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字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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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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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读后感就是用于记录我们读书感受的,你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专心书写一篇读后感,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1字最新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1字最新6篇

读后感1字篇1

?我们仨》读完有些日子了,很有些感触,却迟迟没有动笔,我想等自己静下来,走出世俗的琐碎与烦恼,在一个澄澈清明的境界里,来解读我所看到的《我们仨》。可是,我竟然不能够。或者说,年近不惑的我,其实还“惑”着,而且,“惑”得还不轻,“惑”到找不见了支撑。如果说,还有那么一点支撑的话,那么,就是白发高堂,就是膝下稚子了。

可是杨绛她有什么?她什么也没有了。他们仨,一路走来,失散了,丢了一个,又丢了一个,只剩下了她自己,住在曾经被他们称作“家”的三里河寓所,用自己的笔,怀想他们仨曾经拥有的岁月。

我总是忍不住要想,每一个清晨,从残破的梦里醒来,窗外,晨曦尚薄,屋里,黑暗像推不开的帐幔,一个人,静静地躺着,她,一个耄耋老人,是不是用独自呓语的方式,在呼唤着熟睡的亲人?永无止息的诉说,诉说给无边的寂寞。每一个夜晚,那种真正的、静得如同死亡的夜晚,放下笔,摘下老花镜,一个人,走到水池边洗脸,看到面前的镜里,有着她清瘦的容颜,她会不会伸出枯瘦的手,捋一捋日渐稀疏的花白的头发,说,头发又长了,钟书,替我剪剪?一回头,哑然失笑,笑出眼窝里一汪抹不去的泪。永无止息的思念,思念着走远了的亲人。

也许我是错的,杨绛她不寂寞。思念是一定的,但她不会是一个把痛苦当做日常功课的人,最起码,她不是石评梅,没有“把剩下的泪水,都洒在你的坟头”,直到“再也不能来看你的时候”。她从石评梅黄庐隐的时代走来,一路上有她的钟书相伴,没有生活的困顿,没有情感被遗弃被背负的伤痛,她的心里,满满当当的,装着他们一起走过的岁月,每一个日子,都可以让她长久地咀嚼,品咂,回味,咬烂了,嚼碎了,吐出来,是《我们仨》,是《走在人生的边上》,是《我们的钱媛》,这样,在她终于回到亲人身边以后,我们还可以继续咀嚼她,咀嚼他们曾经拥有的岁月。

想起了上周六在沙龙上,大家关于死亡的一系列见解。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瞬间起,就注定了死亡的必然,也就是说,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准备死亡的过程。这话是乔忠延老师说的。他还说,一个人,走出了别人的记忆,那么,对于这个淡忘了他的人来说,他已经死了。不管是谁,走到了生命中新的阶段,就等于亲手埋葬了自己的过去,那个旧他,死了。死亡时最寻常的,寻常的好像是日出月落,花谢草荣,石出水落,秋去冬来。

那么,杨绛之所以是杨绛,之所以在走到人生尽头的时候,还能以顽强的声音证明自己和亲人的存在或者存在过,不仅仅是勇者,更是超脱,是悟透了生死禅机之后的平静。惟其如此,她才可以在书的最后这样写到: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媛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我一人。”

这一声长叹,是谢幕吗?不,是思索。因为,她接着写到: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一个珍藏着丈夫随手写的纸条的妻子,一个珍藏着女儿的信手涂鸦的画片的母亲,这样说。家,曾经是她倾注了全部情感的地方,现在,她找不到了。我却丝毫也不为她悲戚。在这样一个清晨,在爱人浓稠的酣梦里,在儿子朦胧的呼唤里,我品味着一个女人的伤痛与豁达,白天困扰着我的一些烦恼,一下子都消失了。

