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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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对我们的好处不言而喻,读后感也是常见的一种文体,完成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大家对名著思想的分析,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通用8篇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1

读白岩松新作《白说》收录其几年间在不同场合的演讲稿,文字直白、说理通透,深刻的东西不多。因一些文字距今久远,故在每一篇文章后,白岩松都续写了当下的感受。相比较,我更喜欢白岩松当下的抒发,接地气,没端着。一本《白说》读下来,没“白说”,几处文字引我深思。

白说:有了感触不能立即表达,要去追寻。经历了足够漫长的追寻,等到一切成熟了,才会有完美的表达。

急于表达已成当今社会多数人的通病,包括我自己。人们往往依据第一印象就判定事物的真伪曲直,并急于发声。我理解“追寻”的意义在于勤思考多求证。在一个“畅所欲言”的信息时代,内心安定,保持耐心,坚持理性,难能可贵。

白说:读书,首先筛选出高于你的作品,你要仰视它,然后去攀登。而多数情况,我们会选择与自己脾气相投的,你喜欢的,跟你水平接近的。这种同等水平的阅读,让人失去了自我挑战的机会。

在职场、家庭、教育、医疗中疲于奔命的人,早已丧失了攀登的勇气和力量。在我有限的阅读时间里,三分之一给了通俗读物。我这样自我安慰:生活已足够疲惫,何苦为难自己,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啃“晦涩难懂”的经典,读些侠骨柔情不好么?阅读本身便兼具休闲娱乐功能。然而,若所有阅读都是通俗读物,我又无法忍受。对于养成阅读习惯的人,内心对自己有要求。很多通俗读物制造短暂的遗忘与虚幻,读时让人沉溺,读后无精打采,给精神麻痹而非滋养,永远无法拥有高品质阅读带来的身心灵的喜悦。真正的阅读是寻找精神共鸣与心灵辉映。能给人力量的阅读,一定是有品质的阅读,教给我们怎样积极面对多蹇的人生。

白说:学习,相当重要一点是去喜欢你不喜欢的,适应你不适应的。打开自己,试着体会和接纳那些不同的声音。如同读书,不要因为一本书的主题或表达方式很陌生就去厌恶它。

再谈读书,我常常会在未读之前就轻易拒绝自己陌生的作家与作品,在自己熟悉与习惯的题材和语言风格里游走。是否可以在阅读中更深入地打开自己,挖掘精神与心灵的潜能?读书的最终目的是读到自己,既然人生已渐渐失去选择的可能性,为何不在阅读中尝试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去读到未曾发现的自己?

白说:有的书当你很年轻的时候就把它读了,以为是读过了,其实是错过了。太年轻的时候,有些书的味道你是读不出来的。而在你真到了需要它的年纪,却没再次跟它相缝,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我一直认为,人与书的相逢相知需要缘分。为避免好书太早相遇而错过最美好的相知,需要常读常新。初中时便读过《约翰。克里斯朵夫》,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读到什么?能记住的真不多了。需要重读的书太多,愿有生之年少留遗憾。

八月和九月两个月似乎很忙,读书的时间很少,完整读完的书,《白说》之外仅有一本——冯唐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不仅读完,还抄录了不少,仿佛回到中学时代。在同龄人热衷诗歌的年代,我埋头琼瑶金庸,读诗的兴趣不大,而今天却越来越喜欢读诗。诗用简单的文字组合完美诠释了我内心渴望表达的情感。白说:为什么读诗?因为中文有无限可能,每一个玩文字的人都可能有一个新发明。成千上万汉字摆放你面前,当你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文字时,每一个字都不是新的,但它们完成了一种全新的组合,又一次发明了中文。我以为,书读久了,对文字亲近到一定程度,肯定会爱上诗,因为那里有最美丽的中文。

拉拉杂杂,读《白说》最触动我的还是关于读书。对书中关于道德经、关于人性、关于发展、关于世界的言说,不是无感,而是看得太多,没了新鲜感,失去了思想的弹性。在“老生常谈”中,亦有星星点点的精彩言说,如:人性的进化是很慢很慢的;意义没有意义,好细节才有意义;结论是危险的,过程是安全的……每每读到这些句子,不得不暂停阅读,闭目思索。

读过不少媒体人的作品,我心中最好的依然是柴静的《看见》。受文体限制,白岩松的《白说》容量大、情感少。好作品贵在一个“情”字,作者不用“情”,读者自然无法动心。但是作为媒体人的书写,有两个字贯穿始终,就是“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白岩松的《白说》值得阅读与尊重。

