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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篇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2024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篇2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2024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篇3
20xx年,无为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紧扣“法律援助+”工作总思路,以“五力”创“五优”,聚焦赋能增效、精准优质,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造“点上精确、线上准确、面上明确”特色法律援助品牌,做实民生工程好文章,获得市委市政府高度赞誉,取得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获全市市直民生工程二等奖,芜湖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个人等荣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做法类稿件分别刊载于中央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21篇,市级媒体75篇,同时承办法律援助人员20xx年全年共计获赠受援人锦旗21面。
一、提升政治引领感召力,围绕中心创优效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满意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受众面、成功率,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实现应援优援。
(一)全力扩大受案范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受案范围。同时,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及时为符合条件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贴身、贴心法律服务,把这项体现法律公平正义、政府关爱温暖的民心工程做大、做深、做实。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72件,完成全年任务110.8%,接待咨询3513人次,受援人群达6257人次,连续第5年超额超标提前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案件研讨专题党组会6次,召开重点案件推进调度会13次,3次到市委专项汇报法援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建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和满意度评价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深化援务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成立专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案人员具体负责的“三级责任制”,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投诉即时处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xx年,共开展法律援助满意度专案评审7起,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失误9人次。
三是着力完善服务网络。纵向依托市中心、20个镇工作站、276个村(社区)联络点,横向链接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总工会、妇联等对口法援工作站,构建纵横立体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11家律师事务所、6家法律服务所共79名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22名法律工作者主动与全市296个镇、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以“4+1”工作模式(每月提供不少于累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覆盖面从无到有,服务半径从小到大,服务模式从分类指派到触手可及的全新升级。
二、提升民生维稳保障力,突出重点创优质
我市在完善“大服务”机制同时,突出三项重点,积极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民生保障能力,有效实现“以点促面”的良好态势。
一是抓重点领域强实效。聚焦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赡养抚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4个重点领域民生问题,提供“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式”法律援助。同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辟专项服务窗口,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及工伤、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等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或简化手续,第一时间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二是抓重点人群强服务。突出服务群众,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20xx年起,我们在充分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贫困老人赡养及安全住房”专项攻坚活动。截止目前,全市20个援助站276个联系点的`“地毯式”全方位排查,共排查出未被履行赡养义务的贫困老人304户,并及时向其子女发放《敦促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告知书》301份,经口头援助、书面案件办理后,目前已履行赡养义务290户,其余14户正在妥善解决中,充分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重点环节强监督。即对案件受理审批、办理监督、质量评审三个环节予以全程关注。在案件审批环节中,坚持工作人员初审,中心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终审的联审制度;在案件监督环节中,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以及涉恶等案件安排专人出庭旁听,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切实维护受援人的权益;在案件质量评审环节中,实行承办单位和援助中心两级评审制,制定案件评查的统一标准,结案后先由各承办单位的案件质量管理员进行评查,合格后报援助中心进行二次评查,确保无漏洞、零失误。
三、提升攻坚克难精准力,服务大局创优势
为全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三大攻坚战”中“维稳阀”“推进器”作用,我们以设身处地、一管到底的工作作风,为群众解决在脱贫道路上遇到的涉法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一是顺畅通道优化工作流程。高度重视贫困户法律援助工作,为贫困户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让贫困户少跑路,还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贫困户提供上门服务,让贫困户不跑路。同时,要求在办理贫困户疑难复杂案件时,实行二人以上律师联合协同办理,将维权效果最大化。遇特殊情况,法律援助律师还可主动提前介入,先办理后审批,充分体现“人性化”法律援助办案方式。
二是专案专办提供精准援助。在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两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法援案件专办组,选派经验丰富且有个案专长的律师团队专办贫困户案件,让贫困户获得更精准、更高质的援助服务。专组专办贫困户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办理后审查。
三是案件跟踪提升服务效果。以贫困户受援人满意与否作为案件办理是否取得实效的首要标准,对贫困户法援案件的指派、办理、结案等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案件回访和旁听庭审制度,最大限度地确保服务实效。特别为防止贫困户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纠纷等案件执行难导致贫困户得不到赔偿,实行“同一负责制”,即由同一律师承办至案件执行结束,直至受援人满意,充分维护贫困户权益。
四、提升专业队伍战斗力,实干担当创优智
近年来,我市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律援助平台实体+虚拟,线上+线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人员专业化水准,切实提升办案准确率、结案成功率。
一是培法律服务品牌。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起,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全力创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等优质品牌,畅通农民工、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对于贫困户来访来电咨询和申请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机制。20xx年以来,开展大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87场(次),受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案件281件,受理贫困户案件26起,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806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余元。
二是强办案队伍品质。全年共开展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培训1次,开展《法律援助法》培训1次,共计121人次受训,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志愿者、明白人培训20次共计1610人次,为全面打造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法律援助队伍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及时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中选拔专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法援队伍中,规范建设质量优秀、管理规范、群众公认的法律援助机构,全方位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
三是提服务平台品能。进一步夯实以1个市中心为干、20个镇工作站为枝、276个村联络点为叶的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实现市、镇、村法援服务全覆盖。推行“吹哨报到”机制,以定期定点走访排查为契机,进村入户,了解其法律需求,及时为其提供生产务工、社会救助等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援助+互联网”形式,实现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办理、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全网漫游”。完善镇村“法律援助公共服务”微信群,通过一村一群、一群一法律顾问,随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援受理等“指尖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之间衔接配合,实现业务互补,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品质效能。
五、提升援助品牌影响力,多维衔接创优能
一是全面发挥法援作用。建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援助中心,择优配齐人员力量,推行“3+x”模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项基本服务,增加社区矫正、律师、安置帮教等服务,配备智能终端机、即时服务评价器等,多措并举,有效提升品牌吸引力,“引关圈粉”以法援独特性、普惠性、兜底性优势,扩大“圈粉”覆盖面,真正实现我市“法律援助+”平台运作顺畅高效,做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是全速推进刑事法援。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我们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横向协调沟通,畅通刑事案件法援渠道,做到有指派通知必提供法律援助,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及时法律帮助。1-12月份,共办理刑事指定案件292件,均全部及时安排律师办理。其中法院指定辩护案件166件,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案件83件,看守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43件。
三是全程完善联席制度。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等分类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落实专业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第一面”作用。今年以来,律师值点公检法共计123人次,其中法院43人次、检察院41人次,看守所39人次。同时,积极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变更强制措施等专、精、准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合法合理性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2件。
2024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篇4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6月份我中心利用春节期间、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xx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举办一期培训班,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上半年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举办一期培训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民工讨薪5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年中工作总结及第二期法律援助视频终端业务培训。
2024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篇5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策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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