一扇窗户被推开了。

读后感1字篇2

生命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更没有向周围的人问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早了,可是今天我读了杏林子的文章后,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思考这个问题了,并且我现在已经知道:生命是一只奋力挣扎,与死神搏斗的小飞蛾。虽然它的生命只有短短的9天,它也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粒香瓜子,不屈向上,努力生长,尽管它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生命是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每个人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每个人也可以好好地使用它。

一个12岁的少女,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但她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活了63岁,她一生给我们留下40多部书籍,更让人震撼的是,她把自己的稿费全部捐给了“残障福利基金会”。她就是今天我读的《生命生命》的作者——杏林子。她是一位让所有人尊重的人,因为她不仅有顽强的生命力,她更有高尚的人格。

从这篇文章里我懂得,一个人生命有限,但给人类可以创造无限的价值。你的生命,你不珍惜,遇到点坎坷就趴倒、遇到点磨难就想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你连一只飞蛾、一颗瓜苗都不如!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说要珍惜自己、爱自己这句话的意思了。所以,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活得光彩有力!

读后感1字篇3

读杨绛《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我被作者真挚的情感所感动。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场景历历在目。他们三人作为高等知识分子,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有着正常人的生活与喜怒哀乐。中国知识分子“不忮不求”与世无争孜孜以求的严谨治学精神在他们身上体现的很浓厚。

钱钟书是我最钟爱最尊敬的大知识分子。我把他所有的作品都买下来了,有空的时候就读一读。虽然有些读起来比较费事,但我还是很乐意去翻一翻的。记得当时的《管锥篇》是我30岁生日时,我让妻子给我买的礼物,至今还在书架上整齐的码放着。我很惊诧于他读书的广博与驳杂,中外知识与思想在他那里互通有无,信手拈来,全无丝毫的别扭与不适。以后,凡是有关钱钟书的传记、逸事我都爱看,并且做了很多笔记。我想走近他,看看他是怎样读书、治学的。我的书架上还有《钱钟书与西学》、《钱钟书传》等。因为喜欢钱老,自然“爱屋及乌”:喜欢他的夫人杨绛的作品。

杨绛老先生怀着深深的眷恋,回味着他们一家的幸福生活。在《我们仨》里,作者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现在我们三个失散了。往者不可留,逝者还可追;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相聚。”其诚挚真切的情感及其单纯朴素与世无争的书香生活令人感动和艳羡。

钱钟书之所以成为大家,与他刻苦攻读是分不开的。在《我们仨》里,作者有这样的描写:钱钟书“不爱活动”,“我在清华借读半年间,游遍了北京名胜。他在清华待了四年,连玉泉山、八大处都没去过。清华校庆日,全校游颐和园。钟书也游过颐和园,他也游过一次香山,别处都没去过。”“牛津的假期相当多。钟书把假期的全部时间投入读书。大学图书馆的经典以十八世纪为界,馆内所藏经典作品,限于十八世纪和十八世纪以前。十九、二十世纪的经典和通俗书籍,只可到市图书馆借阅。那里藏书丰富,借阅限两星期内归还。我们往往不到两星期就要跑一趟市图书馆。我们还有家里带出来的中国经典以及诗、词、诗话等书,也有朋友间借阅或寄赠的书,书店也容许站在书架前任意阅读,反正不愁无书。”钱老早在清华大学读书之时,就曾立下“横扫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志向而遍览不已。看看钱老,人家的读书精神,我们之所以这样平庸,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因为整天在书的世界里遨游,因此钱钟书的生活能力也就不像他的学问那样高超了。在《我们仨》里:

钟书这段时期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在这里,钱钟书先生似乎象一个憨态可掬的娃娃,其形象让人觉得可爱又爱怜。我们非但不觉得可笑,反而觉得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人。事实上,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辈子“钟”于书的人,自然是没有时间去对付生活中的琐屑之事的。生活中的“低能”现象就不足为怪了。人的能力是这边强了,那面就弱了,此事“古难全”。可生活中有这样的人:他们学问也不怎么样,生活的自理能力也是很差。这就很可悲了。这才是真正的书呆子。可钱钟书不一样,他是我国学术界的“稀有金属”,含金量特别高。

