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可以多阅读别人的读后感来理解书本上的内容,优秀的读后感可以使我们的理解能力得到提升,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梗概与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梗概与读后感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出自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一部长篇童话,这是一部旅行日志式的作品,拥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它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让我在无限感慨中读完了它。这部作品以生动的文笔,描绘了主人公尼尔斯与动物朋友们结伴旅行的有趣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笑男孩儿,竟然连小精灵也敢惹,结果惹祸上身——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不点。这时,家养的大白鹅要和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阻止不成,却被带上天,开始了旅行生活……一路上,他长了不少见识,改掉了许多坏毛病。曾为了大雁,几次三番和狐狸斗智斗勇;曾为了帮助黑老鼠,一个人诱敌深入……后来,一只渡鸦告诉他只要把大白鹅带回家杀了,就可以变回原形。可是,这时他与大白鹅有了很深的友情,他在父母要杀大白鹅是勇敢的冲了出来,突然,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变回了原形,这大概就是友情的力量吧!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尼尔斯是个坏男孩儿,以为他不但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居然还敢招惹小精灵,惩罚一下是没错的;可是读着读着,我的想法慢慢改变了,因为尼尔斯在变小以后,把坏毛病全都改掉了,而且他为了朋友们,竟然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多次同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斗智斗勇,这种舍己为人、无私无畏、位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我又觉得尼尔斯是一个勇敢、聪明、惹人喜爱的好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和尼尔斯一起保护森林,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就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我也会永远记住他——那个拇指大的小男孩儿。
梗概与读后感篇2
鲁迅是我国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一生写了不少文章,他用自己的比杆和敌人的枪杆作斗争,他这样了不起难道是有高超的本领?为什么他写的《朝花夕拾》那么吸引人?我带着这个迷惑的问题,翻开了这本书。
我读完时,感到了里面的散文是那么让人深受感动的呀!这本书记叙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本书的夹议中,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第一篇作品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鲁迅先生前7篇作品,记叙自己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事态和社会风貌。后3篇作品,记述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经历,留下了青年鲁迅在追求真理的人生道路上沉重的脚步。
这本书的作品都是作者回忆的文章,但他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记录,而是作者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鲁迅先生取了那些让人无法忘怀的事情加以生动的描述,选择了富有个性的细节描写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了一种无法表达的气息。他把人物的神情心态写的栩栩如生,如第2片作品中写除夕夜长妈妈叫少年鲁迅如何吃福橘和如何讲“吉利”的话等等。
鲁迅先生最让我佩服的是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写的充满了诗情画意。如描写百草原的景致,写的会声会色: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鸣蝉在树叶里长吟……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乐园。作者把对往事的回忆和对时憋的议论结合的自然恰当,天衣无缝。我是多么想有这种才华呀,可以使我的文章更加丰富、更加深动……
啊!这本书里的作品的语言是多么清晰、朴实,亲切感人呀!我真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作家,这才是最美满的。
梗概与读后感篇3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梗概与读后感篇4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当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逊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理解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进取自救,因为我没那个本事。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我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男生,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欢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能够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期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梗概与读后感篇5
在悠久的中国历史中,灿如星河的古诗词文化里有不少文人雅士,他们书写了一首首,一部部不朽的经典名作。其中,我最为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很生动地反映了东汉末年间中国古代这段历史的政治生活和军事生活。在这本厚厚的书里,记载着许多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武艺高超的吕布、忠心耿耿的关羽、威猛忠心的赵子龙、谦卑有礼的刘备……每位人物作者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了他们的性格特点,让人读罢不能忘怀,使我真实地感受到了那段被封尘已久的历史故事。
心怀天下的贤者刘备,他为了能解救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老百姓而三顾茅庐,以为一段佳话,这是多了不起呀!虽然前两次的拜访都没有见到诸葛亮,他仍旧坚持去了第三次,室外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这一些都没有使他退却,他还是耐心谦逊地站在门口等待,毫无怨言,最终得到了诸葛亮的鼎力协助,成为三国中的一方霸主。而文中里另一个主人公我就更加欣赏和喜爱了——诸葛亮,字卧龙,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知人善用,忠君爱国,是一位十足的智者。书中他似乎无所不能,令人钦佩。空城计骗过狡诈多疑的司马懿,设计骗取曹操败走华容道,草船借箭、火烧连营、七擒七纵孟获大块人心,一计连一计,一环套一环,让人不得不连连称赞,拍手叫绝!可当我看到诸葛亮病死的那一段时,眼泪又不自觉地就流下来,为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作为所感动,为他的忠君忠主所敬佩,他这样的一个人才并没有功高夺主,自立为王,而是选择尽忠于新主,哪怕这个新主庸庸无碌……这让我想起诸葛亮呕心沥血所写的《出师表》:“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多么得可歌可泣,多么得感人肺腑!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刘备的仁、关羽的忠、张飞的义和诸葛亮的智。那些层出不穷的智慧谋略、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英雄主义的人格精神,都展现了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亲爱的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我一起来读读这本书吗?我相信你也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梗概与读后感篇6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梗概与读后感篇7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梗概与读后感篇8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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