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的读后感1000字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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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加入自己的真实情感,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是需要投入我们的真实情感的,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雪的读后感1000字推荐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雪的读后感1000字推荐8篇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1

在一次语文课上,语文教师带领我们学习了《芦花荡》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故事情节很长,但却充满诗情画意,在那种抗日战争的年代里,讲述了一个老英雄的自信和自尊。

夜晚,在那神经崩紧,阴森黑暗的大苇塘里,总会有一个勇敢的老头在淀里撑着小船来去自如,运输粮草,护送干部,在他看来都是一切保险,这都要归功于他对工作的自信。可是由于老头子的过于自信和自尊,也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一次护送两个女孩子的途中,可是由于老头子的大意让其中一个女孩子受伤了,由于这个女孩受伤了,这使老头子的自信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老头子说:“一路上是多么的紧张,也没怎样样,谁知到了那里,反倒……一声一声像连珠箭,直射穿我的心,大江大海过了多少,为什么这一次的任务,偏偏没有完成。”

老头子觉得这件事让他在俩个小姑娘中丢尽了面子,于是,愤怒的说:“今日他们打伤了你,别怕,等到明天,我会让他们十个人受伤,流血。”于是,那一天早晨,老头子早早地划着船,在小鬼子经常出入的地方划来划去,正巧那天小鬼子们也在水中游泳,十几个鬼子在水里泅着,鬼子们忽然看见了老头子,于是,便冲老老子吆喝,叫他过来,老头子看了一眼,理都不理,于是,便又划起了他的船,这时,小鬼子感到十分生气,便追了上去,没一会儿的功夫小学生,小鬼子追上了老头子,正准备爬上船的时候,忽然一个鬼子尖叫了一声,就蹲到水里去了,他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咬了一口,原先是一只锋利的钩子穿透了他的大腿,之后,小鬼子们都被这锋利地钩子钩住了,这时,老头子举起篙来砸着他们的脑袋,像敲打顽固的老玉米一样。

老头子最终报了一口恶气,心里觉得爽快极了,便撑船回去了。老头子用这次英勇的行为,挺来了自我丢失的颜面,也让日本兵尝到了苦头。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2

活着,可以理解为以下三种词性。作为动词,活着的意思就是去活着;作为一个形容词,活着表示某个生物还具有生命;而作为一个名词,对于人来说,活着简直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课题名称。从动词到名词是一个活着的意义越来越丰富的、逐渐上升的过程。

小说主人公福贵的家庭上演了一部凄凉、绝望的悲剧。福贵命运在戏剧般变化,导致了家庭生活极度拮据,再加上家人一一死亡,这种突如其来的、接踵而至的打击让福贵的家庭一一承担。

福贵从一个阔少爷落魄到一个佃户之后穷的叮当响。这种身份落差改变家人的人生轨迹,但他们还是在努力的去活着。在去活着的路上,他们也经历了种种幸福。穷人往往志短,他们的生活盼头总是很低,能够吃顿饱饭,家人在一起,能精打细算地计划买头牲口耕田,即书中的小鸡到鸭子,羊,牛的理想。这是最为普通最为平淡的理想,也是最真实的幸福。然而,命运是一个不可预测的东西,当他们在这种幸福沉浸时,家人却一个一个的发生变故,儿子有庆意外死亡,女儿凤霞生孩子时死了,这种子嗣的变故给福贵和妻子家珍给了晴天霹雳,最终家珍也病死,留下了孤独的福贵、女婿和外孙。然而,命运还是如此狠心地留下了福贵一人孤独地活在世上。这种悲剧一幕接连一幕,但命运并没有消灭这个家庭,这个家庭还是努力地去继续活着。