用《白说》中的话结束读后感:“生活就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人们格外需要学会在不完美中让内心得到纾缓和解脱,回归到正常的日子当中。”

如何学会?好的阅读与理性思考。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2

美好的文字和阳光雨露一样,是自然的一部分,是心灵成长的养分。有时候我们读书,不为别人,只为心中那个小小的自己,童年的自己。

从埃克絮佩利的《小王子》里面,我们得到的是对自己蒙昧时代的回味和领悟。那时侯,我们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们对大人不理解,我们不理解为什么地理学家为什么不记录花开花谢却宣称只记录永恒的现象,是因为高山从来不换地方,大海几乎从不干涸吗?也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要将他们认为最宝贵的东西用数字计算出来,然后存进银行,最宝贵和美好的东西,难道我们不应该及时地享用它吗?为这种领悟,我们不得不付出成长的代价。

小王子来自一颗小行星,他离开那个美丽的地方是因为和一朵花闹了一点别扭,后来又决心回去是因为懂得了那种别扭后面的爱和温情,是因为宇宙中那么多星球,没有一颗星球像像他的来处那么简单而芬芳。 我们有理由嘲笑他的懦弱,他就像那个逃回了永恒之谷的塞尔,而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在拥挤的人群中孤独而勇敢地长成大人,我们有的自大,有的酗酒,有的成了商人,有的成了地理学家,有的一生都无法休息,服从命令或是命运,点灯、熄灯,点灯、熄灯……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花开的样子很美,她精心选择自己的颜色,一片片地梳理花瓣,不愿像虞美人那样满脸皱纹地来到人间。哦,这正是爱情降临时的样子,小王子满心爱慕,听从她的吩咐给她喝水,将她放进玻璃罩睡觉。这玫瑰花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小王子在她身上付出的时间和心思。可是小王子自己不明白,小狐狸是聪明的动物,他通过对驯服这个动作的解读,让小王子知道了liuxue86.com爱情,知道了他星球上的那一朵玫瑰,和眼前这5000朵一模一样的玫瑰之间的区别。书上说如果一个人听任自己被驯服,那他就要冒流泪的危险。可是那朵花是值得爱的,她像所有的孩子那样勇敢,用仅次于开花的力气长出了四根尖刺,她认为这些刺可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可以对付老虎的利爪,其实一点用也没有。所以她的美丽和矫小王子的读后感情,都是多么让人心疼啊!

小王子遇到狐狸之后就想回去了,在蜂蜜色的沙漠里,他又碰到了一条蛇,蛇也是聪明的动物,它能送任何迷途的人回家,能解开所有的哑谜,也知道不仅沙漠有点孤独,到了有人的地方照样孤独。所以吹落到小王子星球上的会是一粒玫瑰花的种子,而不是一个人。有的时候,与草木山川我们更容易会心,虽然这一花一草,由于我们不懂得如何领受她全部的恩赐,而常常感到忧伤,但是与成人世界比起来,一切都简单的多。

小王子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某颗星星的花儿,晚上仰望星空便会感到甜蜜,所有的星星上似乎都盛开着花朵。这就是童年世界如此美好的原因吧!说真的,我们这些相互爱慕或者憎恨的成年人,其实都是在小王子那么大的时候就理解爱情了,因为那时的世界只有一朵花和三座火山,其中一座还是死火山,另外两座活的,也无非是用来热热早点而已。但是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努力地背弃这些理解的过程,当我们彻底遗忘,我们就再也找不出曾经属于自己的那一朵花和另外相同的5000朵之间的差别,也找不到沙漠深处的泉眼,银色铃铛一样的笑声。我们再也没有勇气像小王子那样丢下沉重的肉身重新上路,回到那个一天可以看44次日落的星球。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3

翻开《骆驼祥子》这本书,最先看到的是祥子没毛病,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虎妞很合理想,刘四爷也不错。看完这些,我猜想他们应该会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吧。于是我就继续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人力车夫——祥子的生活。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善良淳朴,正直诚实,老实沉默的人。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想尽办法,使祥子不得不娶了她,但他还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命运的挫折使他又继续拉车,因为他还有希望,那就是小福子。后来小福子的自杀,给了祥子致命的一击。这样一连串的打击使祥子丧失了对生活的渴望和信心。他开始堕落了,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最终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要强,勤劳和自信。他为了不再寄人篱下,为了自己三餐不愁,拼了命地拉车。他不在乎买到车的时间离自己有多远多长,认为自己混出个头是早晚的事,三天、三个星期、三个月……就算是三年也能坚持住!一滴汗、两滴汗,不知道多少万滴汗,祥子才挣出那辆车。从风里雨里的咬牙,从饭里茶里的自苦,才赚出那辆车。那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他不怕苦、不怕累,每天一角一角钱的攒,不论严寒酷暑,风吹雨打,他总算是攒够了一百块,获得了属于他自己的车,有了他自己的车,就不用再受贷车时栓车人的气,不用再敷衍别人,有了自己的车,睁开眼睛就能吃饭。

