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可以将书中内容得到记录,读后感要想引起读者的注意就要结合故事的情节融入自己的看法,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谈生命读后感8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1
摆渡人崔斯坦在向15岁的女孩迪伦介绍自己时说,“我是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摆渡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
15岁女孩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上,火车发生事故。“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为此,早早等候在发生事故附近山坡上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她的灵魂穿过荒原,到达一个崔斯坦也没有去过的地方,灵魂们称之为“家”。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荒原”,在人生活的世界到“家”之间,有一段荒原,“荒原,它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你必须要穿过它。每个人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你已经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行走其间,食腐者、恶鬼会拼命抓住穿越路上的孤魂。至于荒原是什么样子,完全由灵魂的心情决定,灵魂心情愉悦,荒原的天气就艳阳高照,心情很down,天色就会多云而阴沉。“你的身体是你心像的投射。这片荒原也是一样的。当你从隧道出来的时候,你估摸着这几离阿伯丁还有一半路——身处高原的某个地方,一个偏僻、多山、荒凉的地方——所以荒原也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个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也就越黑暗。”
如果,世界真的是神造的。如果,小说里关于世界维度的布局是真的。谁又能确定,此时此刻,此地此处,不是荒原呢。我们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行走、成长,至于要到哪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成长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挫折,谁又能确定不是食腐者、恶鬼在作恶呢。一些人夭折、英年早逝,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食腐者、恶鬼拉入了水底呢。我们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悲观、乐观,谁又能确定是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如何能顺利地、心情愉悦的走过荒原,惟有爱的支撑。所以,灵魂的摆渡者,就是爱。和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寒来暑往,迎接旭日阴云,荒原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走到世界尽头,竟会舍不得离开荒原。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才能体味到彼此支撑、彼此眷恋,才能时时刻刻看到对方。在那个所谓“家”的地方,你想要的任何都会有,唯独没有爱人,于是你决定重新回到荒原,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也就是爱人。
在那个所谓的家的地方,很多人悠然自得地生活在那里。例如,二战期间被上司枪毙的士兵乔纳斯——“我活着的时候总是想买辆车”,于是他在自己的“家乡”斯图加特,开车、修车,“现在我可以买得起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我觉得不管我对它做什么它都会跑起来,但我还是喜欢假装这一切跟我有关系。我从荒原穿过来看到它的时候简直太激动了……”在乔纳斯走过荒原的时候,很平淡,十八岁就被枪毙了,他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于是车是他的最爱。我猜想,乔纳斯在荒原行走的时候,应该很无聊吧。在荒原上的一生,应该是寡淡的。还有,伊莱扎,那个告诉迪伦关于回去的秘密的、“在这里已经很久”的人,她每天坐在一把老式木摇椅上轻轻摇晃着,等待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丈夫就能来陪伴我了。”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她的丈夫在穿越荒原时会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她的丈夫在抵达“家”的时候,会不会选择来见她。她“在这里已经很久了”,也许,上面所说的那些“谁知道”已经发生了。然而,她就是那么等待着,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去找自己的爱人。因为,她怕,她问迪伦的话,就证明了一切——“你宁愿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都要回去?”
所以,“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
迪伦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并最终与崔斯坦重逢在荒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也许没有“家”美好,却能和爱人生活在一起,那才是“家”。
让我们勇敢爱。面对爱,敞开心扉。面对爱,勇敢一些。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2
