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向领导展示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机会,要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实用的工作总结需要通过实际的工作经验来验证和支持,才能更加可靠和有说服力,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1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威宁”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2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近年来,寿阳县把全县14个乡镇、丹凤城区共163个行政村以及滨河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10个社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各乡镇按照网格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农房排查录入工作并于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任务,到3月10日寿阳县三类农房共录入47264户;城市房屋累计排查出经营场所1157 个,人员密集场所91个,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42个,老旧小区83个,总采集户数10569户。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彭超表示,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排细查,不留死角,违法占用土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叫停;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认识、务求实效,为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随后,省督导组查看了寿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证资料和相关台账,并深入宗艾镇、朝阳镇金石庄村、滨河城区督导农村及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3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卫计委《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深化“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目标,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为重点,做好“庸懒散”专项整治,树立行业形象,服务百姓群众,现将我局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机构。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构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职责。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全局的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将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工,层层建立职责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各自承担的领导职责和应履行的各项工作职责,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调动起各方面的进取性和主动性。
三是严格考核。局党组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将其纳入全局工作的整体格局中统筹研究,并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和奖惩。同时,将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目标职责纳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资料。
二、及早介入,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学习动员。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刚刚启动,局长王绍美就给全体机关干部上了一堂题为《只要自律,一切皆有可能》的廉政党课,冷眼看成绩,回头看问题,从打牢廉政思想入手,从单位到个人,从普通到个别,结合工作讲廉政,正视成绩找问题,号召大家收心归位早规划,专项治理“庸懒散”。
二是开展了为期五天的“教育学习周”活动中,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每人一课,每课一题,精心备课,领学讲学,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为全局党员干部打廉政预防针。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重点针对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工作标准不高、创新本事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管理不严等问题,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不彻底及其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等现象,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即:查工作职责,看是否具备履职本事;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坚持高标准;查工作态度,看是否端正服务意识;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党员干部经过深入查找在党性、本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下一步将集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让每位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开诚布公谈问题,深挖思想找原因,认真负责提提议,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过自我找、别人提、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庸懒散问题。
四、落实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抓效能,提升办事效率。按照整治要求,我局进一步落实了首问职责制、服务承诺制、按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坚决杜绝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勤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每一天早到10分钟”工作制度和上班时间不炒股、不玩游戏等规定,全系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力求把此项整治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抓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第一,结合崂山区大社区建设,将所有的计划生育服务事项下沉到大社区,将提出“零距离服务”理念,即在一个街道内,选择任何一个大社区均可办理所需要的服务事项,让便民服务真正落地。第二,围绕单独生育二孩政策,开展调研摸底,了解群众的真正生育意愿,加强宣传指导,让群众自主选择生育时间,避免扎堆生育,对大龄群众,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优生指导。第三,围绕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聘请市中心医院、第八人民医院的专家走进社区为群众进行两癌筛查和生殖健康查体,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专家服务。第四,围绕空巢老人、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扶救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3、抓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一是经过培训等专业学习,增强社区和窗口计生工作者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建立服务长效机制。二是经过暗访、抽查、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听取群众意见提议,对被投诉的职工和事项进行严厉批评,切实整改完善,切实提升服务形象。三是强化监督。对科室、局属单位的监督和考核,加大对机关纪律、效能建设等情景的约束力度,建立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的作风建设职责追究制度。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4