在他拉车的旅途中,有几次不幸被病魔袭击,一病就是个十天八天的,甚至几个月!就算病得全身瘫软、拉车靠的双腿都站不住脚,祥子也不肯服输,他相信自己有强壮的体格、高大的身材,认为这点病不算什么,他还能走路,还能拉车。祥子,就是那么自信。似乎不论有着什么,他都不会被打败,他始终热爱着老北平,对这里的每一处花草,每一寸土地都是那么的喜爱,但是,上天似乎专门与祥子作对,他买车过安定生活的希望破灭了。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祥子最终他还是被这个社会的黑暗打败了,他放弃了自己坚持已久的理想,失去了生活的原动力。我们要以祥子为戒,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否则可能就像祥子一样走向不可回头的深渊。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4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这就是《傅雷家书》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不同于普通家信之处。

?傅雷家书》是傅雷暨夫人写给儿子傅聪、傅敏等的中外家信,其中大部分是写给出洋在外并最终成为著名钢琴演奏家的大儿子傅聪的信件。洋洋万言,字字涌动,阅者无不为傅雷的精神感动。信中有对过去教子过于严格的悔赎,有对儿子进步的表扬和鼓励,有对音乐和艺术的指导和探讨,有对党和国家建设及运动的看法和意见,有对儿子生活的嘘问和关心,“贯穿全部家书的情义,就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看一部家信录,就是看一片傅雷的“又热烈又恬静、又深刻又朴素、又温柔又高傲、又微妙又率直”的冰心世界,我们不光明白了傅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翻译名家的原因,更会从中学到如何育子成才的人生真谛。

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子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通过书信一起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父子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己的见解。

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傅雷家书》是一个父亲在循循善诱,读来很亲切,既饱含了对儿子的深情,也有着父亲独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读《傅雷家书》,感受的是一颗纯洁、正直、真诚、高尚的灵魂。父子之间的感情因为艺术的崇高而得以升华,成为一份取之不尽的人类精神的养料。

文革时傅雷家遭到抄家,傅聪的书信只剩下残余的几封,所以文章中大部分为傅雷对傅聪写的书信,故名“傅雷家书”。《傅雷家书》不仅仅是书信,还是傅雷和傅聪交流艺术的平台,处处可见深厚的艺术功底。在一篇篇清新的文笔中,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父子之间的浓浓亲情,即使相隔万里,依然不减。家书中最常见到的,还是关于音乐的内容。父子俩时常在家书中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对音乐作品的感悟,对艺术家的评论。傅聪曾获得第五届肖邦钢琴比赛第三名,是有名的钢琴家,受过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赞誉。这些功劳与他严厉的父亲是密不可分的。

傅雷对小时候的傅聪严加管教。那时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四周被日本侵略者包围的上海孤城,连大气中都弥漫着一种罪恶的毒氛。傅雷先生不让孩子去街头游玩,他把孩子关在家里,培养他的音乐和文化。他还十分注意孩子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他要求孩子生活俭朴,学习认真,每天都要监督傅聪不停地练上几个小时的琴。不过傅雷并不是死板的教育。有一次傅聪正练着琴,突然来了灵感,弹着弹着就跑到自己的调上了。父亲察觉到异常,便走下楼来。傅聪吓得赶忙回到谱子上去。但这次,傅雷不仅没有责备傅聪,反而叫他弹自己创作的曲子,父子俩一起研究,并将刚才的曲子命名为《春天》。傅聪长大后远出家门出国留学、演出,傅雷的家书也一直陪伴着他。傅聪在外艰苦奋斗时,家书便是他唯一的慰藉。

傅雷对孩子所灌注心血,全部融入到一封封家信中。傅聪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信念与精神。使他在海外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身边给他教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拥有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走自己正当的道路。他拒绝与祖国敌对国家的邀请,从不做有损于祖国尊严的言行。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万里之外给他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傅聪在艺术上的造诣,离不开父亲傅雷苦心孤诣的教诲。傅雷已去,家书仍留。傅雷家书给我们带来的爱与精神,永远影响着下一代。

