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写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反思和思考,一篇出色的读后感是读者与书籍之间情感和心灵的契合,是一种共鸣的体验,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1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他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2
今日,拿起早就让我开了封的汪曾祺集。刚刚才读完了小说《受戒》。这篇让汪老先生获得全国性声誉的作品,曾引起那时文坛震动。此刻,我读完,引起了我内心的震动。大师不愧是大师,写至情至真的人性那么自然顺畅,毫无做作之笔。
语言之美自不必说,大家毕竟是大家,除了称赞羡慕敬佩的份,学是学不来的,连摹仿都是摹仿不来的。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看似闲句,实则不闲。明海十三岁来,过了四年的出家生活,到此刻已经是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景。哪个少男不钟情?虽然过了四年的和尚生活,最终受了戒,但情爱之心难戒,该萌发的时候还是萌发了。少男少女至纯至洁的感情在汪老的笔下清新自然。读全文就像在手心里捧着一滴晶莹欲碎,摇来晃去的露珠。每晃动一下,心头总要忍不住颤栗一下,惟恐那颗露珠掉下去碎掉,碎成一沱水。从此不再晶莹透亮,从此不再牵人心魄。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为啥?太美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了一块。”写到芦苇荡子那一段,说:“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周不见人。”这一句又为下文做铺垫。小英子接上明子,不让明子当方丈,亦不让明子当沙弥尾,而要给明子当老婆。说完两个少男少女跳到船上,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划进了先前所描述的密密的,四周不见人的芦苇荡。之后“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意境神秘,想象无限,读的我心里竟然也是甜蜜蜜,喜滋滋,痒酥酥。有种像一向在擦火柴,擦来擦去,擦了那么几下,最终哧的一下,发出亮光,火柴着了。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3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 “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
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句话”。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4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xx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5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这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这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不过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谬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形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后来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己。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篇6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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