近来心浮气躁,书是好久没碰的了,而越是久不读书,越提不起读的念头。好在这一本是旧相识,翻阅它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但边读,边觉得陌生。这是因为小时候只把这书当故事略略看过,不着印象。所以这次虽是重读,但也还是要分一部分精力去关注情节。情节是一部小说里很重要的部分,但对于值得重读的小说而言,它是最不重要的东西。除却情节,才能关注到这部书的精妙,比如这书里的众生相。尤为妙的是杨绛在书后对这本小说各个人物原型的“解剖”,另有作者借主角之口说出的那番话——人人像是电台,一路调频只觉得各个电台莫名其妙,但如果定在某个频率听下去,就能明白它的前因和逻辑。将特定的时代背景剥离开,文中各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心理活动,仍能让读者觉得似曾相识,或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激荡,这大概就是经典之所以为经典的缘故了。
杨绛在书后有一句分析孙柔嘉的话:她没有什么爱好,但善于经营,她一生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她一生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这评价在我一个女性听来十分刺耳,却是一针见血。尽管书中,孙柔嘉一直是那个赚钱多的,并且在与方家人交锋的过程中,处处显出一个女大学生的进步。但结婚并维持住它,仍然是孙柔嘉最大的人生使命。她的聪敏和价值,耗在了这个使命上,脱离开家庭婚姻,便不能独立展现。她不能够洒脱,这或许是时代使然的悲剧。我为她可惜,也为当下仍无法洒脱的众多女性可惜。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3
花了两天看完了这本书,情节的设定让我为之一叹,很显然,这不是一本你能够轻易放下的书。
它通过15岁少女迪伦的视角来解析如何去爱,具有史诗般的质感,惊心动魄。
迪伦认为自己在吉斯夏尔中学没有真正的朋友,里面全都是一群白痴,而与母亲的无话可说更让她缺乏友情和亲情。所有,她踏上了火车去见他的父亲,然而一场意外发生,她遇见了崔斯坦,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孩。由此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爱恋。
他们一起穿过了荒原,在魔鬼的重重阻碍下,最终到达了分界线。在他们穿过荒原时,,遇到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这个情节让我印象极为深刻。迪伦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魔鬼拖下,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了她,让崔斯坦受了伤。而正是因为这样,崔斯坦意外发现自己好像变成了人。他们最终也肯定了对对方的爱。迪伦把荒原当成了家,因为有崔斯坦的存在。所以她最终回到了荒原,找到了崔斯坦,并成功回到了火车上。
最终迪伦的不放弃和坚持使他复活,而崔斯坦对迪伦的爱也令他变成了人,最终在一起。
崔斯坦缺失的正是迪伦的果敢和坚持,也是因为迪伦的坚持和他对迪伦的爱纵然她一次次的决定,最后完成了从未有人试过的方法-----沿着路往回走。
这本书对我的心灵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它之所以被被誉为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不仅仅在于结尾的设定,也在于他们穿越荒原的行径和做法,崔斯坦拼死去保护她所爱的人。
下面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几段话:
我用最适合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我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我不知道自己遇到第一个灵魂之前是什么模样。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有你们的需要。
崔斯坦此时反而犹豫起来。看不到她那双像大森林一样深邃的碧眼,疑惑顿时又浮上了心头。这样做不对,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他对她的所有好感都是错误的,他不应该放纵这份感情,这是不应该发生的。然而他还是爱了,他渴望体验人类为之生、为之死的那种奇妙的爱情,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他缓缓闭上眼,在迪伦唇间留下了一吻。
“我自己一个人不行的。不管是走完这段旅程还是做别的什么事,只要是我自己来,我都会非常害怕。我……我需要你。”最后这句话是最难以启齿的,但却千真万确。迪伦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死亡,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起自己还在尘世的亲人、朋友们,她也只是略感伤心。既然她要走上这条路,自然他们终有一天也会来的,她还会和他们再见面的。
她的声音有气无力,如同在喉咙里嘟囔了一声。她感觉全身无比虚弱,就像是有人把自己的精力全都抽干了似的。那一双双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现在很难拒绝它们拖拽的力量。朝着地面,往下,往下,往下,然后令人震惊的是,竟然穿过了地面。尘土和岩石似乎并不像它们看上去的那么坚固。迪伦感觉自己可以穿过它们向下滑,好像它们是水做的一样。
“跟我走。”他用指挥官的口吻说道,语气中容不得丝毫商量的余地。这是命令,而他希望她服从。 奇怪,她的头脑里一片空白。迪伦连想也没想过要违抗他的命令,她木然地点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向前走。 男孩崔斯坦甚至还没等她跟上就大踏步向山上走去,离隧道越来越远。他对她的倔强暗自称奇,这个人有一股子内在的力量。不过,不管怎么样,她都会跟他走的。
落地前他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他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住……
