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给领导看的,因此不能随意敷衍,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回顾自己在工作中所取得的进展感到自豪和满足,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打非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打非工作总结篇1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打非工作总结篇2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打非工作总结篇3
根据市、区“扫黄打非”办关于20xx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围绕“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我办扎实有效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开展,针对出租屋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集中时光、集中力量、有重点、有目的地对出版物、印刷、音像等出租屋进行了集中排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开展状况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我办高度重视,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部门分工、实施步骤、行动要求等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有序展开。
2、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我区出租屋综管系统共有网格员1135人,分布在10个街道94个社区,点多面广,耳目众多,信息采集和反馈比较灵敏,我们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这一专业优势,要求各综管所要用心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出租屋的走访和巡查力度,发动广大网格员全面开展出租屋调查摸底,透过调查走访、现场检查将这些信息集中管理台账中,对辖区出租屋一个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出租屋涉及“扫黄打非”的相关信息,及时采集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协助查处,将“扫黄打非”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3、利用社会管理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出租屋管理模式,成立“街道楼长联合会”,制订《罗湖区关于城中村自建房推行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罗湖区高层楼宇出租屋“二+5”管理服务模式》,明确了目标任务与工作标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全区城中村范围及高层楼宇出租屋由出租屋业主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作为楼长,树立整体作战观念,明确分工,细化职责,互相支持,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联系,依法担负起出租屋“扫黄打非”隐患信息通报职责,配合政府共同管好出租屋。
4、建立信息奖励制度。明确规定凡是网格员采集、通报出租屋“扫黄打非”隐患信息的,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确认有效、破案起直接作用的,视隐患信息价值大小给予不等的奖励,并将发现此类重大案值、案情的网格员作为年度评先优先对象。
5、强化职责确保实效。20xx年,我办组织综管系统共开展专项行动2次,先后共出动网格员2100人次,采集、通报并协助查处出租屋涉嫌销售、批发、复制和仓储盗版光碟或书籍等出版物2家、无证照文化艺术培训4家、无证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2家。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的规范出租屋“扫黄打非”工作,各种侵权盗版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遏制。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随着网络信息、移动通讯的发展,违法经营活动场所较以往更加隐蔽,网格员“扫黄打非”信息采集工作难度加大。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把“堵源头、挖窝点”作为总抓手,及时采集出租屋涉嫌“制黄”、“贩黄”、从事非法出版和盗版出版物等经营行为信息,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杜绝出租屋出现参与经营非法出版活动和销售违禁、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机构和网格队伍建设,增强网格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扫黄打非”信息采集通报工作的技术含量,把出租屋“扫黄打非”信息采集通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扫黄打非”工作常态化。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办依托《罗湖区出租屋信息排查处置监察子系统》平台,联动楼(栋)长制管理和高层楼宇“二+5”管理服务模式,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原则,利用多方力量,加大出租屋“扫黄打非”隐患信息采集、通报力度,做好出租屋“扫黄打非”的隐患排查工作,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我区“扫黄打非”工作迈上新台阶。
打非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打非工作总结篇5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内容。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抄)送制度。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1、交通运输方面。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其中闯禁令1起,超载1起,已移交危险品车辆检查大队)。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其中超载14起,非营运性客运车辆超员14起)、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
2、消防隐患方面。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金莹箱包厂),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海天中频、华联超市、老顺风箱包厂内、友联模具),已督促整改。
3、建筑施工方面。针对近年我区建筑安装领域亡人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镇对9个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施工用电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手续、资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以及台账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7个大项方面。总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3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方面。目前,我镇共有有限空间作业2家、可燃爆粉尘作业12家、喷涂作业12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轴承清洗企业4家。针对“三场所二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我镇重点推动专家“上门巡诊”常态化,让专家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帮助规范提高。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排摸发现12家,责令整改2家,停产整顿1家;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此外,我镇还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15家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二次排查,发现隐患47条;开展冲压设备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62条,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
5、无证经营方面。因我镇毗邻慈溪市,该市去年对废塑料造粒等行业大规模整治后,我镇管理难度加大。同时,由于废旧塑料造粒多为无证无照经营,且生产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重大。因此,我镇专门组织了工商、公安、环保、供电等各部门,多次对辖区内的废塑料造粒、废油桶回收等经营点进行打击。上半年共成功打击掉8处废塑料加工点,6家废油桶回收点,查收废油桶1274个。进入8月份,再次对4家无证无照废旧塑料造粒点进行了断电处置,累计整治12家。
三、纵向到底、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网格作用。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我镇辖区内共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9个,三级网格35个,每个网格均落实了专人负责,并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切实发挥网格作用。
1、完善基础,促进提升。一是制定了村级《公共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涵盖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设置了量化指标,并设置了大村8000元、小村5000元的专项考核奖金。有效带动了各村(社区)工作积极性。二是以“三网一册”为载体,夯实农村“大安全”基础。针对目前上级安监、消防、食品部门均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的情况,为推动基层网格化建设取得实效,编制了我镇自己的《基层公共安全工作手册》,明确网格组织、工作制度、监管对象、检查重点,变“问答题”为“填空题”,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三是注重“传、帮、带”,迅速提高基层业务水平。针对基层工作能力有限的情况,镇安监所在内部也细分了联村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时多与所在村沟通,或根据村里要求共同开展检查,有效地在短时间内提升了基层的业务能力。
2、认真排摸,狠抓落实。一是开展消防设施清查。各村(社区)共排查消防栓121处,共投入20余万元维修、换新34处,在集中居住区和旧宅集中区新增消防设施7处;二是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配齐人员,按照区消防大队的指导意见新增配了装备,并与派出所建立义务消防队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对照《基层公共安全工作手册》中的检查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落实信息保送制度,排查企业56家,上报安监所隐患严重企业3家。
3、宣传教育,广泛发动。一是广泛的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目标,主要内容,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氛围。目前为止,共制作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栏9个,横幅15条,张贴宣传标语45条;二是结合《公共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入企发放企业负责人、企业安管员培训通知单112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多管齐下,严厉打击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不放过,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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