根据《xx县201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我们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全面实施的契机,围绕县委2016年1号文件中关于环保专项整治的7项具体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基本上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完成了矿石开采和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指挥部组织环保、国土、安监、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深入到全县56家开采加工企业,全面了解各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了一企一册的整治台账。依据《湖南省2013-2016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临湘、汩罗的经验,拟订出《xx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由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华办[2016]4号)组织实施。目前,矿石开采企业已停产26家,另外2家将于12月16日前停产,矿山开采规划和采石权设置方案,已报县主要领导审定。加工企业停产1家,其余均立案查处,计划于春节前全部停产。
(二)蔬菜加工业全面实行达标排放。我县28家蔬菜加工企业今年的主要工作是全面完成设施建设,实行达标排放,并做好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到目前截止,已有24家完成设施建设并通过了验收,4家年底竣工。环保部门加强企业运行的监管,对违规操作的田丰菜业、三星菜业分别作出限产、断电等处罚措施,从而保证了全面达标排放。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全县纳入今年整治任务的畜禽养殖25家(其中牲猪养殖21家,肉牛养殖3家,蛋鸡养殖1家)。操军南华养殖场、团洲团福养殖场、南山药场养殖场的治理工作纳入县委2016年1号文件。目前,已有南山药场养殖场、鲇鱼须镇禾丰养殖场等16家建起了高标准的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其余中小型养殖场基本上按要求完成了初级治理。
(四)加大水源的管理保护力度。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水源(xx河取水点、华一水库、东山水库、长江饮水取水点)的保护。保护区有专业管理人员常年监管,并设立警示牌、围栏、固定宣传牌等标志。辖区乡镇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志愿者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区域内垃圾,确保了饮用水的安全。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县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把监测区域由城区扩展到农村,将乡镇自来水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质的监测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在藕池河、华一水库、东山水库、东湖、长江取水段分别建立监测网点,并建立起常规监测登记备案制度,资料完整、数据详实,从而全面、准确、及时掌握了全县城乡主要水域的水质状况。三是水面养殖污染的治理。前三年,基本上完成了珍珠养殖污染的整治,今年重点在前三年基础上加强对水面养殖的监控。幸福乡的东浃河、南山乡的罗帐湖、东湖等超千亩的水面通过限养、禁投、转产等措施得到净化。东湖、罗账湖、中西湖还划入东湖湿地保护区。各属地乡镇政府还出台保护政策,设立举报网点进行监管,有效地控制了对地表水的污染。四是推进农村改水工作。北景港镇通过农村改水项目和自筹资金,投入2000多万元在八一村建了自来水厂,解决近4万人的饮用水问题。目前,通过启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兴建各类供水设施100多处,建成水厂50个,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
(五)生态环境保护初见成效。幸福乡建立了乡、村、组三级环境保护网络,通过乡规民约来规范村民生产生活行为,该乡每户户前必有一个垃圾箱,统一修建,一个模式,红白喜事鞭炮定点燃放,农药瓶、化肥袋、废弃农膜定点收集,庭院无杂物,沟渠无杂草成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亮点。终南乡通过改革殡葬习俗、规范村民建房等一系列措施,保住了终南山水的原生态,是我县今年唯一的市级美丽乡镇。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是环境保护的难点,插旗镇投入100多万元修建的垃圾转运站,日处理垃圾10多吨,还有三封寺镇、操军镇等十个乡镇垃圾转运站即将投入运行。鲇鱼须镇投入200多万元用于污水治理。在集镇、松树墟场、禾丰 村建起三个污水治理示范点,为全县污水治理提供了样板。北景港镇投入30多万元对墟场污水沟清理、疏洗、垒墙加盖,解决了多年困扰单位、居民水污染的问题。城关镇投入1000多万元在大街小巷铺设污水处理管网,净化了居民生活环境。
(六)狠抓了城区以煤改清洁能源为重点的“三废一噪”治理。按照专整治的年度目标,城区神禹宾馆、侨联学校等9家企业、单位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已全部完成。通过噪音整治,城区临街铺面的商铺广播基本拆除,沿街叫卖的车辆得到严格控制。同时,结合创建办、城关镇开展废气、废渣、废水治理专项行动,对废渣定点堆放、及时转运,做到残存不过夜,对“三废”排放严重的7家餐饮业予以查处。城区环境得到改善。
(七)加强了对非法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指挥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对清理出来的小手工、小作坊按照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关停了护城油膏厂、插旗遗爱村蔬菜加工厂,对东山镇涂宝防水材料等3家企业予以立案,同时对宋家嘴镇吉娃米业等3家未批先建的企业予以通报,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势头。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县政府下发的《xx县2016年环保专项整行动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主体责任,把乡镇环保整治工作的好坏纳入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也相应地制订了整治方案和考核细则,加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从而保证了专项整治有实绩,见实效。
二是乡镇主动作为,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终南乡严把环保准入关,一福建老板准备在团湖村投资2000万元办建材厂,因环保设施不到位,被乡政府拒之门外。南山乡在清理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中,督促新上的3家蔬菜 加工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对整改不到位的2家小造纸厂,1家竹筷加工厂予以关闭,协助县主管部门对污染整改不到位的三星菜业拉闸限电。新河乡加强辖区企业的监管,督促赤眼湖万头猪场投入600多万元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周志锋酱菜厂清理排污渠道800多米;对群众设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处理,化解矛盾。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是专项整治的有力保障。各乡镇对环保专项整治投入大,收效显著。插旗镇改水和垃圾转运站建设投入经费1800多万元,注滋口镇在集镇铺设排污管网,把藕池河沿线的垃圾场改造成休闲广场,累计投入800多万元,鲇鱼须镇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场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全县仅改水一项就投入资金2.6亿元。
