备:前一阶段非正规活动中关于树木—森林等知识经验。
2.幼儿自己从各方面收集有关“树木”的资料。(如:图片、录象、照片、实物等)
活动过程:
一、 幼儿分成两组,展示自己找到的资料:
1. 老师:上一次活动结束时留了一个问题:“树能不能砍?”我们小朋友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苹果队的小朋友认为“大树可以砍”,而菠萝队的小朋友却认为“大树不能砍”。我知道你们这几天从各种渠道(如:爸爸妈妈这里、网上、电视、报纸、书等等)找到了许多的资料、都有了自己的理由。现在就先请你们把找到的资料展示在两块板上。
2.幼儿展示自己找到的资料。
3.个别幼儿介绍
师:“你们找到了那么多的资料。这些资料你是从哪里找来的,请你说说你的观点和理由。”(老师对幼儿的理由均表示同意)“还有谁想说说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二、幼儿交流活动:幼儿分成两组,开始相互讲述自己的理由。
1.师:“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想说说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那么现在请你去找一个和你意见不同的小朋友,把你的理由告诉她”
2. 请幼儿相互交流,分别对照对方的幼儿说理由。
如:一幼儿说:我认为树可以砍,因为树可以做家具(出示自己带来的照片)这就是我家的家具,就是用家具做的,很漂亮。又如:另一幼儿说:我觉得树不可以砍,(出示录象)让其他幼儿了解树木砍掉会发洪水的,等等。
3.共同看黑板,请个别幼儿讲述。(比较典型的意见和内容)
师a:“刚才你是怎么用你自己的理由来说服对方的?(请两位幼儿讲述)或组织幼儿一同观看录像、碟片磁带等。”
师b:“有的小朋友还找来了录像、碟片磁带等,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磁带里讲了些什么?”
师c:(问整体)你们是否同意“苹果队”的意见——树可以砍。“菠萝队”,你们呢?
三、提出质疑,进一步探索
1.师小结:看来你们都没有办法说服对方接受你们的意见。那怎么既能满足我们生活、游戏中的需要,如做家具、桌子、积木等好东西,又不会因为砍了过多的树木而引发许多的灾害。如:“洪水”、“小鸟没家”等,我们一起动动脑筋,想些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难题,看看哪一组小朋友想出的办法多。(引发幼儿探索以及学习的兴趣)
2.讨论解决的办法
3.结束:刚才我们想了许多的好办法,等一会请你做“绿色娃娃”把这些好办法去告诉别的小朋友和爸爸妈妈。或者请你幼儿回去再利用“录象、vcd、翻阅图书、图片”等方法找找和想想解决的方法。下一次我们继续讨论。
活动延伸:
在美工区投放油画棒、4开纸、彩笔等工具,幼儿合作制作保护森林的海报。
活动反思:
1.本次活动,让孩子在自己寻找资料、探索树木、以及辩论式的讨论“树能不能砍”的过程中,了解了树木对人类的广泛用途。如:树木可以做成家具、木制玩具、可以防止噪音等等,知道了我们生活中的确离不开它。
2.让孩子了解了由于人类的大量的砍伐树木,破坏了生存平衡,造成了许多的危害。如:洪水泛滥、沙尘暴……
3.孩子们通过自己的寻找以及父母的帮助,认识到了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知道要从自己做起爱护小树苗,不折树枝、不摘花等等。
4.幼儿成为了学习的主人,教师与幼儿共同成为学习者、探究者,是正确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活动中的及时的反映。因此,尽管是大班幼儿,但是发表自己观点时头头是道,非常想说、敢说、愿意说。我们在活动中,可以看到由孩子自己讨论的这个“树能不能砍”的问题,教学效果比直接向他们讲人与树木的关系、人要爱护树木,所起到的效果要好。
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篇4
活动目标:
1、通过实地观察认识常见的几种蔬菜。
2、比较菜市场和超市买菜、卖菜的不同方式。
3、了解菜场中物品摆放和人际交往的特点,促进了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4、培养幼儿敏锐的观察能力。
5、初步培养幼儿用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活动准备:
1、事先去幼儿园附近的菜市场勘察路线;
2、家长带幼儿上菜场,丰富相关生活经验;
3、与菜场,社区做好沟通好活动相关事宜。
活动过程:
一、交代任务“去菜市场”
1、今天我们要到菜市场,去看看蔬菜真正的样子。看看除了我们认识蔬菜之外,还有哪些蔬菜。
2、交代参观时和行进间的注意事项。
二、到菜市场参观
1、实地观察蔬菜真实的模样
(1)认识蔬菜的种类,例如:豆荚类、叶菜类、果菜类、茎菜类花菜类等
(2)同样都是叶菜类,叶子有大有小,长的都不太一样。
(3)同一种蔬菜,也有不同的品种,长相也不太一样,例如:大白菜和小小白菜。
2、买菜、卖菜的过程观察。
3、买菜的人和卖菜的人是怎样讨价还价的。
三、返回幼儿园,回顾分享
1、请幼儿分享自己在菜市场所观察到的蔬菜和大家分享
2、展示几种常见菜,请幼儿说说,这些菜和吃的时候又有什么不同
3、买菜的人和卖菜的人是怎样讨价还价的?
4、菜市场买卖的情景模仿。
幼儿园森林日活动方案篇5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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