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对话,是对作品中情节、人物和主题的个人理解,流水账似的读后感只是简单地列举了作品中的教育意义和启示,缺乏对其背后的思想和价值的理解,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最新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2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今天收到了费孝通先生80年前写作的《乡土中国》,居然薄薄一本,14篇,不过114页,一口气不到两小时读完了,读来酣畅淋漓,一扫连日以来的疲惫感。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3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4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5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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