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演讲稿,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演讲的节奏和时间,避免过度拖沓,演讲稿的结构应该分明易懂,分别包括开场白、主体内容和总结三个部分,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制宣传的演讲稿8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昨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思想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孩子因此而荒废了学业,有的甚至走向犯罪吗?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偷东西,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有的也许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于我们现在的一些坏的习惯,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2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在面对这个世界,有些法律即使不用我们来了解,或者更深的体会,但这些法制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却以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法律一再教导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维护国家的利益,以最最亲和的法来与我们交流沟通……
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抢劫、黑客,无缝不插;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3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二)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的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4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继续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基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工作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联合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以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犯罪者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夷为平地研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校内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秩序环境的整治工作,增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失当;三是社会朝气蓬勃消极急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社会制度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犯罪的沉积物。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经济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警醒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基本知识,剪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看清楚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违法犯罪自己不怎么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挠他人违法犯罪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罪犯杀人犯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忽视的勇气。深知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在于是他们被屈服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顺便哪里,或者遇到环境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罪犯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哪些方面亦须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而仅时则,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为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政治协商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教育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今晚的太阳。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5
各位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6
同学们: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你知道哪些?(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会偷、支抢。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湖北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20xx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却得300多元及牛仔裤1条、怀表1块。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混混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随机请学生回答)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人对违法的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将别人的庄稼损坏,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翻墙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这几点呢?因为同学们经过老师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经知道偷窃、赌博等行为是社会所不允许的,而对上述四条所说的行为,同学们认为这些都是不算什么大事,而且这些事情在同学们生活、学习中经常出现,这些看似不太严重的行为,因为同学们自身的防范意识不够,往往就会演变成犯罪行为。
为什么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因为旷课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什么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刮刀,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极大,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由于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抢去伤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须来历禁止。某校有两个学生和社会青年一起持刀抢劫人民币100元、红塔山香烟两包被判2年。济南有三个青年拦截工人强制剥去人家裤子,抢去裤子两条,现金3元,并用匕首把人扎伤,被法院判处11年徒刑。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是指利用轻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挟的方法迫使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刚刚年满16岁的李小飞是北京某县的'一名中学生。一天傍晚,李小飞来到学校宿舍,将同学王可辉叫出来,向他要100元钱。