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心得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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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享实用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传递正面的生活态度给读者,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反思,帮助我们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小说心得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读小说心得优质8篇

读小说心得篇1

最近向同学借了这个《雾都孤儿》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生活背景很差的孩子。他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长大。在经历饥饿、寒冷和虐待后,他被小偷或反复拖到邪恶的边缘。然而,他靠着信念和善良逃脱了恶人的魔掌,最终获得了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生动,个性突出。像傲慢的班布尔,老而狡猾的犹太人费金,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诡计多端的科尼夫人,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全能的罗斯伯里博士,闹别扭的格林威格,总是逗人发笑的贝茨大师,诚实而愚蠢的奇特林等等。全都呼之欲出。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坏人”之一的南希。

南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做了十几年的小偷,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索,形成了暴躁的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然而,她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奥利弗逃离狼穴,并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壮举,这让人们钦佩她。

南希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听天由命到苦苦挣扎。多年的肮脏生活,身边卑鄙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好心人,但他们都有身份和地位,所以有条件帮忙。然而,南希被自己的良心所鼓舞,用自己卑微的力量保护他,帮助他。虽然她骑在角斗士的怀里,但她就像一根蜡烛,即使她燃烧自己,也会照亮别人。这个可怜的,可笑的,但是可爱又可敬的女人可能不敢恨,却敢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和恳求,拿出天使般的露丝手绢放在心里,向上帝祈祷和忏悔。就像是在向世界抱怨,她死得多么悲惨,多么无辜!我相信她的灵魂上天堂一定像一朵历经风雨的莲花。虽然伤痕累累,但依然纯洁!

建议大家不嫌麻烦地欣赏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这部电影,也挺不错的。

读小说心得篇2

十年前得一堂语文课就萌生了要看《茶花女》的念头,还好学校图书馆不对外开放,不然时隔多年也不会拾起儿时记忆。——前??

茶花颜色多种,红似火,白如雪,黄赛金……而玛格丽特·戈蒂耶却独爱白如雪得茶花,她时常手捧着或是去花店买上几束静静观赏一番罢,再一瓣又一瓣地沿着花托取下来,飘落在巴黎香榭丽舍街上。家里满是一束束地白茶花,虽比不上梅花的傲骨,但却有一份特有的温柔,洁白无瑕也意向玛格丽特特有得品质。写物亦是写人,景物相结,因而玛格丽特·戈蒂耶又称之“茶花女”。

安丹街9号那栋繁华住宅里的白茶花已全部凋谢,玛格丽特至死都没见到自己心爱之人——阿尔芒。相爱却又不能相守,相爱到头来却成了伤害——因爱生恨做了让自己后悔一生得事,等阿芒知道这一切已太晚了,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留下得只有无尽得悔恨、自责。

爱情有时候无法用常人眼光来看待,一旦遇见便认定是一生地挚爱,阿芒初见玛格丽特便已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烟花女子”,爱到无法自拔,爱到忘乎自我。玛格丽特患有严重肺病已卧床不起,在她生病期间,阿芒每天都去询问病情,不讲名字也不留名片,听说她渐渐好了,动身离开去一个新的地方——巴雷尔。这时阿芒的爱是高尚得,爱一个人不在与拥有。

白茶花开得正盛,一朵一朵舒展着婀娜的身姿,而阿芒对玛格丽特的思念越发得深。时隔两年玛格丽特蒙着面纱再次回到巴黎,阿芒迫切地想见到她。人的心灵为了达到它所企求的目的,会给自己想出多少办法,编造出多少理由啊!如愿,玛格丽特从一大束茶花取出一朵插入阿芒得纽扣,待到茶花变颜色时再见。

三五朵红茶花偶尔摆放在歌剧院,玛格丽特的身体也渐渐好转,他们一起离开了繁华的巴黎,选择一处较僻静得地方住下。现在,她有时却在草地上坐个个把小时,细细察看那些跟她同名的朴素的花朵。在那里度过了美好得几个月,也是“茶花女”一生中最值得回忆的时光。

她深爱着阿芒,不想因自己让深爱之人与父亲决裂,也不想伤害一位深爱儿子的父亲,更何况杜瓦先生那种慈父般的态度,在玛格丽特内心深处激起纯洁的回忆,如果两个人在一起那么杜瓦先生整个家族都会因此蒙羞,他的亲妹妹将面临退婚,名门望族可以玩弄烟花女子但决不允许烟花女子进门。“茶花女”是如此的善良,可她最终却连争取幸福得权利都没有,不仅是个人得悲哀,也是时代给予得悲哀。

