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的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在阅读中发现自我成长的轨迹,读后感的撰写促使我们从不同角度审视作品,拓宽思维的边界,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共读书读后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共读书读后感篇1
最近看了一本著名特级教师窦桂梅教学艺术专辑这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了窦老师的风采。里面有“人物访谈”、“教学论坛”、“教学随笔”、“精彩片断赏析”、“成长心得”等栏目。其中“成长心得”里的一篇文章《读书我们必须的生活》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现将书中的几段话摘录如下:“曾国藩说有的人天生气质高贵有的人需要后天的读书不改善。甚至可以说书是最高档的美容品最有效的营养剂。
就像女人护理自己的容颜一样读书修缮了我们的灵魂使心灵日益变得健康阳光。的确人外在的形貌基于遗传是难于改变的但的精神却可因读书而蓬勃葱茏、气象万千。
那些历经时间沉淀流光溢彩的文字在我们的心灵中留下缤纷的映像让我们内心的气象漫卷云舒。”“我告诉自己也告诉同行不读书的教师是一种对工作的渎职”、“其实读书就是最好的备课”。
这些文字深深地震撼了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是作为老师我却很少抽出时间读书我总是认为自己的负担太重整日被作业、教科书或工作、学习的压力所包围大量的时间都泡在课堂上课外还要参加培训晚上回家还要干家务活……哪有时间看书?其实无论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当读书没有形成兴趣的时候当读书没有养成习惯的时候“没有时间顺理成章”地成为懒惰的最好借口读书自然成为一种负担。现在想来其实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看你如何利用它。
就是每天抽出半个小时长期坚持一年两年三年乃至五年你就会发现每天的半个小时让你的精神世界变得丰富起来、深刻起来变化不知不觉就会发生。一个老师尤其是一个语文老师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能不能少一点市侩气?能不能多一点书卷气?取决于什么?取决于你能否做到天天读书。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认认真真读书吧。因为“不读书的教师是一种对工作的渎职”!
共读书读后感篇2
在这个假期,我精读了《读者》这本杂志的其中一期。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生活中的实事。文章都以情动人,以理悟人或以人悦文,浅显易懂,使得我们仔细品味,认真学习。每一篇作文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及写作方法,让人爱读,有的甚至催人泪下或开怀大笑。我还悟出一个道理:知识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羽翼。一开始我总是很快的浏览一遍,囫囵吞枣,颇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的首先是故事,是各总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后来,父母告诉我文章要仔细品味,理解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想得到知识的羽翼飞向天堂,那么就一定要有阅读方法。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既然是营养品,就更要仔细体会、琢磨。于是,我如饥似渴地仔细读了起来,养成了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成了忘了吃忘了睡的“书呆子”。从此以后,再练习写作的时候,都要拿出我的好伙伴《读者》翻一翻,其中的好词佳句和思想感情,大大增加了我的想象力,使文章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这册杂志对我而言好处太大了,我总是认真地感悟,真是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是《读者》给了我知识王国前进的脚步。
读了《读者》,我真正感受到了一撇一捺组成了一个“人”字,撇是知识,捺是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是充实有力的,鸟会飞翔时因为有翅膀,人会飞腾是因为有智慧。这样有益的课外书使我受益匪浅。等着吧!知识太空,我会乘坐着《读者》制成的飞船去那里遨游的!
共读书读后感篇3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
其次作者也提醒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介绍,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领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那就是通过展现各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介绍,而描写介绍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介绍为主。本书所描写介绍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展描写介绍,通过比照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那么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那么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那么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共读书读后感篇4
在加玛尔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叫紫兰。为什么叫紫兰?因为这只母狼身上的狼是黑色和紫色的,这是一种罕见的深紫色,但她的腹部是纯白色的;她很轻,像雾兰一样奔跑。这样想,紫兰很漂亮。最近,紫兰的腹部鼓鼓的,小生命在跳跃。可以看出,她怀孕了,即将分娩。
然而,在这段时间里,紫兰的运气很差。她没有抓到任何猎物,也没有抓到美味的动物,如岩羊和马鹿。有时她只能整天抓一些小东西,有时她只能抓老鼠来满足饥饿。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我不欣赏老鼠的怪味。
紫兰的丈夫黑桑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如果黑桑还在身边,怎么能吃这么多天?黑桑的死是因为他争夺王位。现在狼王是洛戛。虽然他是狼王,但他的头脑很简单。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明,更适合当狼王。
为了成为狼王,黑桑计划与紫兰达成协议。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兰假装被霹雳吓坏了,靠近洛戛。洛戛一定会敞开双臂安慰她,出于公狼的虚荣心;当洛戛的注意力分散时,黑桑在洛戛的右腿上咬了一口,在风和雷声的掩护下,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上被野猪的尖牙刺穿了他的大脑。唉,一代狼杰死于死亡!
