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写心得体会的习惯是可以让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的,通过心得体会可以分享自己的喜悦和一些经历,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篇1
南卡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
——题记
本书作者李微漪的经历是驯狼者中成功野化狼的第一例,姜戎亲切的称她为“中国第一狼女”,热心关注并帮助、指导她帮助格林回到狼群。然而与此同时姜戎也说:“这是她的荣誉,但也是她、中国生态环境、动物以及狼群的悲哀。”
作为此书忠实粉丝的我,很高兴看到格林长大了,并且被狼群接受,成功返回了狼群,找到相伴一生的伴侣;但与此同时让我担心的是,他们的孩子相继去世了,格林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恶劣了。
厚厚的两本书,详细的记录了格林和他的人类妈妈的点点滴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分的渲染,字里行间,满是朴实温馨的生活细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人与狼之间的信任与依赖。透过她的文字,向人们讲述一个个有关自由、生存、竞争、情谊、梦想、草原和狼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人类信仰的力量,和人类无止境的贪婪。
真真正正的藏族人啊,一代代在草场上放牧,几千年来,牧民和狼和睦相处,因为当地人知道,狼如果不是应为食物缺乏,是不会伤害他们的牲畜的。而且正因为有狼的存在,使草原上的生态达到平衡,才会有无边无际的草场供牲畜使用,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只会吃不健康的牲畜,在追逐中也保证了牲畜的健康)。狼也知道,人不是好惹的,所以除非被逼入绝路,他们不会对人、甚至他们的牲畜有伤害。这本来是一种很好的平衡,互相帮助、互不侵犯,但是人类的贪婪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狼皮、狼牙、狼骨。
人们为了这些,不断捕杀,几千年来人与狼之间建立的信任就这样被盗猎者几年的捕杀毁于一旦。人,成了狼最大的仇人。他们捕杀狼群,剥狼皮,拔狼牙,拆狼骨,为了钱,他们甚至还拖回病死的牲畜给前来旅游的游客做肉干!
但草原上仍有善良的藏族牧民,他们甚至允许狼到自己的牧场里吃牲畜,帮助狼治病疗伤,帮助狼躲避陷阱。他们相信,狼,是牧场的守护神,不可以杀,更不容亵渎。
南卡阿爸说:内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
亦风说:动物园里的狼不叫活着,那只是没死而已……
亦风说:只要不死就有希望,没有什么比认命更可怕……
旺青甲说:有命的东西都有走到头的一天,他们只是回到土里了而已……
书中记录了太多的心酸与无奈,记录了太多充满血泪的故事。然而普通如我们,没办法在草原与盗猎者抗衡,但我们可以不去购买用狼制作的商品,还给自然一个向往自由的生灵。
我喜欢狼,喜欢他们的忠诚、机敏、睿智、团结。在草原上,藏族人称狼为邦克。邦克图腾,那是他们的守护神……
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篇2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篇3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篇4
这是一个狼与人的故事,人与人的故事我们听的太多,看的太多,却感觉离自然越来越远,而动物则更真实。狼与人之间的对话,给湮没在城市喧嚣中的人们带来野性的呼唤。
正如珰湖所言“在这里,书中的狼是不幸的。因为人类的破坏,让它遭遇了早期丧母和脱离狼群的不可名状的无助。在这里,书中的狼又是幸运的。因为人类的关爱,让它又重获新生,重返了自然的怀抱。故事的最初是凄美的。作者通过自己的所见和所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了野生动物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以及人类的某些行径对于动物是何等的残忍。收养小狼之后的情节,让我们又可以在忍俊不禁于小狼的可爱之时体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之美。在欢笑的同时,我其实也在沉思。
思索着有关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动物,人,自然这三者看似无关却又紧密相连;生态,环境,和谐这三者看似抽象却又时刻与我们人类息息相关。其实,细细想来我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值得揣摩与回味。
作为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你我而言,零距离的接触那个纯天然的大自然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我们也许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生龙活虎的动物;我们也许只能够在动物园中看到那些日渐濒临灭绝的飞禽走兽;我们也许只能在图片,影像中观赏到那些自然中的生灵。人类来自于自然,但是人类也在日趋远离自然。人类是自然界中进化的动物;人类却日渐忽略这最原始状态下的动物世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营造一个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氛围呢?欣赏着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小狼的活泼,小狼的争风吃醋,斗智斗勇等等。我从心底里反思着人类的某些错误的对待动物的行为。
一如书中所说:“人破坏了狼的栖息地,狼侵犯了人的安宁,杀戮、诅咒、报复、遗孤,……这一切终究能怪谁?”其实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但是,这更是一个值得人类自己做出自我反省的问题。作为书中的作者,她最终的决定对她而言其实心情肯定是很复杂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有着爱心的女孩。告别这样一条从喝奶就开始将它亲手抚养长大的羊,她肯定有着一丝情感上的不舍。尽管因为爱,她将狼养大;但是因为爱,她同样需要将狼放回自然的怀抱。草原的放生,人与狼的情感并没有结束。事实上,这样的结尾更是一个新的话题的引申-----人类与动物到底该如何相处与面对呢?”
重返狼群2心得体会篇5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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