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同学们对名著知识的理解,一本优秀的书籍是真的能够改变我们的一生的,需要写读后感记录,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较薄的小说,只有15.7万字,数日便看完。看完的第一感觉便是:不过瘾!实在好短!但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
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在家中读了一本外国名著,叫做《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写了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的。
在这4对人中,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
之后是彬格莱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好友的建议看的很重。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吉英表现的太淑女了,甚至于把自己陷入爱情的征兆都掩藏的很好。
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班内特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班内特先生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那个时候,遗产都是由男人继承的,但班纳特先生并没有儿子,所以要给他的侄子继承,但给他侄子继承多少有些不好,但他的侄子现在已经娶了他的女儿,那让他继承遗产就在合适不过了,说起来也好听些了)
最后就是我们的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了。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达西,却因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跳舞而坚信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又因为魏肯的诽谤使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很不好。后来,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开始的。经过反思,最后达西再次向其吐露心声,伊丽莎白同意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一对,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的确,只有信任和理解才能是生活更加的美好,才能使婚姻美满幸福。但如果婚姻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的话,那就绝对不会幸福。其实,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只有真心做才会有好结果。但互不了解的婚姻也是不太长久的,只有互相了解的婚姻才能长久。生活中也是一样,只有认真地了解一件事才能做好一件事。彬格莱和吉英虽然幸福但是他们都没有主见,那这样的话,生活意义就并不大了。生活中也是一样需要主见的,要支持自己,优柔寡断只会让自己倒霉。
这就是我对《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读后感。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3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蛮,还长得有些鲁莽的鲁智深等等,这些英勇的人都好像就是我们身边的人。
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景阳冈。在冈下酒店喝了很多酒,踉跄着向冈上走去。兴不多事,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冈克上,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武松认为,这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竟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太阳快落山时,武松来到一破庙前,见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武松读后,知道山上真有虎,等一下回去住店,怕店家笑话,又继续向前走。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仰身躺下,刚要入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斑斓猛虎朝武松扑了过来,武松急忙一闪身,躲在老虎背后。老虎一纵身,武松又躲了过去。老虎急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武松打来,武松又急忙跳开,并趁猛虎转身的那一霎间,举起哨棒,运足力气,朝虎头猛打下去。只听“咔嚓”一声,哨棒打在树枝上。老虎兽性大发,又向武松扑过来,武松扔掉半截棒,顺势骑在虎背上,左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武松怕老虎装死,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一阵,见那老虎确实没气了,才住手。从此武松威名大震。
比起武松我却那么胆小,连一个人回家都不敢,以后我要向武松学习,让自己跟武松一样。
同学们觉得《水浒传》怎么样,想要看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去书店把它找出来读一读吧!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5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快与慢第六章读后感篇6
姐姐有一本《青铜葵花》,她告诉我这本书很好看,我便拿起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后,我便被书中的青铜、葵花所吸引了。
青铜和葵花是在乡下两个孩子的名字,青铜十二岁,葵花九岁。自从他们认识后,就像兄妹一样形影不离。葵花是孤儿,九岁那年,她的父亲就死了,所以,她就和青铜的家人一起生活了。他们一家人一起历经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为的是让葵花上学,也为的是让他们一家人平安幸福……看到这里时,我便会有一颗、两颗冰凉的泪珠落在了书上,又感叹到:他们是多么团结,多么勇敢坚强啊!我们的生活虽然比他们要好得多,但是我们不能面对困难而退缩,比不上他们,所以我们也应该勇敢面对。
我最喜欢书中的青铜和葵花了。他们的团结和友爱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妹,有一次,我看见她和她的朋友在一起玩游戏,她和伙伴们一起比赛跑步,他们拼命地跑,就算摔跤了也一起帮忙,最终他们取得了胜利。他们真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啊。
青铜的奶奶也令我敬佩,他们实在是没有钱时,他的奶奶竟把她珍贵的金项链和金戒指给卖掉了。
他们是多么坚强,多么勇敢,多么崇高!只要有一颗面对困难的心,无论是多艰难的现实,都能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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