为什要去活着?活着就有了生命。个人有个人的生命,家庭有家庭的生命。有庆死了,凤霞死了,沉重的打击下福贵和妻子为什么没有结束生命?人死了,家还存在,家还要继续活着,即便死亡了,死亡的灵魂不能无家可归啊,于是死后他们埋在了一起,还是一个家。也许还有些许其他因素,在当时的环境下,生命其实是一个很贱的东西,战乱、饥饿、运动随时都在死人,这虽然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但这种感觉是他人的死给来的,并非自己给自己的。其实,环境也同时给人带来了一种对生命、尊严的淡忘和麻木,他们忘记了自己还有生命,忘记了自己有灵魂,也就忘记了去挣扎心灵上的东西,于是能够和别人一个模式地去活着,不足为奇,这种感觉是自己给自己的。

虽然福贵不会去问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但福贵只是毫无察觉的以自己的方

式,在自己的时代和地点上去回答了这个活着的问题,福贵去活着那是福贵自己对生命意义的解答。对于人来说,活着,是一个多么包罗万象,变化多端,高深叵测名称。时代的命运往往会强制的加载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我们常说时代变了,人变了,然而又是每一个人们共同创造了时代的命运。这种自因自果的,复杂多变的命运的几乎是我们不能企及的事情。活着虽如此复杂,我们还得以自己的方式去简单地活着,以我们自己的方式,用我们的脚,走完人生的路。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去活着。一切思想上的活着其实不过是思想实验。只有去活着才有生命,才能给生命赋予意义。总之,去活着,作为一个生命的诠释者,赋予生命意义。

读后感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3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

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

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

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

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

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

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

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

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

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

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

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

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

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

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

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

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

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

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

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

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

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

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

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

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

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4

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户外的领袖,我怀着对雨果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的情绪,"史无前例"(我从不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地一口气读完了他的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

小说讲述了一位吉普塞少女(爱斯美拉达)遭圣母院教堂副主教陷害致死。丑怪卡西莫多因失去心中的偶像而绝望摔死,最后副主教也自尽的一部人间杯具。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愿走进15世纪的法国巴黎。去看看巴黎温馨的风情、优雅的建筑、精妙的雕刻,体会一下玲珑透剔的金属镂刻所体现的迷人趣味,领略一下文艺复兴时的哥特式风格。最重要的是去看看小说中的副教主、爱斯美拉达,卡西莫多和格兰古瓦等人的人生历程。

虽然小说中的副教主显得很可恶,但在学习方面,在青少年时代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如此旺盛的求知欲令人惊叹,吞下一本接一本的教规汇编。对于他来说,人生的目标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知识。他的最大的冲力投入学问的怀抱,几乎踏遍了学问,这是对我印象最深,启示最大的,令我最感动的一点。个性是"他几乎遍窥人类全部正面的、外部的合法的知识于天涯海角,只能继续前进,为智力活动寻找营养,他几乎尝遍知识树上的全部果实……”我读到了博览群书的伟大,认识了他充满血汗和知识的青春。

哦,是一个灾难把他从学生的梦幻中唤醒,使他从学业中走出来,回到了尘世间。十九岁成孤儿,既当长兄又当一家之主的职责是如此重。"这个除了另一个孤儿没有别的依靠的孤儿感动了他的五脏六腑"?我读到亲情的宝贵,认识到了他青年学子时生活的艰难和心灵深处的亮光,的确是"人之初,性本善"。

再想一想,那个可怜、美丽的姑娘爱斯美拉达。

"难道就就应看着你吊死吗?我想到了一颗善良、纯洁的心灵。

还有格兰古瓦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光荣与诗的伟构土崩瓦解时,心里说不出有多少酸楚……从中我看到了他对生活的向往,对失败的超越,对成功的憧憬。

然而整部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位伟大的母亲。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为了这迷人的鞋,她以前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15年,这对一位失去儿女的母亲来说,每一天都是第一天,哭声仍像第一天那样肝胆俱裂。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当官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的目光、她的呻吟,在人类语言的库存中我似乎找不到一两个字来形容来表达……

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人间真情。我一向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打开窗户,仰望天空,那夕阳如血,使我又想起了书中的一切就像这浩瀚长空被残阳染得如此的悲壮,只是读这本书也似应对天空,除了蔚蓝广阔,还有些忧人的不解。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5

