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很除恶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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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人生的镜子,反映出我们的成长和变化,无论是喜悦还是失落,每一个情感都能成为积累心得体会的机会,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扫很除恶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5篇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篇1

自从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已经取得一定成果,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审理了一批黑势力犯罪案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群众拍手称快。

2015年年底,x省高安市一辆货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蒙面人在向货车连开五六枪后,三名戴着头套的持枪人员乘坐车辆离开了现场。然而,货车司机的噩运并未结束,枪击刚一结束,从货车右侧,又有三名戴着口罩和头套的人冲了出来。

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一名戴着头套的人开着轿车,停在货车前面直接指挥。在殴打司机后,这些不名身份人员又砸坏了行车记录仪,扬长而去。

司机谢先生的手脚筋腱都被砍断,留下了终生残疾。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侦查,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些拿着凶器的,都是团伙成员,因为一点琐事就在街头行凶。经过侦查取证,2015年12月,x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警力,将欧阳文明团伙主要成员抓获。

xx219专案民警陈爱民介绍,虽然这个案件只有15个团伙成员,但是因为涉及到个案,也判了刑的,所以这个案子刑事拘留打击判刑的有54个人。

今年2月5日,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欧阳文明有期徒刑15年,然而时至今日,欧阳文明对自己的罪行依然是避重就轻。阳文明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帮规家法严密。

在欧阳文明控制下,团伙开设x,强行参与其他x经营,收取保护费,同时向建筑运输等领域渗透。以司机谢先生驾驶的混凝土货车枪击案来说,在其背后,实际就是不法人员与欧阳文明勾结,企图将某大型混凝土企业驱逐出当地,进而垄断市场。刘九根是欧阳文明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他指挥实施了这一犯罪活动。

在打砸混凝土车辆案件中,欧阳文明始终狡辩自己是受行业协会委托,出现问题只是生意竞争,这也就是他所谓的做生意违点法。专业人士指出,这表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

对此,当地已经确定,将促进县区联动,同时立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案件能够成功办理,得益于一直坚持三大机制建设,第一个就是线索排查发现机制,第二个是审讯能力建设机制,第三个是积极办理异地用警机制。正是因为线索排查发现机制的保障,才使得警方在打击黑恶势力过程中,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光天化日,公然行凶,这样的黑恶团伙被打掉,大快人心,振奋人心。同时从节目中我们也能注意到,现在一些黑恶势力的主犯并不亲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披着似乎合法的外衣,这表明,黑恶势力犯罪隐蔽化、主犯幕后化、犯罪行为软暴力化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是当前各地扫黑除恶斗争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难点,而这也正是中央要求打击的重点。这也要求我们总结经验、排除阻力、敢于碰硬,持续推进扫黑除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篇2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有效打击了黑恶团伙的嚣张气焰,社会综合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生态进一步净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更大战果诠释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年初开始,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告,就是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项专项斗争抓好。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前提,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二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但群众参与度还是不够高,不少人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三要深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辖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被打击处理的黑恶势力成员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只要各方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涵养淳朴民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通知措辞非常严厉,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任何黑势力猖獗的地方必然有红伞,至少有白手套。把他们的白手套打掉,把他们的红伞打掉,黑的就不会存在了。要扫黑除恶的话,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了,把广大公务人员和警察动员起来了,找到经过变化的黑社会,找到经过变化的恶势力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处,没有活动的场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篇3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篇4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不正之风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

8月2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利用好督导成果,做的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时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保障,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切实举措,也是基层党建工作全方位推进的现实需要,两者相辅相成。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共创全民扫黑除恶的良好态势。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担负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以专题学习、组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途径深化宣传发动,向广大党员群众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的部署安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内容、意义等。严肃组织生活,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基层乃至全社会共创扫黑除恶的强大气场。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

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要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做好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准备;要着眼于社会治理的全局和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禁止刑讯逼供,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很除恶心得体会篇5

在这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斗争中,所有威胁治安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这些都将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必将限度地挤压滋生蔓延的空间和领域,极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打击全覆盖、不留死角。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凌厉的攻势。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而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其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说: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取得社会固定性和不以单纯偶然性与任意性为转移的社会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各类涉黑涉恶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社会无序和混乱,大大影响了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动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涉黑涉恶问题是国家治理无法回避的问题。社会控制是法律的基本功能,秩序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价值维度。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硬仗,我们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再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亚里士多德强调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黑恶犯罪,是宪法法律赋予政法机关的职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检验,也是对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检验。

最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发展,涉黑涉恶问题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手段隐蔽,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有的黑恶势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疯狂攫取非法利益。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社会生态的重大政治任务。净化社会生态与净化政治生态是有机联系的,党风正则民风淳。毛泽东同志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就会影响全民族。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律与道德既是实现社会价值的两个层面,也是凝聚社会共识、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关系的交织力量。

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是前提;国家长治久安,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是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xx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呈现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态势;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细化规划、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不懈努力,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整体战、合成战、人民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打早打小;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办案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要加强检察监督,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严禁刑讯逼供,防止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通知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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