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我们一定要将读后感写好,读后感要想引起读者的注意就要结合故事的情节融入自己的看法,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谈生命读后感3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谈生命读后感300字篇1
前几天,我学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使我感到极大的震撼,触动了我的心灵。
文章主要讲飞蛾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翅膀,那是求生的欲望;一颗掉进墙角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的砖缝不屈向上、茁壮成长,那是它对生命的渴望;作者精听自我的心跳,那一阵阵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那是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是杏林子奏响的生命的乐章。
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美廉,她从小就得了麻痹症。她的症状十分特殊,无法掌握平衡,手脚经常乱动,医生认为她活可是六岁。在常人看来,她已经失去了说话的本事,可是,她坚强的活了下来,经过手中的笔和大家沟通,考进了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让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
去年冬天的一天,天降大雪,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惊人的一幕,楼下的梅花开了,在严寒的风中,在冰冷的雪中傲然挺立、迎雪怒放,朵朵鲜花飘来缕缕清香,那美丽的顽强的生命让我震撼!
生命是灾难区帐篷里的笑脸,生命是枯木抽出的嫩芽,生命是破壳而出的小鸡……塞内卡说:“生命的价值不在长短,而在资料。”爱因斯坦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控制生命的宽度。
我要从此刻开始,好好学习,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让生命活得光彩有力,让有限的生命,真正地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谈生命读后感300字篇2
人生要有一种信念,不能被交给机遇和偶然,甚至一种媚俗。
特蕾莎具有传统女性的一般特点,即认为灵与肉是不可分离的。而同时,特蕾莎又是一个不断与现实抗争的女子,只是她很软弱,她的抗争对于这个世界而言是无力的作用。因此,她便陷入了生命的困境之中。他是一个独立的守望者和追求者。
托马斯的意义确实通过特蕾莎,萨比娜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表现出来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这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托马斯标榜着自己特定的一套爱情理念,既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他给了自己自由的空间,为他的放纵提供了可靠的理由。
每一次生命的过程都不可重复,也不可排练。走完了,就是一个无法更改的格局,因此每一次的.选择就承担着十分沉重的分量,意义重大并可能影响一生的顺利或坎坷,幸福或痛苦。
托马斯的人生选择——和特蕾莎结婚,选择会捷克,选择向下生活都体现了生命之重。最后,托马斯与特蕾莎最终在一场车祸中死去。耗尽生命的力量的托马斯最终走向了存在的极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轻与重的区别是:同时任何事物只出现一次,这种一次性存在稍纵即逝,具有令人无法承担的轻薄漂浮。
谈生命读后感300字篇3
这本书我读了大概半个多月,他有着一种淡淡的吸引力,读了就放不下了。
一开始想要读这本书,不是谁的推荐,只是看见了书的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感觉很柔很棉,还有一种清新的无力。书里的内容和我想象的有一定的出入,但同样的是我感觉那种无力的轻,无法承受。
我不是很能理解这本书,毕竟我看的书不多,我领略到我所感受到的。
书里有一个词“媚俗”,感触很深,一个有一些可笑,有一些可悲,还有一些无奈的词。萨宾娜嘲笑着“媚俗”,可是她愈加嘲笑愈加讨厌,自己却变成了另一种”媚俗“。这有时候就像宿命一样逃不开。
托马斯似乎是最能理解这种轻与重的,结尾,特丽莎觉得托马斯承受了太多,因为自己的自私,他本是一个自由的人。而托马斯却发现这是所能承受的重,他是明白的。以前所有的“非如此不可”没有反而是自在的。
弗兰茨似乎有些悲哀,直至死亡都没有摆脱他的轻。有时候死亡的来临我们才能明白一切,或者还没来得及明白只能带进坟墓。
书里的人仿佛是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无奈,每一个都不是我们看见的自在,也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托马斯似乎就这样证明了一下自己,至少尊严还在。
我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不起眼的一句,“人类的时间不是一种圆形的循环,是飞速的向前的一条直线,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老人说没有人是幸福、因为没有人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我觉得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里肉与灵。性与爱。我没有多大感触。只是觉得二者不一定要连在一起。毕竟托马斯是很在乎特丽莎的。