王可辉说没有,李小飞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顶着王可辉的脖子比划了几下,威胁他回去准备100元钱,明天早晨送到教学楼西侧。否则就杀了他。第二天早晨李小飞打到王可辉,向他要钱。王掏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对李说自己只有这么多,还要作生活费呢!李小飞听了后,从他手里拿了一张5元的转身走了。接到报案后,公安部门当天是拘留了李小飞。12月26日,李小飞被逮捕。法院认为,李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私人钱财,已构成抢劫罪。于是在今年3月2日,一审判处李小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主要是营业必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带有赌博必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为什么这样说?可以举几个例子:20xx年1月20日在银川市某中学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个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20xx年6月15日,17岁的北京少年吴某为了偷钱上网,趁爷爷奶奶熟睡之际,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5岁男孩小雨是一名初中生,经常出入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因没钱玩乐,小雨来一中学附近,以“借钱”为名,采取胁迫手段,堵截该校学生实施抢劫行为。虽然几次抢劫仅仅得到了5角、1元数额,但法院认为小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强行占有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犯罪,虽数额不大,但系多次(三次以上为多次),发球情节严重,于是对其判刑处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路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作为21世纪的新人,我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最后祝同学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保护人类的家园,你行动起来了吗?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7
老师们,同学们:
爱国,必须做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其中,爱国行为是归宿,是目的。我们想要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儿女,必须在爱国主义方面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一、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思想观念。
没有祖国的兴旺发达,就没有个人的出路。国破则家亡,国兴则家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民族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一事当先,做到想国家之所想,想集体之所想,先人后己。
二、要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热爱祖国要坚信自己民族的自立能力,不要只看到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而自暴自弃,也不要一味地期望我国快速地走上繁荣富强的道路,那是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才能得到的,我们应在任何时候都维护祖国、民族的荣誉。
有了浓烈的爱国主义后,一个国家更需要法律来维系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平。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不能,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约束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就是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讲道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制意识,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我们作为一名新世纪的新青年,更应该“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同学们一定要刻苦学习,怀着一颗诚挚的爱国热诚和赤热的爱国,努力学习,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篇8
同学们:
你们生活在这繁花似锦、多姿多彩的世界,可以走进lntemet里笑谈天下,可以尽情地享受亲人、朋友百般呵护与关爱。世间的爱都留在你们身边,你们生活得自由自在、快乐、幸福!而有一位失足的青年,曾经像你们一样的快乐幸福。但现在他一无所有,他只有每天面对四面高高的围墙,住在狭小的牢房中,吃的是极为素淡的饭菜,含着泪水面对众人的指责、漫骂与埋怨,他是罪人,他失去了亲人和朋友,荣耀与名誉,自由和青春,太多的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它们的珍贵,他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应有罪责。
我就是这位失足的青年,一名大学生。今天,我用泪的教训向你们诉说我的悲剧。
去年10月,我因为职务侵犯罪而踉跄入狱,开始了人生最痛苦的经历。当父母得知我入狱的消息后,他们整日以泪洗面,伤心欲绝。体弱多病的妈妈,因悲痛过度一病不起,已经60多岁的老父亲,带着伤痛和无奈,一个人忙里忙外操持家庭。由于我的过错,让无辜的`亲人饱受痛苦的伤害,我内心万分愧疚,无地自容。善良的父母辛辛苦苦养育我20多年,几乎用尽所有的心血培养我,送我上大学。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可如今,他们眼看所有的心血付之一炬,所有的荣耀瞬间毁灭,让他们接受这个现实,实在是太残忍了。我每每想到这些,心都碎了。我入狱后,朋友们如鸟兽散,毫无音信,他们是在鄙视我可耻的罪行啊!曾经海誓山盟的女友也因为我的堕落而离开了我。一夜间,我几乎失去了一切,眼前全是阴霾,美好的前程、宝贵的青春、幸福的憧憬在葬送、在焚毁、在幻灭……
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我内心充满着绝望,是监狱的干警给了我关怀、给了我教化,是几十年来含辛茹苦的亲人给了我生活的动力,让我有勇气面对现实,接受改造,为我思想补上法制意识这一课。
而今,当我回想起这不堪的历程,仍心有余悸。xx年我以优秀的成绩大学毕业后,抱着报效社会,打拼未来的壮志与希望,从郑州来到南方的城市,凭借我的学识与才干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我吃苦耐劳,精明能干,深得老板赏识。不到一年,就从一名职员挤身领导阶层,月薪数千元。那时,我满心欣喜,因为从升学到就业,生活一帆风顺。可慢慢的,我的思想与学识中的弱点开始暴露。记起在学生时代,我总是重专业技能轻觉悟,重知识本身轻法律,重时效轻原则,对学习以外的东西漠不关心,认为只要学习成绩好,其它的无所谓。走入社会后,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非常的薄弱。记得,有一天,公司部门经理找我,同我讲了很多很多,他说出他现在的艰难处境,让我帮他。他让我多发货少报帐,我开始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了他。当时,我意识不到这已触犯了国家律法,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却还心存一些饶幸。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0月,事情终于败露。庄严的法律给了我应有的惩罚,同时给亲人和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我后悔万分。人生是短暂的,拿自由、拿青春、拿生命、拿亲情作为代价来渎法律是何其的卑微、愚蠢和可耻。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犯罪行为往往是一时冲动。同学们,你们有讲过恶意的流言吗?你们有给别人恶意的伤害而高兴吗?你们有拿了别人的一点东西没被发现而暗自庆幸吗?你们仅仅在为优异的学习成绩而漠视其他吗?如果有,这将是危险的。一个人在成长中,如果没有完好的道德修养,没有健全的人生观、法制观,如我一般的悲剧依旧可能上演,等到像我失去了太多才懂得后悔,就不太值了。
请记住我,一名大学生悲痛的教训,在学习中,一定要好好培养用道德的眼光、法律的意识看待周围的事物,审视自己的行为,你才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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