真的感谢那个时代没有手机和电脑,真的感谢那个时候的驿路邮差,现代家庭教育中,《傅雷家书》就是一本充满沉甸甸父母之爱的书。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5

作为一名曲阜人,如果不读论语,可以说是极大的资源浪费。当你忙碌了一整天之后,吃完晚饭,在家里泡上一杯热茶,拿起论语细细品味,真是一种享受啊!上学时,看着人家背《论语》也跟着背了不少,通过资料书浅显的弄懂了意思,但当时只是把它当成一种任务而已,从来没有一种享受的感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增加,感觉《论语》越来越难读懂了,有时看上一则,会品味半天,感觉还挺有滋味的呢。

对于城市道德的建设,对于个人修养的提高,《论语》都是一本好的“教材”。我们青年人可以从中汲取到很多的营养。下面我就谈一下自己的收获: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曾参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是一个淡泊为志的人,他不会巧言令色,但是他没有辜负孔子的期望,他的见解也高出同门一筹。他知道孔子的学问其实就是教人如何做人做事。所以他说:“我每天多次的自我反省:为别人办事是否尽心竭力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言而有信呢?老师教给我的东西,一些好的传承,我真的去实践、去履行了没有?”现在的青年人究竟有多少人能够静下心来反思呢?“反思能使人进步”,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是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如果一个人为别人办事能够尽心竭力的话,如果一个人对待朋友能够言而有信的话,那他的本职工作也肯定能够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了,他在工作中也会得到更多人的赏识和肯定,这对于他是有

利而无害的。我们的国家需要这样的人,我们的城市需要这样的人,所以我们要努力使自己成为这样的人;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孔子说:“弟子们在父母跟前,就孝顺父母,在外要友爱同门,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弟子”有两层意思,一是年纪较小为人弟和为人子的人;二是指学生。很多人认为应该解释为前一种,但我觉得也可以是第二种。中国古代老师把学生看成自己的儿子一样。而学生也把老师当作父亲来尊敬,师生之间有如父子,过去有“一日从师,终身若父”的情形。这里能体现出一种“尊师重道”的精神。而现在的我们对于“尊师”还不如古代做得好。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尊师”的人。不一定是自己的老师,教给我们东西的人,给我们指导和帮助的人,我们都要尊敬。孔子还告诉我们,要学会孝敬。而且把“孝”放在第一位,体现了“百善孝为先”的思想。其实,孔子说的很对: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会去爱的人还会去爱别人吗?还会“泛众爱”吗?孔子不光告诉我们在家里怎么做,还告诉我们在外怎样做:在外要尊重同门,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我们又不得不佩服孔子语言的艺术性,从“内”到“外”,由“近”及“远”,语言严谨而又给人一种层次的美感。我们还可以看出,孔子把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放在第一位,而文化学习只是第二位的,孔子是“以德为重”,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们青年人多读一下《论语》,对于我们自身修养的提高,对于

我们曲阜“文明道德城市”的建设都是有很大好处的。我会继续享受我的《论语》之旅。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6

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联。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完美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联。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好处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杯具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我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正因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就应奉承的。”高老头自我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能够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终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我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最终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能够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代替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可是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杯具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一样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感情、友情都所以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终,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终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就应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能够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重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7

对于整个东方的文化而言,孔子也许算是最特殊的存在。西方人总试图将儒学作为宗教理解,他们所看到的孔子是一位精神的偶像,也许,如果所有无法摆脱的精神制约都可以视为宗教的话,孔子确实是这样一种后果的直接缔造者。但实际上这种认识存在非常大的偏差。虔诚的教徒永远不能理解的是,在中国宗教始终不过是无数围绕“治世”而采取的手段之一,不会有一个帝王真的允许哪个宗教来控制他世俗的天下,所以也不会有哪个人怀着神圣的心情认真去探讨神存在的可能性。中国不会出现像文艺复兴那样的人性觉醒期,因为中国人的眼睛,从来没有片刻从人生活的世界移开到上帝的宇宙中去过。中国的哲学是彻头彻尾经世致用的哲学。“子不语”所表达的表象的敬畏之下实质则是漠不关心,以致所有“怪力乱神”在最初就驱逐出了研讨的范围,也使得在后世这种实用主义的风气经年不绝。

