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些好的书籍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升华,并且也要学会写好相关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写作能力,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荷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荷的读后感篇1
除了狼的本领外,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人与狼之间的感情。养狼,这听起来都觉得吓人。咬、撕、抓、吞,这些在吃食时的动作在我脑海清晰地浮现,我不仅为陈阵担忧。都说狼本性难改,狼牙又有毒,这不是找死吗?可看着看着,我也想养一条小狼,像书中那样和它玩,给它喂食,还可以像给小狗挠痒一样挠它的肚皮。我本以为陈阵可以和小狼一直快乐生活,可当小狼被拔了牙,被铁链控制了自由后,我不忍心往下看……
小狼死了,黄黄、二郎也死了。狼群都被人打光了。老鼠、黄羊、旱獭成灾,把草原啃得只剩土皮。我伤心、愤怒,却流不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那些像小狼一样的狗、狼们会在天上找到自由,而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会受到惩罚。
这本书改变了我心中关于羊与狼的位置。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草原上的人们要把狼作为图腾了。
狼,这种动物,原来在我心里只是一种凶恶的野兽。“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些成语无一例外地在贬低狼。可是当我读完《狼图腾》后,我对狼的看法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狼,在广袤的草原被奉若神明,被视为一个民族的图腾,当地的牧民在死后要进行“”,即被狼吃掉。他们相信用这种做法能使自己的灵魂升上腾格里(天)。一开始我感到十分吃惊,狼在我们民族是狡猾、残忍的象征,怎么能成为一个民族的图腾?用这种“”法,不是违背了我国传统“入土为安”吗?
荷的读后感篇2
?孝经智慧》这本书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孝经,并运用生动、丰富的`故事举例,诠释了孝经所蕴含的做人道理,弘扬了“孝”这一中华优秀传统。
?孝经智慧》精选了孝经中的经典,阐幽发微,深入浅出地解悟古圣先贤的智慧和秘诀,使人们对国学智慧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孝经智慧》中58页《孝德诚信,事业有成》中的华人首富李嘉诚是一个有孝心、善心、生活节俭的人。
李嘉诚从小受教,做人诚信,有一次,一个美国的客户,给他的长江事业公司下了一批订单,合同都签好了,但是临时有取消了。按照法律。李嘉诚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让对方赔偿,但是李嘉诚宁可自己吃亏,也要包容对方。李嘉诚的诚信和可靠的品格给他带来了事业上的一帆风顺。
一个善的信念发出来以后,表面上似乎吃亏了,但是他得到莫大的利益。
李嘉诚成为华人首富后,生活仍然很节俭。
他用《论语》中的惑表明对富贵的态度:“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富贵如果是靠不正义的不合法的手段去谋取,以为真正的君子,他是不屑一顾的,君子把富贵看作浮云一样,并不会为富贵而去攀求,更不会用卑鄙的手段去谋求。”
李嘉诚的事迹让我知道他的财是“有用”的,因为他的财富为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李嘉诚的故事告诉世人:要成就一番事业,的是最根本的,财富都是枝末。
我长大以后,也要想李嘉诚一样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效力,把德行摆在第一位。
荷的读后感篇3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张爱玲曾经写给胡兰成的话,虽时隔了半个世纪,我认为这依就是最理性的话之一。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苍连、凉无望的,牵手过后便是放手,“死声契阔”却还要说永不分离。是啊,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谎言的世界,当爱情之花温柔的凋谢时,才明白真爱只是美丽的童话。其实,所谓的爱情在冥冥之中,苍天早已有所注定。
想起了繁漪,一个在《雷雨》中被爱情伤的体无完肤的女子。繁漪,她就像一个活死人,有着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冰冷的心。但是爱情始终是女性永恒的期待,无论你身处在怎样的环境之中,你依然渴望一把像火一样的爱情点燃你内心冰冷的坟墓。正如繁漪一样,她十八年来陪着一个暴躁专横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而周萍,正好是点燃她内心之火的救命稻草。
我认为在《雷雨》中,繁漪是个罪人,也是个受害者。她就像在黑暗之中铿然而泊的血莲,冷漠。诡异。妖艳。将生命之火点燃到像光电一样白热,但你却如同灯丝一般短促,将生命顿时化为乌有。“也许爱与恨正是《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哪一个不是恩怨情仇,只是繁漪将爱与恨诠释的更加淋漓尽致罢了。”
喜欢繁漪,觉得她很可爱,也许这样的用词不是很恰当,但我认为她的可爱就在于她的不可爱,她用一种传统一种端庄,一种贤妻良母去野性的爱一个人。套用《士兵突击》许三多的说话方式,这比大胆还大胆。
至于周萍,我不喜欢他。他根本没有爱过繁漪,他说“我尊敬父亲”,我敬佩父亲,多么虚伪,他见着四凤,觉着她有“青春”她有美貌,就因为这一点,他根本就配不上繁漪。
周萍死了,在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爱与恨的嘶杀之中死了,当一切又回归平静时,我们应该明白,爱恨终究不能长久,繁漪只是做了那个年代的牺牲品。
