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强化同学们对书上内容的分析,在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对原文内容做好充分的理解,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失第十二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1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妈又不在家。
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外婆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外婆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3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了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船安全的考虑,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了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了陆地。
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我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我也从中了解了不少关于海洋的知识。《海底两万里》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环保已刻不容缓!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5
成为圣人,那是一种例外;成为正直的人,却是人间的正道。你尽管在歧路徘徊、失足、犯错,但最后还是应当做一个正直的人这,是迪涅的米里哀·卞福汝主教对冉阿让发出的呼唤。此时此刻,指尖轻拂过散发阳光气息的笔触,仿佛有一只大手,一只坚强而又细腻的手,领着读者洞察社会底层的黑暗与苦楚,却又让人更愿意追求善良与正义。翻开那一页页19世纪前半叶的法国往事,仿佛乘进了一班时光的列车,久久地,在原地驻足不愿离开。
法国的社会此时发生了剧烈的变革与动荡。一个靠打短工度日的青年冉阿让,挣脱不出生活重担的枷锁,迫不得已打碎了一家面包店的玻璃,偷走了一个面包,仅仅是一个。玻璃碎时的乒乓声,便是他在犯罪路上第一次的堕落。他一次次地越狱,一次次地与这个看似不公的世界抗争,尝尽人生苦痛,在黑暗中度过了19个年头。随着一次次地被判处苦役,他的心中满是仇恨、怨愤与偏见。他的良知、善良、廉耻被这些岁月无情地磋磨直到被消耗殆尽。
就在他出狱后的那段时期,他感到社会拒绝了他、遗弃了他。冉阿让走投无路之际,是米里哀主教用恳切的话语融化了他内心的坚冰,也是米里哀主教把他从深不见底的深渊边救了回来。但最终堆积成疾的邪念战胜了已经被唤醒的良知。他偷了主教的银烛台,连夜逃走。但是,主教又用自己宽容的掩护解救了被捕的冉阿让主教已在他的心中燃起了一盏足以驱散所有阴霾的最最明亮的灯,他的人性与道德已经开始发光、发热。
于是他决定将功补过,急切地希望补偿所有的所有。在来到滨海蒙特勒伊这座小城时,他改名为马德兰,凭自己在狱中学到的手艺开办了器料场,为城里的人们,特别是穷苦的百姓带来了福祉。他的那盏心灯不但没有日益残弱,而是更加明亮、更加辉煌,使他当上了该市的市长。
但是之后发生的令人猝不及防的意外,却使得冉阿让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一个长相酷似冉阿让的名叫商马第的人,竟被指控为偷窃米里哀主教银烛台的那个嫌犯冉阿让!因为他给自己的辩解混乱而苍白无力,使得警方一口咬定,他,就是在逃犯冉阿让。在这样的情况下,冉阿让的内心备受折磨,他同时被两种无形的但却强有力的力量所左右拉扯、交锋,使他几乎发狂:
要么,沉默不语,眼看着这个无辜的人的后半段生命将在狱中悲惨的了结,而自己以后也不用过提心吊胆的日子,既可以保住市长的那份荣光,又可以尽情地享受器料场的巨额所带给他的幸福与快活;要么,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一切,遵从内心的良知,为解救商马第而挺身而出,不负主教对他的信任与厚望,不让自己的后半生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愧疚之中,真正做一个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有良知的善人是在天堂里当魔鬼,还是在地狱里当天使?
冉阿让终于做出了选择。
他艰难地走向了后者。
读罢,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与洗礼这是一种多么正直,多么勇敢的善啊!在广阔的历史舞台上,冉阿让这个极高大的人物形象震撼并澎湃着我的心。是的,他的命运是悲惨人群中最悲惨的一个,尽管他历尽苦难,尽管他的人生道路崎岖跌宕,尽管他一度在与命运逾越着的鸿沟中,迷失了方向,陷入了泥沼,但自那盏心灯被点起以后,他就始终坚贞不渝,始终斥恶扬善,从不向命运低头,用自己前半生没有付出的爱感化了所有人,摒弃了所有邪念。他的人性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在我看来,一点都没有瑕疵。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6
观千里山川,望万里江河,数风流英雄,叹不羁人生。今生今世,吾有幸与“三国”相伴,足矣!
在作者罗贯中的指引下,我来到了那梦幻的三国,它以机智的谋划、雄伟的大义、率性的豪爽与适时的忍让,向我诠释了三国英雄们的不羁人生,给予了我无尽的成长财富。
?三国演义》,让我懂得了谋划。诸葛亮乃蜀国名相,曾舌战群儒,火烧赤壁,六出祁山,七擒孟获。他赤胆忠心,足智多谋,曾协刘备夺荆州,取西蜀,得汉中,后先主离世,又秉承主公遗志,平内乱,扫外患。令众多敌将闻风丧胆。他让我明白,人生如棋局,在下棋时应提前做好规划,面面俱到,步步为营,但同时也要随机应变,冷静分析,更要坚定信念,不忘初心。这是诸葛亮神机妙算的不羁人生。
?三国演义》,教会了我大义,红面长髯丹凤眼,卧蚕眉,这,就是武圣关羽。他英勇无敌,重情重义,先为破黄巾参军,与刘张二人桃园结义,后为寻兄长,过五关,走单骑,创出了千里走单骑的传奇,再后来,他为报昔日之恩,在华容道义释曹操,最后以兄长之令,据守荆州,不幸战亡。他以血与伤——这伤痕累累的荣誉向人们证明,人生在世,道义为先,同时,也让我倍加珍惜与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这是关羽重情重义的不羁人生。
?三国演义》,使我收获了豪爽。在这本书中,张飞是一个智勇过人,率性洒脱的英雄人物。他忠诚善良,性情豪爽,轻松自在,随性而为。他曾屡次主动请命杀敌,连立战功,却因兄长遭人杀害,而急欲复仇,亡命于小人之手。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现代人的缩影。他们做事直率坦荡,洒脱豪爽,从不偷奸耍滑,拐弯抹角,给我无限启示。这是张飞率性洒脱的不羁人生。
失第十二读后感篇7
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首《三国演义》主题曲飘进我的耳朵时,我被它荡气回肠的旋律深深吸引,于是我利用暑假看了这本书。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天下之间发生的故事,在这段时间涌现了无数英雄人物。
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诸葛亮,诸葛亮又称伏龙,从“草船借箭”与火烧新野“等可以知道他是足智多谋的。他的智慧塑造了他的淡定,“谈笑间,羽扇轻挥,强橹灰飞湮灭”。我长大了也想成为一名军事家。我要好好学习,因为智慧不是与生俱来的,是要靠不断地学习积累而成的。
在书中我还喜欢刘备,其实许多人都觉得刘备的江山是哭来的,实际因为他有很强的管理才能,不然赵云、黄忠这些猛将怎么会忠于他?不然诸葛亮这样有胆略,才智的人怎会竭力辅助他?并还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我们从“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这句话里看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拥有高尚的品质,这句话也是我今后的行为标准。
我最厌恶的是吕布,其实吕布的武功是《三国》中最强的,“三雄战吕布”中就可证明。但他不仅没有干出一番大事,也没名留青史,还背上了“三姓小儿”的骂名。这都是他一次又一次背信,失信所造成的。吕布给我一个深刻的教训:不能失信于人。
看过《三国演义》后,我想到了“乱世出英雄”这名话,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法制社会里也需要英雄,但更需要许许多多诚信,守法有能力的人。大家和我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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