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进而发挥自己的潜力,工作总结助我们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空间,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司〔20xx〕188号)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组织、督促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两次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人,我局按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科室责任人两个层面签订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定人定岗。同时实行工作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以项目形式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西湖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在职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及岗位培训的意见》,把执法证考试直接与职务晋升和任职挂钩,要求中层干部两年内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不得担任中层岗位,督促所有中层干部持证上岗。组织局机关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省专业知识和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又有8名同志报名参加省厅执法资格证考试,并通过了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现我局共有24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在全局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每周机关例会,每月所长例会,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专门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二、梳理职能事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梳理职能,明确职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梳理执法职权,申请挂起33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了我局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在区权利阳光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平台上进行数据同步和联网办理,并接受区直纪工委的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多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民法律服务。今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5953人次,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1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按信息公开条例,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以及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电子政务网和门户网及西湖法治网公开。加强大型活动的政务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西湖法治网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全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分别为黄彬投诉徐建树律师索要钱财用于行贿法官案件和省司法厅转我局调查处理的亿维律师事务所被投诉违规执业案件。在办理投诉案件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确保投诉查处工作有登记、有受理、有调查、有答复、有送达,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求被投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今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异议和对执法人员的投诉。
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
一是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执法文书管理。略
二是重点做好执法环节工作。略
三是重点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略
四是重点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能力。略
五、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
(一)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一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结合相关的警示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各所及个人自查、检查小组抽查、座谈、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和法院等方式,了解当前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对西湖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律师队伍执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坚持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针对执法执纪检查和平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抓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学习讨论、财务管理、诚信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分级分类举办律所主任培训班、新进人员培训班、律所内勤培训班,规范立案审批、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使各岗位职责分明,形成完备的内部工作准则体系。三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4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59号、6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二)固本强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建成区大调解工作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种资源,在11个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了镇街大调解工作中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先后设立了信访、劳动仲裁、征迁,物业、交通等9个行政调解组织,组建了一支30人的专家调解员队伍,在全区基本建成大调解组织网络。区大调解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指导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3125起,组织协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7起,其中人民调解5969起,行政调解103起,司法调解5225起,劳动仲裁调解708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组合选聘中,发挥自治优势,由各调委会负责聘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能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相替代。配合市局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对口检查活动,制作统一的调解文书范本,下发给各个司法所,明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要求各司法所开展调解文书的检查,提高调解文书质量,实现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统一化,促进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夯实基础,规范延伸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558件,解答法律咨询7305人次,解决各类纠纷270件,收到锦旗13面,无一起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在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工作中,援助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位来电来访咨询案件登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用满意表调查、现场旁听、跟踪检查,实行质量评估。通过对办案情况的全程监控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由于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未发生过承办人员办私案和违法办案的现象,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一直保持了零投诉。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明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2
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推进“法治xx”建设和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文件精神,自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在“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之际,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前半个规划期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一)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
作为“六五”普法的启动年,20xx年我局根据xx县“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在总结和回顾“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建设行业普法和法治工作现状,制定了《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对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划明确了我局“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主要工作要求、工作步骤与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等。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协调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二)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
普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对此,局党组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股室及局直各单位为成员。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期间多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
普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在行业的管理工作中显现出积极的效果,为把普法工作认真、长期地坚持好,我们结合建设系统年度责任目标制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每年初,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于年中、年末一并进行打分考核,并规定此项标准是评先评优的硬性标准,凡普治工作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一律建议取消评先资格,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两年半里,系统各单位始终能够不放松对普治工作的关注和落实,通过这一制度发挥的作用,更推动了系统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细致安排,提高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法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坚持每年邀请专家对局机关干部开设法制讲座,确保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讲座。目前已系统地学习了《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提高了局党委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局机关根据学习计划,坚持每隔一周的周一晚上学习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形成了良好的风气。
(二)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
为全面实现行业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执法人员和行业队伍法律素质势在必行,我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这一契机,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把此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我们制订和实施了全员学法的集中培训和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制度,在全系统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保证不少于60小时,全员学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次,我们每年都组织2到3次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制度》。同时我们每年都组织“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人手一本普法教材。
三、齐心协力,不断创新,使普法工作真正惠及于民
(一)不断深化了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施工单位广泛开展了法律知识进工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要求建立农民工学校。对农民开展的法律常识和维权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局里的全部行政许可项目纳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办事流程,实现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一支专业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积极应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做到支持和督促具体案件的办理。六是成功举办了听证会,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二)树立法治机关模范带头作用
我局创建了“五个一”,即一组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学校、一个法律服务室、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扩大专业法的社会宣传效果,结合行业实际,局系统还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板报、宣传专栏、报纸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介绍和推广专业法的应用,向社会普及专业法常识多达60余次。
通过“六五”普法的工作,建设行业队伍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手段更加科学和丰富,水平有了实质性提高。各项工作不仅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和表扬。
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202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业务收费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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