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知道优秀的读后感也要建立在我们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写哦,完成一篇读后感能够加强人们对名著情节的领悟,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向瑞读后感优秀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向瑞读后感篇1
但起初阅读书名是,带给内心的感受就是焕然一新!“奇迹树”这个新颖的词汇引发我无限的联想:真正品读,那些美丽的真谛打开我的心灵。
让所有的爱都来得及,在你醒悟之时亲爱的他们已经悄然离去。自己涌动的思绪开拓着幼小的心灵,你创造了自己独一无二的个性。在你带着好奇心成熟是,父母正在用毕生的精力来爱你!也许你很晚才意识,正当你一腔热血的想来报答他们的时候,这份心意化成永远来不及的爱!这篇文章震颤了我的心。我愿意永自己单纯的爱来爱他们,并积累一点一滴完成父母对我的期待。
无论是谁,成长的过程中上帝不会永远的眷顾你:云朵总会遮住阳光来个倾盆大雨。与生俱来的条件与环境无法选择,但是在自己心中有阳光就会照亮自己的世界!
学习不是痛苦的根源。喜欢上学习不是等待时光流逝慢慢的懂得:而是你自己敞开心扉微笑着接受这个事实。最幸福的人喜欢他所做的事情!
也许你清纯的白日梦是打开未来的第一步,伸展幻想的翅膀遨游在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命运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你变幻这自己的世界,你的命运随之改变!没想到作者的白日梦竟是改变命运,打开未来大门的钥匙。
每一篇文章都前呼后应的重复着成长的真谛,微笑面对一切,开拓单纯的心灵,打开自己的心。感谢这本书净化了我,升华我的心灵!
向瑞读后感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我从小就喜欢昆虫,而最喜欢的昆虫还是蟋蟀。
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捉的昆虫就是蟋蟀了。每次去南昆山,我都会带回几瓶子的蟋蟀。可当时我只是感觉蟋蟀的声音很好听,跳起来好玩而已,并没有去探寻原因。而《昆虫记》这本书却告诉了我,是法布尔用他的探索精神给了我答案。在这一点上我要向他学习。
?昆虫记》这本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生物学之中的一颗明珠!
向瑞读后感篇3
?西游记》是古代神话小说。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其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几个人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因为孙悟空不斤斤计较,宽容很多令我折服。
故事讲了五百年前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之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有一天,唐僧取经的路上偶然遇到了孙悟空,便收了孙悟空作徒弟,唐僧曾多次把孙悟空逐出师门,就因为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二孙悟空宽宏很多,不计前嫌,一次又一次地原谅师傅。
就说“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说吧。白骨精三次化人形,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是那妖精化为人形来迷惑唐僧。孙悟空打*了那妖精,那唐僧却误以为孙悟空打*了三个人,于是就把孙悟空赶出了师门。孙悟空无奈,智慧回花果山。直到那妖精吧唐僧变为老虎,使人们误以为唐僧是妖精。多亏孙悟空不计前嫌,出手相助,得以保住唐僧。
看了这个故事,我有想起了自我曾做的一件事:
那时,我前面的同学向我借橡皮来用用,我犹豫再三才把刚买的橡皮借给他,谁知他没有接稳,把我刚买的橡皮给掉地上弄脏了。我大发雷霆,对他大吼大叫,还小题大做地叫他赔。此刻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为了一块小小的橡皮就断送了我们的友谊,真是太不应当了。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宽容感恩的心,学会包容一切,感恩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完美。
向瑞读后感篇4
上个星期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
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雪》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向瑞读后感篇5
以前经常听人说起稻盛和夫,他的传奇经历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开始相信,按照他的哲学,或许能够创造奇迹。所以一直对他很是仰慕,在心里念念不忘,直到最近开始读他的书——《干法》。
说实话,读完之后感觉挺失望的。不是对稻盛和夫本人失望,而是对我自己失望,因为稻盛和夫的哲学非常的简单,但是我去无法执行。比如稻盛和夫说,在工作中,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能够做到的人少之又少。凭心而问,我做到这一点了吗?自然是没有,虽然工作比大多数人都要认真,但也仅限于此。这就相当于曾今听说有一份独步天下的武林秘籍放在那里,你苦苦寻求,最终终于得到了,但是发现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日拱一卒”。
“日拱一卒”,其实这就是很多人成功的道理,也是世界上最为正确的道理,万事万物都是如此,你认为有捷径,但是实际上真的有捷径吗?至少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发现没有捷径。就好像身边的朋友羡慕我每周都能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这种习惯是从每天读一万字开始的,到现在我每天能静下心来读两个小时了。而写日记和读后感这件事,刚开始每读完一本书我只能写几句,到现在能写上千字,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这也确确实实是一种进步。而这些进步都是每天的坚持,等到坚持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发现阅读已经成为我的一个习惯,然后又发现,心里有些想法,不写下来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或许这就是稻盛和夫成功的原因吧。只不过他的成功在于将工作和事业结合起来,然后重复了几十年。而我们大多数人所喜爱的事情跟工作毫无关联,或者说,我们没有及时的培养自己在工作上的爱好。
那么如何爱上自己的工作呢?书中说了不少作者的经历,总结起来就那么几点,首先是让生活和工作彼此融合。在我看来,这是让自己一直处在工作的状态,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这一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也不会愿意这样活着。因为大多数人都将工作视为不得不做的“必要之恶”。这样理解并不能说错,但是这必然错过最佳的成长时机,因为你在工作上所付出的时间,必然就少了很多。所以我的建议是,虽然你做不到“抱着产品睡觉”,那么尽量的在上班的时候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吧。以此为起点,执行起来会更容易。
其次要做一个“自燃型”的人。什么叫自燃型?总结来说,就是能够自我驱动的人,能够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整天抱怨的人,也不是总是跟别人比较的人,更不是总想找一份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的人。只有自燃型的人,才能不断的向中作中投入自己的热情,我想,这应该从为自己的成绩喝彩开始。将自己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搜集起来,每次看到的时候必然有一种成就感。
然后是面对困难,“日拱一卒”,每天都一样的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让时间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遇上任何困难的事情,日拱一卒,每天都有进展。要知道人生的道路是一次长跑,我们要做的是始终保持不慢的速度,每天进步。