每次回家,我都要看一遍《路遥全集》。每次看过人生后,我都很困惑,到底人要过怎样样的一生才算幸福呢?我向往大都市的繁华与热闹。可这样我就一定幸福了吗?相反,在家乡,过着虽然清贫但宁静的生活,我就一定不幸福了吗?我知道我还年轻。而年轻的人就容易理想化。但我也不是没想过物质。毕竟大多数人的一生都不容易大富大贵。当一个人努力工作达到吃饱穿暖,也能供养家人时。那么一个懂得生活情趣的所谓文化人和乡村里快快乐乐的庄稼汉,幸福对于他门而言,有什么不同呢?我知道我将和大多数人一样,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但我的心一直在找安宁之所。

前几天遇到一个朋友,我说,如果碰到喜欢的人,毕业就嫁。她很不以为 然。说那你们的物质基础在哪?当别人都买房甚至买车时。他能给你什么呢?恐怕那时你就不可能感觉幸福了。听着他的话,我沉吟了良久。是啊,这世上多数人还是以物质衡量别人的多啊,不过,我为什么要和别人比物质上的享受呢。如果别人可以有那么多的物质,当然有他的道理。我没有,也有我的理由。我清贫,但我在我的世界是一个王者,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了。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别人看不起我,只能说明他的思想境界太底,不知道这世上真正的快乐是什么。一笑了之是最好的回应。

只有认真生活的人。才能得到生活最真诚的回报,哪怕并没有丰厚得物质。每条生活道路 每个人生的选择,都很艰难。而选择之后必然要有大量的无怨无悔的付出。只要选择了,就应该义无返顾!

我很喜欢孙少安,他选择做庄稼汉,做商人,都是命运推着他走的,可他每一步都走的那么艰辛,那么激昂,也走的那么完满。在他心中,生活就是奋斗,而奋斗的最终目标不是别的,是吃的饱,穿的暖,在人前活的有尊严。他做到了。成功是什么,并不是别人眼里的荣耀,羡慕。而是坚持不懈的完成自己的目标,或许这目标在别人眼里是如此低微!我更爱少平,这个从黄土地上走出来的小子。对于他,我简直不能说什么,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可我不是他,也碰不到象晓霞的另一位。什么是苦,什么是甜,而幸福又是什么模样?酸甜苦辣才是人生,我们不过是这平凡的世界中的芸芸众生。

每次看到晓霞的死,我都忍不住会泪流满面。现实的生活为什么就不能与完满的爱情相统一,非要和他作对呢??整个平凡的世界确实是平凡人的世界,而最后,路遥却难免走了唯美的路线,让晓霞的死来升华了爱情的纯洁与崇高,让我们避免看到了一般纯文学类小说中那类表现粗糙和世俗的现实与理想的冲突。或许人生是由无数个忽而丑陋忽而美好的人性组成。表现人生的真相是必须的,但人类还需要那种源于生活高于世俗的崇高感情存在,因为生活已有无数个让人失望的地方,而精神上的明灯正是让人们达到光明彼岸的唯一!

现在很多人是否过的都很实在呢?考虑的事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的呢?或许因为我还没出校门,并没有经历过找不到工作的彷徨,找到工作后得不到更好发展的迷茫,但我总认为人生在世,许多的东西在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是纯洁而至上的。例如婚姻和感情,它们到底应该是屈从于生活,附属于生活,还是主导生活的呢?读者上有一篇文章是这样说的。有一家人生活的和和美美。有一天。有三位老人来到他家门口,主人看到了就要他们到家歇歇,可三位老人说,他们分别是成功,财富和爱,只能选一个。主人回到家中和家人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让爱进屋。没想到,另两位老人也随着爱的老人一起进屋了。主人很奇怪,三个老人笑着说,只要有爱的地方就会有成功和财富。当然,这个故事只是一个虚构。世上有多少相亲相爱的家庭还很悲惨。但它至少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因为爱而选择生活,正因为有爱有情有牵,才使生活如此美好。才让我们对生命眷恋不已,从而热爱他,积极的为他而奋斗。有人分担,困难挫折都不是那么难忍耐。如果仅为活者而生活,仅为生活而生活,那么我们这一辈子是否也太随而安,太暗淡无光了呢?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6