为了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在偷东西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盯上了,大白狗追着紫岚。
紫兰再也没有力气了,所以她放下鹿,静静地坐在一个地方。啊,紫兰要生孩子了!为了不让白狗怀疑,紫兰做了一系列的动作:打滚,摆出很多姿势准备战斗。
紫兰真的`没有力量,但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一点动作,也许他们的生活很难保护,甚至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无法逃脱翅膀!但无论紫兰如何重复,大白狗都不相信,所以跳到紫兰身上咬了一块狼皮,然后,热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出来了。于是紫岚不再是默默被咬的倒霉蛋。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知道自己处于劣势,就用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大雨,在这样的地方很容易发生洪水。现在我们应该把狼宝宝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但紫兰一次只能带一只狼宝宝。拿了四只狼宝宝后,紫兰累得头晕目眩第五只小狼在暴雨中死亡,紫兰只剩下四只小狼。
这四只狼崽有三公一母,长子有一头黑发,叫黑仔;次子背上的毛色有点蓝,叫蓝魂;最小的狼崽上半身是黑色的,腹部和四肢是棕黄色的,叫双毛;唯一的狼崽有一头紫色的头发,和她一样生动,叫梅梅。
经过一番经历,黑仔、蓝魂、双毛都死了,只剩下媚媚了。媚媚还可以生狼崽,寄托紫岚希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但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一起死了。
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爱她们的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很残酷,但她有一种痛苦。世界上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共读书读后感篇5
?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也是使其赢得不朽声名的作品之一。
初读这本书,一时半会儿会找不到感觉,会认为这本书是索然无味的。其实不然,这里的每一篇章,都有无尽的笑意。这里的笑,并不是单纯的快乐的笑,种种复杂的笑的要素都渗入其中:有对自己人的调笑和嘲谑,也有对厌恶对象发出的冷笑和讥讽。
我钟爱这本书,是在于这部作品的艺术构想——以穷教师家里的猫为整个情节的叙述者。我喜欢这只猫,这是一只被巧妙拟人化了的“灵猫”,也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喜议论、好调侃并且赋予正义感的猫——虽然他不能讲话。
从猫的眼中看这些自命清高、愤世嫉俗的知识分子,会有不同的感觉。这些人在对待现实的态度上各有不同:苦弥杀对现实十分执着,遇到事情就打动肝火;迷亭玩世不恭;寒月讲究情趣,遇到事情无所沾滞;独仙十分消极;东风喜欢粉红色的唯美世界……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点让他们走到一起,那就是重视知识,热爱学问,厌恶荣华利禄。
对于猫的世界,说不上有多了解。但是,自从看了这本小说,我每次看到奶奶家的那只猫蹲坐在我面前,就会觉得它正在用它那双闪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看不懂那种那种眼神,或是鄙夷,或是嘲讽,或是不屑……蓦然发现,自己的一切都早已暴露在这只猫的面前。我在猜测,眼前的这只猫会不会也有话对我讲。
亲身的感受,更让我深刻体会到《我是猫》的意义所在,那种以第三者来看透人心的叙述,更加能走进人心。
最后那只聪慧的猫因为好奇而死去,但它那活灵活现的形象依旧在我心中。
读了此文,或许收获的并不多,但给我的感触却有许多许多。
共读书读后感篇6
在假期中我细细的品读了《小王子》,它是一本童话式的寓言故事书。孩子式的语言,深沉的智慧,有趣的漫画,拟人的手法,朴素的语言,而且主人公还来自外星球,这些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童话里有两个人物,一个是从b612号小行星上来的小王子,有着金色头发的忧郁的小人儿;一个是身陷绝境的飞行员“我”。
主要人物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之后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狐狸告诉小王子,在茫茫的宇宙中,因为有一朵玫瑰花存在,你曾经为她浇过水、除过虫,和她有着心灵的感应,所以宇宙就完全不同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对身边的人和事负责,因为它们都是和我们有关系的,因为它们都是我们所“驯服”的,和我们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就像小王子和狐狸那样是彼此需要的朋友,当小王子离开的时候狐狸会想念他,而且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物都已经是最好的,因为它们对于我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那朵星球玫瑰,也许她太娇嫩、太难侍侯,但她是小王子的,属于他的。那么地球上所有美丽娇艳的玫瑰对小王子而言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些花儿不属于他的。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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