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指看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感悟利用文字起草出来的书面文稿,写读后感是可以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的,而且还能养成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推荐的读后感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推荐的读后感篇1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
列那狐遇到什么事都会动脑筋,但有时候会耍些小聪明。
我们要学习列那狐勤动脑筋,脑子才不会生锈,但是不能学它使小聪明哦!
推荐的读后感篇2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推荐的读后感篇3
今日我看完史记的刺客列传,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理解十分迷惑,那就是——荆轲刺秦,图穷匕现。
先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一个名叫荆轲的卫国人,喜欢读书和剑术。这一期间,秦国正在攻打赵国,把赵国拿下后,秦军将打向燕国。燕太子丹心急如焚,想找一个技艺高超的刺客去刺杀秦始皇。之后,他认识了荆轲,荆轲说能够帮他刺杀秦始皇,但他需要一个助手,太子丹帮他找了一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荆轲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本人手持着一个装有燕国将军樊於的脑袋,因为他是秦王的仇人。秦舞阳跟在他身后,手持燕国地图,在地图里藏着匕首,借着拜见秦王的机会伺机刺杀。荆轲按照计划执行了,然而因为秦王的狡诈,最终荆轲刺秦失败了,他也悲惨的被秦王刺死了。
我迷惑的是,荆轲和燕太子丹他们为什么想出的办法这么愚蠢?!真的是愚笨,没有好好地准备,不看天时地利人和,也不管成功的系数大不大,就冒然行动,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还白白送了燕国将军的一条命,真是太不划算了。并且,刺杀的失败让秦王更加速了对消灭燕国的脚步,我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说不定有樊於将军在,再和别的国家联手,还能避免燕国的灭亡呢。当然,他们的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仅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智谋啊。
所以啊,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行事,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能见机行事,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并且,决定做一件事之前,要想清楚成功的胜算有没有把握,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推荐的读后感篇4
读完一本书似乎很容易,但真正读懂一本书却很难,《狼图腾》应该是我读的时间最长的一本书。书中的草原狼个个都是勇士,都是有血性的狼。那里没有懦夫,没有逃兵,有的只是整齐的队伍、横扫草原的霸气。大口吃肉,大口喝血……畅快淋漓,即使是在生命的尽头,即使肚子被马蹄踏破,吃跑了,喝足了,也就满足了。对马群的自杀战,狼死了,但马死的更为悲惨。有的干部说狼是法西斯,是亡命徒。但,战争时期有多少英烈与敌人同归于尽,只为了集体的利益,他们死的无怨无悔。
听人讲过“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活在狼的字典里是行不通的,狼大多数都是战死的,没有临阵脱逃,没有贪生怕死。也正是如此,蒙古可以把中华大国打的改朝换代。我们面对生活,生活中总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挫折,不应该去想着做一个令人不齿的懦夫,不能做一个逃兵。那样只会被人耻笑,耻笑我们的无能,生活是不会同情任何人的,就如同草原狼也是在不断经侦中生存的,无力感便环境,也不为环境所屈服,依旧保持自己的性格。我们都要做有血性的狼,我们要做生活的强者,生活的主人,而不是被生活所左右。
是的,人精该做生活的强者,或者是为了迎接挑战,是为了感受生活。
推荐的读后感篇5
“人生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一只猫,活了一百万年,死了一百万次,活了一百万次,但只有猫活着的最后一次,才可以称作“重于泰山”。一只猫,它开始被人们作为宠物,每次它死时,人们为它哭泣,但猫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当猫成为野猫时,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也就在这时,猫爱上了一只小白猫,它们一起生儿育女,猫爱白猫,也爱小猫。
直到一天,白猫躺在猫的怀中,静静地离去,猫悲痛万分,它哭了一百万次。当新一天太阳升起时,猫跟着白猫,去极乐世界中去了。生命,它的意义既简单又困难,说它简单是因为只要生命中充满了爱,一切困难便迎刃而解;说它困难是因为如果生命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的调和剂------爱的话,生命将毫无意义。有了爱,生命将得到升华;有了爱,世界上的“冰”都将变成炙热的“岩浆”;有了爱,本是反目成仇,冤家对头的两人,将会变成肝胆相照,合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好朋友……爱不仅伟大,它也正是生命所在的意义。
一个人(或物)来到这个世上,只有付出了爱,哪怕只是一丁点儿,那么他来到这个世上也问心无愧。书中的猫一开始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所以,它前几次的死,毫无意义。当它爱上了白猫,并真心去爱白猫和小猫时,它的生命也充实了许多。当它再一次去世时,它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也许,它已在天堂与白猫相遇了……相传有爱,世界将更好。
推荐的读后感篇6
我熟悉李白、杜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能脱口而出;我也了解徐悲鸿、齐白石,神采奕奕的奔马、栩栩如生的虾儿让我着迷;我还知道爱迪生、爱因斯坦,他们在科学领域里举世瞩目的成就令我钦佩……可是,那些足球明星、篮球健将等体坛名人我却一无所知,我觉得体育运动没有意义,运动员们也只是跑跑跳跳玩玩而已。
这是我以前的观点,现在,由于在书本上认识了她,我改变了看法。她用微笑征服了世界,当然也征服了我——她就是我国原国家体操队队员、在第四届世界友好动运会上意外受伤的桑兰。
认识桑兰纯属偶然。那天在家,闲着无聊,我就到书房找书看,随便抽了一本便看了起来,只见封面上写着——《她用微笑征服世界——桑兰的故事》,接着是目录,第一行字映人眼帘:“出现在纽约降灯仪式上的中国少女”——“纽约不是美国的城市吗?”据我了解,降灯仪式历来由有声望者主持,而且每次只有两个人,这位中国少女桑兰怎么会有资格主持呢?真是不可思议!我这样想,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仔细地看起了书。桑兰姐姐的勇敢与乐观深深地感染了我,我一口气就看完了全书,觉得桑兰姐姐完全有资格主持降灯仪式——桑兰姐姐在比赛中意外受伤后,仍非常勇敢,还安慰病友、家人。她在灾难性巨变面前表现出来的勇敢与乐观,不仅鼓舞了中国人民,也鼓舞了世界人民,更赢得了纽约市民的赞赏。纽约主办单位特别邀请桑兰和纽约市长共同主持降灯仪式,以弘扬人类进步和团结的伟大精神,他们还要让桑兰成为中美两国之间的亲善大使!=
此时,我感慨万分——一个运动员的勇敢与乐观竟有这么大的力量!我为以前自己对体育运动的不了解、看不起而脸红;更为以前的自己感到羞愧——记得有一次去上体育课,因为走得太急,我“拾了个金元宝”,腿上只擦破了一点皮,血也没流,可我当场就哭了,直到哭得变成了“一只大花猫”;还有一次,早上出操时,大家一起抢着下楼,不小心挤了我一下,我的眼眶便立刻盈满了泪水……
桑兰姐姐,你的确了不起,不仅让我对体育运动、对运动员有了全新的认识,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娇气”。你的微笑是那么有力!那么感人!我要让自己变得像你一样勇敢坚强,微笑面对一切!
推荐的读后感优秀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