再次是创造出“划破手的产品”。对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赞同的,完美主义确实没错,但是很多时候,做事要先完成,再完善。但是现在很多人所做的只是完成,完成之后很少有人想着主动去完善,乃至完美。同时,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的通病,包括我在内,需要以此为戒。
最后是创造性,也就是每天不停的改进自己的工作。每天都思考一件事情,所做的工作,那个地方还可以改进,还可以做到更好。某些难点为什么难,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反复思考,反复总结。
所以,在这条路上没有终点,一旦走上去,要么放弃,要么不停的走下去。当然这也是一条自我修炼之路,每个人都能在践行当中变得越来越从容,越来越明白自己的方向,变得不再焦虑,未来的道路清晰可见。
这就是我通过稻盛和夫的《干法》总结出的几条原则,相信只要做到这几点,一定可以让任何人适应任何工作。只是道理易得,执行却很艰难,让我们共勉吧。
同时,希望大家在明白了一些道理之后,就马上去践行,不要成为那个“知道了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人。
向瑞读后感篇6
边城写的就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就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感情杯具能够说就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能够结合在一齐,培育出美丽的感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此刻谁会放下自我的感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下自我想要的东西,完美的感情都就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下了感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下了感情,也就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明白天保就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明白傩送就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明白爷爷突然离世全就是由于替自我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之后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齐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期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感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我的幸福就就应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感情杯具和人性的杯具。
向瑞读后感篇7
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爱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程九九八十一难的事。
钟头间,我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开玩笑的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听了这,我万分的兴奋。因为孙悟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神通广大,会火眼金睛,把握着七十二变化之术,法力无边,在我的心目中也是1个非凡厉害的人。我们似乎也是孙悟空的化身。刚一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对一切都布满了好奇。孙悟空在花果山上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日常、玩耍时在还没学习的时间的童年,天天都在开开心心 的 玩 耍 ,即 使 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来吵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也是了。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像我们跑到大人面前,让大人陪我们玩,扰的大群众没法上班了。于是大群众要哄着我,便封了我1个弼马温。但是,弼马温并没有满足我的心愿,于是,大群众又封了我1个齐天大圣来哄我,但是还没哄住。最后,如来佛祖呈现了,用他的大手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这时,我们就像1个顽皮的小孩,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父亲只能亲自出马了,制服了他顽皮的小孩。又经过漫长的五百年后,观音菩萨又给了孙悟空1个机会,让孙悟空爱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最后,他们坚持不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因此我们要有不怕困难和坚持到底的决心,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也也是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好。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但他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直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要想成功的干一件事,中途务必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务必会成功,究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向瑞读后感篇8
根鸟的主人公根鸟,为了一个目标,就是寻找被困在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的紫烟,朝四方走去。
他历经长途跋涉,经过无数条难题,把一切又一切的阻挡拿开,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终于到达了曾在根鸟梦中出现过的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他那坚忍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永远流动在骨子里,根鸟乐于助人,哪怕自己受苦。小说里的扳金也不例外,只要他又目标或目标不更改,哪怕是到了生命的边缘,哪怕是什么都没有留下,都尽力去完成自己的心愿。
根鸟来到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他望着白色的鹰,其实根鸟就不像是这白色的鹰吗?白色的鹰为了寻找可靠的人来帮助紫烟,不远万里来到东方的菊坡,把布条给了根鸟;而根鸟又不远万里来到西方的百合花大峡谷。他知道,他用了许多代价来完成自己的心愿,光阴、金钱以及父亲的生命,但他得到回报的有:一直与他为友的扳金的友谊、老方丈送的白马、疤子对他的虐待、长脚的欺骗和杜家女儿还有金枝的信任。他回想起他为了这个目标而艰辛做过的路,风风雨雨都记录在根鸟的“心牌记事本”上,能不使他号啕大哭吗?
日月如梭,今天我们再也找不到像根鸟一样聪明的人,那样会使“鹰”失望的。
我觉得做人也要像根鸟那样要有目标,目标是人产生动力,在过程中你需要不断地想办法让目标拉近,而不是盲目定速地和目标赛跑,从中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和突破。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你可以记住,但如果你去想象明天,而不重视今天,你明天想象得再好,今天还是不能改变。
看看《根鸟》这本书,打开心灵的窗户,让心灵得到新鲜的空气,得到升华,感受到纯美小说的美处,我看完时也感受到自己仿佛就是根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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