人活着不能好好得厚待,通往极乐之门在怎么厚葬也无济于事,只求得心安罢了!阿芒带着玛格丽特生前最喜欢的白茶花,在公墓前痛苦流泪。

读小说心得篇3

近几天,我重温了老舍的著作《骆驼祥子》。

上次阅读,只不过是借着新书到手的惊奇,草草读了一遍,但这会儿,我有了大量的时间去细细品味。

祥子满怀希望地来到北平这个大城市,满腔热血的要干出一番大事业,不与其它车夫有一般的陋习。但是,生活却一次又一次地给予他打击:虎妞的强婚和死亡,小福子的自杀,还有他买车愿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碎,被人踩踏。最后他对生活放弃了希望,不再追求上进,得过且过,甚至闹出人命,成为了“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走路鬼”。

在看到祥子最后放弃希望之时,我在震惊之余也为祥子感到婉惜和悲痛,但在当时,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在那个时代,有多少人因对生的无望而甘愿堕落,成为社会中的尘埃?当时的老舍面对这般黑暗的社会时,内心是有多么的痛苦呀!他满怀悲愤的写下这部著作仅仅是为了发泄自己的苦恼,点出社会的问题吗?不,我认为他是为了警示人们昏庸度日会有怎样的后果和未来,从而激起人们对生活的热情和勇气。

如果细读《骆驼祥子》,就会发现祥子其实是有成功的希望的,但是他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除了当时时代的昏庸以外,祥子自身也是他失败的关键,他放弃的太早,没有真正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他是一个生活在迷茫中的人,没有真正的梦想支撑,便会轻易被人性的弱点拉下深渊。

我不知我是否真正读懂《骆驼祥子》的真谛,我并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也许永远也无法真正体会它的苦难和心酸。

读小说心得篇4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题记

这是我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而赌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读小说心得篇5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地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礼貌,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杯具。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地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往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我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与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它取了名字:马贡多。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地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我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我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可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它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终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就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我已经力不从心。最终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地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终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可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终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往在内心中对自我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往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仅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它,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读小说心得篇6

第一遍学习完《活法》这本书,整体感觉文字平实无华,没有豪言壮语,但是特别真实,有哲理,对我们的工作指导意义重大。下面讲几点读后感触特别深的地方:

稻盛和夫先生总结的特别有名的"人生方程式":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如果把这三者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的话,应该是思维方式第一,热情排第二,能力第三。能力是你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具备的岗位素质,但相对于热情来说,热情比能力更重要。我理解热情含有工作态度的成分应该比较多,有热情至少说明你认同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有热情你一定会为公司的成长而努力工作。当然,有热情,如果能力不够,可以在公司的发展和工作过程中来逐步提升。思维方式我理解主要是指人的思维灵活、思路非常好,这点在我们工作中特别重要。我们来假设3种人:

第一种人,是一个个人能力较强,而工作热情欠缺的人;

第二种人,是一个个人能力一般,但工作热情四射的人;

第三种人,是一个个人能力一般,但思维活跃,工作热情的人;

很显然,我们工作中最看重的是第三种人,然后是第二种人,第一种人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个人能力较强,但他没有想把工作做好的强烈愿望,这种人是不受欢迎的,工作的结果也不会好。

第二个感受很深的地方是序言里讲的,"人生的真理在勤奋工作中领会: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炼意志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每天认真工作就能塑造高尚的人格,就能获得幸福的人生。"对于这几句话,我的潜意识里非常认同。就拿我自己来说,91年进中鼎,上过硫化,开过模具,做过技术开发、生产管理,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我都是非常努力认真工作的。我进模具厂的时候,一般学徒要6个月,我只学了2个月就出师,为什么?我虽然不比别人聪明,甚至还要更加愚笨,但我努力,我每天早上都会提前2个多小时到车间,动手练习加工,晚上下班再继续加班学习。