萨宾娜似乎是书里最有魅力的女子,也许也没有好的归属。那不过也是我的认为。“媚俗”的认为。
卡列宁最后的那段时光里,似乎他的生命里也有无法承受的轻。他似乎在诠释着所有的人,从特丽莎的眼睛和心。
什么是轻什么是重根本无法比较。也需能承受的那个重才是轻吧。
这本书还有两个名字,我个人还是喜欢这一个。这个最初的感觉。
谈生命读后感300字篇4
读完杏林子的文章,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原先我以为生命是好好学习,可是生命在杏林子眼中就是无价之宝。她觉着生命是多么的宝贵,课文中飞蛾求生的欲望,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苗,进静听自我的生命。都深深地打动着杏林子。
杏林子就像霍金一样,虽然坐在轮椅上,可是不被病魔吓倒,身残志不残。霍金在他21岁的那年,就得了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这种病会使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只剩下心脏、肺和大脑运转,最终连心脏功能也丧失了运转,但他并没有被吓倒,1965年霍金进入了剑桥大学。霍金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把我深深的打动了。
在生活中,我也看见过这样的事情。
一天,我接了一碗水到外面玩水,正当我玩的高兴的时候,一只蜜蜂突然落到了碗里,我立刻把玩水的事给忘了,而是来观察蜜蜂。我看见:蜜蜂向碗边奋力游的过去,到了碗边,蜜蜂开始往上爬,尽管蜜蜂的脚很湿,可是很努力,掉到了水里还是坚持不懈的向上努力,我的心怦然一震,小小的蜜蜂居然有如此坚强的毅力,我被蜜蜂深深地打动。
我再次明白杏林子说的':“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有限的生命才得以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谈生命读后感300字篇5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我以为这是一本高深莫测的哲学探讨书,讲述着永恒轮回的秘密。然而当我看到第三章,我又心想这是一本描写关于男女之爱的书。其实知道后来才发现,这本昆德拉的杰作就像是一个硕大的迷宫。你也许很久都找不到一个入口,因为摆在你眼前的入口太多了,多到你不知道该从哪进去;而你一旦进入这个迷宫,里面又是如此地吸引眼球,以至于使你绝不甘心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路走出迷宫;当你一转头,你就迷失在里面出不来了,因为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吸收和理解。
一次就是从来没有。这是一句贯穿于全文的话。主人公在生活中碰到了种种问题需要做决定:决定是否要背着妻子和自己已经爱上的女子在一起;决定是否应该告诉妻子;决定是否写自我批评的声明或在早已拟好的声明上签字等等。但是“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但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我们都没办法去比较,只能是做出假设。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我们生活在一张不是草图的历史中。
永恒轮回。所以接着这个话题,作者提出的观点是永恒轮回之说。如果有朝一日,我们曾经历过的将无数次地重现。那么这个永恒轮回的世界就是尼采说的“最沉重的负担”。可以想象,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一画面不断在眼前重现的时候,生命不就变得沉重得不能再沉重了吗?那么这时,我们的生活就展现得轻盈灿烂。我不得不赞叹作者的思辨能力,轻与重的区别大概也就在于此了吧。
自由。当萨比娜离弗兰茨而去之后,当托马斯这个医院秀的医生离开医院而去擦窗的时候,他们都获得了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来自于一种他们从未想到的方式。但这种自由真的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吗?作者说“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他们就是进入了“轻”的境界中,这不但是没有了负担,内心也会变得空虚了。
偶然。另一方面,特雷莎选择的应该是相对较“重”的生活。她与托马斯的相遇来源于6个偶然。所以托马斯也曾质疑他们的关系是否真的这么的认真。然而特雷莎有她的武器——“忠贞”。她经常做噩梦,这些噩梦源自于她对托马斯缺乏安全感,总是不信任他。而托马斯也因为这些噩梦逐渐被特雷莎的爱束缚。但总之特雷莎用她的实实在在的爱得到了托马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选择“重”就是好的,正如后来特雷莎自己反省的那样:“为了证实他是否爱她,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竭,指头僵直,再也握不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了。”
平衡。所以这就是我认为的作者所要给出的结论。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重还是轻?我认为是平衡。过于轻则浮于空中太虚无而不可及;过于重则沉于大地太实在而不自由。我们应该学会去过一种实在而内心自由舒适的生活,也就不必非得通过永恒轮回来验证每个决定对与否了。
总之,这个寒假,我置身于这个大迷宫中。然而我离完全看遍这个迷宫还差得远。它值得用一辈子去细细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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