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有一个地方:那里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只有绿竹摇曳的山林和清澈见底的小溪;那里没有刺耳的汽笛声,只有清凉的山风和动人的山歌;那里没有玻璃般易碎的情感,只有善良淳朴的民风和如清风的心动……那里就是茶峒,湘西的一个无人知晓的小山城,宛如一个隔绝尘世的世外桃源。茶峒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令人向往——那里的景,那里的人,那里的情……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如诗如画的美境中,悄悄地上演了一场令人忧伤和无奈的生命之曲。

这里有一条小溪,溪边有一座白塔,塔下住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和一条黄狗。女孩梳着长长的辫子,黑黑的面颊上两只眼睛清明如水晶,在山林间自由成长的她总是洋溢着甜蜜的微笑。她是那么淳朴善良,宛如天空中的白云,宛如含苞待放的山花——她就是翠翠,与爷爷相依为命,靠摆渡为生。小溪那边有一个男孩,他有着被天使吻过的好嗓子,却只为她一人唱响整座山城;他不太会说情话,却总是为她一人遮天蔽日。他就是性情爽快却情感细腻的二老——傩送。他们的故事从那个河边的晚上开始:懵懂的心在朦胧的夜色中,在流淌的溪水边相遇,爱的萌芽从小小的误解与吵嘴中滋生。傩送打开了她心灵的窗扉,守住了她心中的那座城。翠翠和二老本该谱写一段令人羡慕的爱情故事,而命运却给他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同样爱上翠翠的大老为了成全弟弟,出海做生意却意外落水身亡。傩送不怨翠翠,只恨自己,于是他选择了逃避——傩送走了,离开这个让他想念却又伤痛的地方和人。爷爷也走了,摆渡船上只留下了翠翠,一个人守着那条小溪,望着对面的山城。茶峒还是原来的茶峒,那里的翠竹依旧摇曳,有情人的山歌还是一句接着一句地响着,而翠翠的心却是凉的,她孤独地等在白塔下,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这个人也许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有一天,那个曾经跟她拌嘴却深爱着她,愿永远为她高歌的傩送会回来,他们的故事仍然会继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这个故事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情,没有王子与公主童话的浪漫,它却带给每个读者那么多的忧伤和惋惜。它本没有结局,可是常常在我的梦里,翠翠终究等到了傩送,他们在春天烂漫的桃树下相拥,粉嫩的花瓣在他们身边飞舞——原来蓦然回首,她永远都在那里,等着那一树桃花,等着他抵达。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7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雪的读后感1000字篇8

假期里,我读了《红楼梦》。其中,我最为喜爱的是《刘姥姥游大观园》。

这章节主要写了贾家的乡下亲戚,刘姥姥和孙子板儿来大观园住了几天,给大家带来了许许多多无穷无尽的快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刘姥姥在吃饭时和鸳鸯的对话。

刘姥姥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这句话虽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乡下人家说的,但却引来无数欢声笑语,曹雪芹把众人欢声笑语的场面写的更是淋漓尽致。

刘姥姥对的对子更为滑稽,鸳鸯说:“左边‘大四’是个人。”刘姥姥回答到:“是个庄稼人罢。”鸳鸯说:“中间‘三四’绿配红。”刘姥姥回答道:“大火烧了毛毛虫。”鸳鸯说道:“右边‘幺四’真好看!”刘姥姥回答到:“一个萝卜一头蒜。”鸳鸯说:“凑成便是‘一枝花’。”刘姥姥回答到:“花落结个大爱瓜。”宝玉笑得直倒在地,合拢不上嘴。多么幽默的风趣语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活生生的刘姥姥在给大伙讲笑话的场景!

当然,被称为“百科全书”的《红楼梦》还有许多故事,如《奢华元妃省亲》《黛玉葬花凄惨红》《愈是多情愈斟情》等等家喻户晓、百看不厌的故事。可看了这么多遍《红楼梦》,我最喜欢的还是《刘姥姥游大明园》。朋友们,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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