爱是什么?“只不过是你伤我,我伤他,痕已请,痛尚存”,为此而已。它就如同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宗教信仰一样,一直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心证罢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荷的读后感篇4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荷的读后感篇5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荷的读后感篇6
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长大后能够环游世界,可以感受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也能品尝到各种各样的美食,愿望是多么的美好。我也曾经尝试先从游历附近的名胜古迹开始,可是只要我说一个人出去游玩就会被父母掐灭这个想法。读了《乌塔》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感触真是太深了。
乌塔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她也和我一样想要去游历世界,只是我除了想法没有真正的行动相比乌塔就要勇敢多了,别看她年纪小小的她走过的地方可不少,她已经独自一个人游历了欧洲的一些国家,比如罗马、德国、法国等,每一次旅游她都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取旅游的费用,而且钻研各地的风土民情,做好一切准备之后她就背上行囊来上一次说走就走的旅程,这是我们很多人都不曾有的勇气。我们不是缺少想法而是在将自己的想法实施的过程中,总会面临各种阻挠,爸爸妈妈会说外面太乱了,一个人出去玩很危险万一遇到意外了怎么办呢,他们总是说等你长大了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旅游,于是我们那澎湃激昂的想法,就这么一次又一次以被泼冷水而熄灭了,渐渐地我们自己也变得谨小慎微起来,直到最后再也不想一个人出去旅游,甚至出去买个东西也要找人结伴同行。
乌塔的独立自信和勇敢机敏是我们自愧不如的,有时候我想如果我能像乌塔那样,说走就走又会怎么样呢?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要学会独立起来这样才能向乌塔靠近。
荷的读后感篇7
每个人在工作、学习中都想成为强者,狼群也不例外,每匹狼心中都有一个当狼王的梦,它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怕困难,勇敢顽强。
从前有一匹母狼叫紫岚,它的爱人叫黑桑。黑桑肌肉发达,聪明英俊,它很想成为狼王,可不幸死在了野猪的手里。当时紫岚正怀着孕,她把黑桑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腹中的孩子身上。黑桑死后,没人给它找食物,它只好拖着沉重的身子自己去寻找食物。有一天,紫岚在大白狗的追击下仓惶生下了五只狼崽。最小的一只狼崽在暴雨中死去,剩下三只公狼和一只母狼,紫岚分别给它们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紫岚最疼黑仔,因为黑仔最像黑桑,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寄托在黑仔身上。不幸的是黑仔出去玩,被金雕叼回巢里吃了。紫岚忍着心中的悲痛把希望寄托给了蓝魂儿。蓝魂儿最不像爸爸了,可紫岚并没有放弃,一心一意地培养着蓝魂儿。蓝魂儿太冲动了,一不小心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依然没有放弃心中的梦想,把希望又给了双毛,可惜双毛在与洛戛狼王的战斗中被狼群给吃了。
现在只有媚媚了,它是一匹母狼,是不可能当上狼王的。它爱上了卡鲁鲁,不久后,媚媚怀孕生了孩子,紫岚知道后开心极了!它仿佛又看到了希望。突然,它看见有只金雕在空中死死地盯着媚媚,它害怕金雕把媚媚的孩子叼走,决定要除掉那只金雕。几个回合后,它们不分胜负,紫岚使出洪荒之力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在失去黑桑后产下了狼崽,并把它们扯大。可大自然总是残酷的,它的孩子一一离它而去。最后它为了自己的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以完成拥有自己血统的狼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拼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按常理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但它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心中的一个梦。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紫岚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不怕困难、勇敢顽强。而我呢?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紫岚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匹伟大的狼,我要像你学习。”
荷的读后感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我从小就喜欢昆虫,而最喜欢的昆虫还是蟋蟀。
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捉的昆虫就是蟋蟀了。每次去南昆山,我都会带回几瓶子的蟋蟀。可当时我只是感觉蟋蟀的声音很好听,跳起来好玩而已,并没有去探寻原因。而《昆虫记》这本书却告诉了我,是法布尔用他的探索精神给了我答案。在这一点上我要向他学习。
?昆虫记》这本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生物学之中的一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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