睡意如帷幕般一点点笼罩着她,她听到风在摇摇于坠的破墙间回旋激荡。虽然她感受不到风吹过时的寒气,但她听得到风呼啸着穿过罅隙与裂缝,想要钻进屋里时的呜咽声,这声音听起来非常古怪吓人。她不安地颤抖起来,但趁着崔斯坦没注意,她尽量控制着身体,不让自己抖得太厉害。
动物的哀号声越来越响亮,离他们越来越近。现在噪声持续不断,已经交织在一起。迪伦猜不出到底有多少野兽包围了他们。尽管她的眼睛左一眼右一眼地瞥,但始终没看见一只狼。不过,他们快要到了,他们就要成功了。头天晚上他们不得已留宿的小屋简直破败不堪,这间木屋看起来要比那间坚固多了,她不禁心中一喜。他们现在距离小屋已经近在咫尺了,迪伦几乎能看到自己那张受惊吓的脸映在窗玻璃上的倒影。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4
媲美《追风筝的人》、《偷影子的人》的心灵治愈小说,在书店的我一下子产生了疑惑,到底是何方圣书,能够与曾经感动我的这两本书相提并论,爱屋及乌,也是好奇,使我进入了摆渡人的世界。 寻得一处安静的角落,地板上微微有点凉意,在这盛夏里,却恰到好处,只是地板终究比不上软垫,坐久了屁股上的两根骨头就该抗议了,就这样,不断更换着姿势,加上中途的解决生理需要,短短两个小时,我便把这本书看完了,用时短,却是迫切,书里的世界让我讶然和感慨。
书的开头是单亲女孩迪伦的日常,以及在那寻常的生活里透露出的不寻常,她联系上失联已久的爸爸,并即将坐上火车前往寻亲之路,慰藉多年来分离的相思之苦。在极度的喜悦与惴惴不安中,踏上了那一辆即将带她探索一段新旅程的火车。然而火车失事了,而巧的是,只有她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中失去了生命了,从此便遇上了带她前往另一个世界的摆渡人。作者很高明地设置了火车上的人物情景,其邻座是一个胖胖的女人加上一大堆的东西,这便为她的死亡奠定了可能的基础,或许她的唯一死亡与这脱不了关系。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想而已。我觉得小说就是应该不断地设置可能的剧情,让读者能够凭借自己的猜想参与建构那显而未显的剧情,这才是看小说的魅力。
摆渡人即将带她穿越生命的荒原,荒原的样子不过是自己内心的映射,而我(摆渡人)的存在也只是因为你的需要,似乎是我(摆渡人)来帮助你脱离苦海,走向一个宁静的永恒的世界,而小说的最后,我们才了然,他们之间是互相摆渡的关系,而成就他们的,是爱。
刚开始穿越荒原的几天,荒原上是层层叠叠的山峰,迪伦看不到别人,身边只有这个少年,他幻化的样子是吸引迪伦的样子,于他而言,这场旅途是任务,是他漫长的生命里一次平常的任务。在漫长的生涯中,他已经不记得当初的自己是怎样走上这一条路的,见过了太多各种各样的灵魂,也知道了太多关于每个灵魂的故事,他只想要安安静静、平平安安地完成任务。密密麻麻的本子上,记录的是他所摆渡过的灵魂,但本子上还有许多空白,不知何年才能到尽头。
而刚开始的迪伦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了,她以为少年只是带着她去逃生的。然而,在不断地荒原穿越后,她终于在荒原上的安全屋里知道了真相,也知道这荒原上隐藏着吸入魂魄的魔鬼。路漫漫长,与她相依为命的却只有这个少年,两人的心扉慢慢地打开了。在一次险些落入魔鬼之手的逃荒中,少年帮助了她逃离,而自己却被魔鬼抓入地下。在安全屋里她无助地哭泣,如果没有了少年,自己如何能穿越这个荒原,也是在离开了摆渡人后,她第一次看清了自己所处的这个荒原的秘密,人们在广袤的荒原里蠕动,生前的形体已经模糊不清了,而唯一光亮的是头上那一盏灯,那就是每个人的摆渡人。如果没有这一盏灯,自己的荒原将是黑暗一片,迪伦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荒原的景象不仅震惊了迪伦,也让我有所触动。是否我们的人生也如这荒原一般,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躲避着一个又一个的危险,从本质上讲,我们并非自己想的那么光鲜华丽,我总是想着,离开了所谓的人类社会的装饰,灵魂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篇文章很好地给了我这个问题的一个可能的回答。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5
迪伦和崔斯坦,一个在濒临死亡线的人,一个灵魂的摆渡者,他们的相遇产生了爱情。因为爱情,冲破了层层阻碍,最终来到现实中。
迪伦,一个单亲下成长的十五岁少女,在学校里形单影只,却在生命终点的旅途中遇到了一个愿意为其冲破阻碍的摆渡人。迪伦的尽管缺少父爱,目前也不理解她。但是在火车发生事故的时候,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时候,却异常的冷静,平静的接受了这一切,在穿越荒原的时候,她对崔斯坦的关心都说明了她内心的热情。
崔斯坦,摆渡人,故事的男主角。从最开始,冷漠地对待迪伦,到后来渐渐融化内心,与迪伦交心,讲故事,保护她,给她温暖。产生从未有过的情愫,也对自己的这个使命有了新的认识。
爱情从来不是准备好而到临的,就像迪伦和崔斯坦一样,他们的相遇时,迪伦对面前的男孩觉得友好,似乎是唯一的一个伙伴,他们在穿过荒原的时候,与魔鬼斗争,与时间赛跑,或许共同经历这些事情,让迪伦对崔斯坦产生了依赖,他们的相处让彼此发现了闪光点,相互吸引。慢慢的由好感上升为喜欢,最后变成了爱。
他们爱的深沉,因为这份爱,改变了不只是迪伦自己,也让崔斯坦重新认识了自己,即使觉得这是错误的决定,也要和迪伦一直走下去。
在这篇小说中不只有爱情,也让我重新审视自己。“你是在做道德判断。你要是个摆渡人的话,就不能这样带着成见。每一个灵魂都是独特的,都有各自的美德和过错”。
“我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我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我不知道自己遇到第一个灵魂之前是什么模样。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有你们的需要。”
“不过你看起来什么样子并没有什么关系,真的没关系。你脑中和心里的那个才是真的你,知道吗?就是你的灵魂。”
谈生命读后感800字篇6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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