当然,钱钟书先生并不是一个十足的生活“低能”,他会做饭,会做早点:

我们住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钟书大显身手。……他煮了“五分钟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这是他从同学处学来的本领,居然做得很好;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早饭!……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

钱老先生还“经常亲自为爹爹炖鸡”。等,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钱钟书先生并非“拙手笨脚”,杨绛女士在这个词上加引号是有原因的。

作者写的这本散文有两大特点,一是用语极其简练,一些可有可无的字完全省去,如“我走进阿园卧房一看究竟”这句话,让我们写非得在“阿园”和“卧房”之间加一个“的”字不可。类似这样的用法,随处可见。二是用语平白如话,全是生活用语,丝毫没有大教授书院式的味道。极其平淡,这可能就是所说的语言的最高境界就是淡而有味。

另外,这套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的《杨绛文集》,其装帧、印刷、纸张、字体大小及字间距都非常的精良与合适。一册在手,会忍不住摸索玩味。表里是一样的认真与严谨,这反映了作者本人一贯的谨严作风。钱钟书的文集也是这样的特点。

读后感1字篇4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他是俄国的著名作家,通过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亲身经历,并在社会上艰苦生存的故事,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人民困苦、阴暗的生活。

这部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自食其力。他曾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由于他非常贫困又很年幼因此各地方的人都欺负他、嘲笑他,就连亲戚家的两个主人也变着法的捉弄他。他整天生活在那些低俗、爱吵架、见识浅陋的小市民周围,他非常厌恶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也是他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了。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

我读完这本名著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不但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被苦难所压倒,而且还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把书作为朋友,在书中允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拥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在黑暗的社会中苦苦追寻着属于自己的光明。本书通过高尔基的手笔反映了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让我目睹了旧时期、旧社会时人与人的不平等和当时沙皇的暴政,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人人平等,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人类就要回到原始的生活,只有书才能带你来到文明的世界;只有书才能让人与人之间更懂得沟通;只有书才会给予你无穷无境的知识和乐趣;只有书才能让你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书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它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也能培养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让我们永远和书成为好朋友。最后,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后感1字篇5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读后感1字篇6

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书中人物根鸟是一个善良、勇敢、不向困难低头的男孩。

根鸟的母亲失踪,可怜的根鸟跟爸爸相依为命,直到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出现在了根鸟的梦境,于是根鸟出发了,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境。

根鸟结识了许多朋友,善良的板金、美丽的秋黛。她们都给了根鸟许多的帮助,在根鸟受伤时,是秋黛帮他包扎;在根鸟的旅途中,他幸运遇见了板金,板金在旅途中一直陪着他,在根鸟生病时照顾他,和根鸟无话不说,也是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帮助根鸟找到了他梦中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鬼谷》它讲了根鸟如何化险为夷,如何将夺人记忆的红果子通通烧掉,如何从坏人们的眼皮子底下逃走。

根鸟非常勇敢,也非常善良。在红果林即将被烧光之时火势突然壮大,火光映红了蓝天。根鸟为了让更多人不丢失自己美好的记忆,下了必死的决心一定得把这一片“祸害”烧掉,于是准备奋不顾身冲进火里,幸好他的好朋友拉住他,救了发疯的根鸟一命,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道:“我真敬佩根鸟!”要是我的话我也许就听天由命了。根鸟为了带自己的好朋友逃离鬼谷,在夜晚趁机带着好朋友一路狂奔,可好朋友因吃了太多的记忆红果在逃跑中途怎么也拽不走,坏人们闻声赶来,根鸟只好一个人再次疯狂逃跑。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唯一一次逃跑的机会……

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我懂得了,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去奋斗,让我们在辛苦的同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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