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通过写工作总结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方式和习惯,从而优化工作流程,写工作总结让我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自我管理和时间管理能力的提高,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四、联合行动、不留死角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五、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若干条,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组织宣传车,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巡回宣传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三、加强配合,严厉查处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4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5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6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7
今年是琼海市实施“禁燃令”的第xx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已经成了我区家喻户晓的政策。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区组织区安监所、综治办、城建大队、农业管理大队等值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巡查,共出车辆40辆次,人员300人次,教育、劝导35人次。
春节前,我区组织安监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店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有销售资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所售烟花爆竹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经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所售烟花爆竹来源不明确、消防设施不齐全等现象。
春节期间,我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牵头,各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化巡查,未在尽然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村庄燃放量也较往年有所减少。通过直接感受,除夕至春节结束,我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明显烟雾天气及空气中弥漫硝烟味道。
元宵节期间,我区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夜间巡查,继续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明显大气污染现象,辖区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同时筹备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常态化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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