在陪伴中鼎发展的20多年工作中,我确实感受到工作可以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快乐。仔细想想,我们一生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工作中度过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加倍努力,在工作中找到快乐,工作做好了,心情好了,人生才幸福;如果把工作当作负担,纯粹当作养家糊口的"工具",不能在工作中找到活着的意义和人生价值,甚至把工作上的不开心带进生活,那么我们的人生一定是不幸福的。

第三个感触很深的是"人生的意义在于磨炼灵魂"这句话,它阐述了人活着的意义。"人活着的意义"是一个非常哲学的,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相信很多人一生都在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人都是要死的,每个人最终都会面对死亡,不管你是灵魂高尚的人,还是灵魂低俗的人,死亡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但是,既然上帝给我们的是一个公平公正地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那么,在有限的生命里,如果我们能尽最大的努力活出自己心中的精彩,在努力工作中找到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带着更美好更崇高的灵魂去迎接死亡,又何乐而不为呢!我相信:只要我们尽力去做一个有能力、有热情、有思想的人,尽力去做一个工作中身边大部分人都认可的人,当你带着自己的成功和人生精彩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心存遗憾!

读小说心得篇7

读完《呐喊》的自序,我了解到鲁迅先生的生平和他的人生感悟,我从心底发出一种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

小时侯,鲁迅几乎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之间,隔着比自己高一倍的柜台,鲁迅为他久病的父亲买药,最有名的医生开的药引果真稀奇。回忆起我们小时侯的生活,那真是太幸福了,而我却常常撒娇,惹爸爸生气,那时,我为父亲做过什么?我真惭愧。

鲁迅在他的父亲亡故之后,便到东京留学,他一开始选择医学,后来有弃医从文。学医是为了拯救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所害的人,他在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也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是后来他又深刻的认识到学医只能治疗人们身体上的疾病,更重要的是要拯救国人的心灵。

鲁迅在年轻的时候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是学医还是做文章,他的目的都是为了拯救被腐朽思想束缚的人们,为了拯救国家,他的这种执着的追求,不懈的努力的干劲,也激励着我要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坚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断的去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相信成功会在前方等着我。

我一直以为“ 国家”离我很远,我的存在似乎与国家无关,国家太大,太空,太远。但是,在我看了《呐喊》的自序后,我发现我错了,我这样想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其实,我和国家还是密切相关的,国家减免学杂费的措施不就惠及到了我吗?我努力学好各门功课,在高考的考场上自由的发挥,之后在自己工作的岗位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给国家添麻烦,虽然没有鲁迅那么有影响力,但也尽了一份力。

鲁迅在弃医从文后,也遇到一些困难。但他没有放弃。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挫折是难免的,我们只越过这些坎坷,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能迎来令人兴奋不已的成功。

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然我佩服不已,他将拯救人们的思想作为自己的责任,并且全身心的投入到写作中,一篇篇优秀的文章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人们的修养。他,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小说心得篇8

前一段,读了《复活》,觉得十分沉重。却又充满了希望,人在,让人醒的事还在,他就是一份希望。每个人都有两面,如果他看起来不好,那是他的善良没有打开。

文中的聂赫留朵夫,想想当年也是一个生性善良,具有抱复的人,在军营,其实也就是旧势力的代名词中,变的堕落,而又无情。对爱自己的人,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伤害是多么狠,直到看见法庭上那个落魄的姑娘,他才意识到自己造成了怎样的惨剧。他毁了一个人。也正是这强烈的震荡市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生命的复活也就开始了。

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我对聂赫留朵夫变化的看法。

他是时代的牺牲品,是代表而又是特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洗刷了自己,复活了自己。在他这种改变中最重要的,我觉的就是那种震撼。人生需要震撼!

主人公在法庭上看到了过去自己迫害的女友,看到曾经的好人,在自己的毁害下,变得凄苦,麻木,憔悴而又可怜,他怕被认出来,但其实她早已知道,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定会有一种罪恶感产生。在他麻木的心中,这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他并不是一个地道的坏人,仅仅是没发现他的位置。这股力量让他明白自己应该为那女人做些什么,不错,男人的想法。人的想法。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呢?在经历一次次打击后,人们不是坚强了,而是找到了应对的办法,假若在路口摆了个石头,撞上的人永远不会强到把石头装碎。我们,需要的正是一次感动,这样说:人都有自己未发现的能力,在经历一次次洗礼后,人们找到了打开自己好的一面的方法,于是复活。

变化,并不是什么难事,抓住机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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