四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督查考核考评。执法部门加强重点项目、主要企业环保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11家违规违法企业,对其中3家依法予以关停。县专项整治指挥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了3次常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通报反馈到乡镇,使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一年来的专项整治,基本上达到预期的目的,但问题仍不容忽视,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乡镇对专项整治认识不足,领导力量缺位,整治措施乏力,有的基于本乡镇的利益,偏袒护短,监控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对企业违法行为不处理、不报告。二是个别企业重经济、轻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滞后,偷排问题时有发生。三是经费投入不到位,影响整治工作的进展。
为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搞好明年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同责、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反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监管到位,追究到位。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5
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条件,打击取缔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强化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职责、积极协调、精心组织、依法监管,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兴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人员安排以及职责分工等做了统一部署,从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领导重视,依法整治
区安监局在召开的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坚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纳入会议议程,听取汇报,研究和解决在整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区安监局李延国局长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总结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营造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广泛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三)加强执法,全力监管
1、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2家,出动执法检查车次48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6份,发现安全隐患476条,已整改落实418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则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查处举报,消除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受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举报3起,已查处3起,对已查处的举报都已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了回复。
(四)摸清底数,做好台帐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台帐,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详实的记录,认真分析执法数据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
二、存在不足
我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还存在不少,如:
①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②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③安全标志缺少;
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担负起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⑤企业日常对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些单位获取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放松了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以及下一阶段重点
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以企业自查自纠自除隐患为重点,继续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行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
在本次大检查的基础上,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企业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建设和谐大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6
5月8日上午,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刘涛、市建委二级巡视员刘刚、新区建交局副局长王玉国等一行赴长芦街道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建新陪同。省检查组组长、省住建厅刘涛处长等领导现场抽查了长芦街道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街道城市管理办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推进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及破题办法。刘涛对长芦街道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制定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给予肯定;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能做到组织人员培训、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督查通报问责机制5到位等方面给予表扬,并进一步指出:
1、压实街道、社区(村)工作责任,以保障农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争取农户的积极参与支持。
3、扎实推进和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坚持动态监管,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质量不打折扣。
4、规范档案管理,从入户排查到隐患初步判定以及实施整治等工作,实现工作档案闭环。
自20xx年11月以来,长芦街道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362户,实现1户1档建档立卡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录入系统4389户(行政村农户),另有973户档案完成纸质信息采集,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58户。在街道城管办和各社区(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安全隐患的8户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消险加固到位,资料全部归档并报备新区建交局。
经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中共排查出疑似安全隐患的共有34户,对其中6户困难家庭,街道社会事业办确认困难类别,将其纳入2021年财政补助对象,资料已报送建交局,待审核通过后立即实施改造;剩余28户,1户经村组干部思想动员已自行拆除,3户已消险加固,其余24户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剩余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及消险工作。同时,进一步运用纪律监督考核机制,落实部门和属地村、居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一方平安。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篇7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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