东方的读书人,总是怀有类似“劝世”的情结。所以孔子长久担当的真正角色是教育者。在他本人的时代,儒学倡导的是人的自制,上至君王,下至草民,人应该使自己向一种理想人格趋近。孔子将之定义成为“君子”。通过强调人的修身与自省,孔子宣扬当一个君主的自我修养达到完善,那么他的权力就可以通过最和平高贵的方式来保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天真,因此我们看到后世虽将孔子本人拜为先师,却没有几个强大的君王是按照他的理念在经营他的政权。尽管如此,那些对于理想人格的设定却并没有被轻贱。今时今日,中国人的道德标尺也依然围绕着它们,谦逊淡定博学慎行的君子形象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始终被向往,但它一直以来被推崇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谁也还没见过它的完成。那些劝诫简短如“不迁怒,不二过”,如“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却无一不是包含了对于自身情绪与意识的双重控制,“君子”是一群有着绝对精神力的人,从这种意义上看,孔子相信个人意志的力量胜于环境的影响力,因为在他的描述中,“君子”无所谓贫富职业境遇,他们从不慌张,从不刻意争取,永远只是物来则应随遇而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变色,而一旦被委以大任,他们又能把一切都做得很好。

儒学的本末,都成为这个悖论之下的一个圈套。这个圈套的根基是一个绝对正确的假设,它决不可能实现,同时任何理论又都不可能推翻它,结果就是连它的创造者本人也被它套了进去。讽刺的是现实之中,孔子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应该只是做好全部的准备来等待时机的降临。我们看到过最标准的智者形象,是像老子那样遁世于飘渺的。因为如果看清了全部的现实,就会明白要改变已成规矩的方圆只能是种妄念。我很难相信孔子真的认为他所理想的世界可能到来,他所留下的形象也从来不是这样一个野心而自负的人。在他所留下的关于自己理想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和所谓“治国平天下”截然不同的方向。他喜欢音乐,向往沐风逐月的清逸闲悠,崇拜老子,直言见老子犹见真龙。但是最终他一天也没有真正去落实过他的憧憬,他舍弃了清高与优雅,以卑微的姿态投身于时代的洪流中,试图用老迈的身躯挡住滔滔的江水。而这一切的理由,也许只是出于一种悲悯与责任感。他背负了整个时代的理想与现实。他的智慧一定使他看到了未来只会是现实的不断重演,被遗忘的美德从不会被唤醒,就如它们从来不曾真的存在过。带着这样的矛盾与感伤,他一生都在做一件明知不可为的事。如同一句古老的箴言所说:巨大的悲悯,超越了善。他注定会失败。他成为了不可被战胜的人。

上甘岭读后感1500字篇8

他带着一副大大的眼镜,端坐在桌前,借着昏暗的烛光,目光随着手指向的位置在纸面上游走,嘴中不时念叨有词……

印象中的傅雷,是黑白灰三种颜色,不苟言笑。围着一条格子围巾,穿着贴身的长衫,头发只留头顶一片,四周剃掉,个子高高的。他与妻子的合照只有几张,大多是年轻时拍的,常能看见他与儿子的照片,在公园的游船上,在家中的客厅、书房。

傅雷对儿子的爱藏在心中,他们父子之间,没有含情脉脉,始终将道德、艺术摆在第一位,其次才是护犊之情。

父亲的严谨,使得傅聪和傅敏不敢偷懒,始终抱着相同的态度去学习、为人处世,终于在不同的领域有非凡的成就。他的拳拳父爱,也出自于他对儿子深沉的爱。在儿子出国后,他开始用书信交流,纸张间传递着简单的关心与爱。

傅雷曾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傅聪的歉意,他意识到自己的过分苛刻。虽说傅雷是出了名的严父,性格孤傲,但那只是他坚强的外壳。在傅聪留学后,虽然相隔千山万水,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更为亲密了,由父子变成朋友,再变成兄弟。

我想到了木心的《从前慢》,其中曾写道:“从前日色变得很慢很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等待一封信,足矣耗尽我们所有的耐心。但傅雷愿意等,用笔墨回信,在报纸、广播,各种渠道去了解他,关心他的生活。我印象很深的是,傅雷有一次在报纸上看见了傅聪的签名,特意写信去提醒他,还为他现身说法,告诉“聪”字怎么写才好看;为了提高他的素质,也会仔细指出他生活中的小缺点,就连将手放在上衣口袋里,大衣脱掉后丝巾还留着这些小细节也会注意到。他教会了傅聪怎么做人。

后来傅聪在晚年谈起父亲,说傅雷在一次来信中提到与他的话怎么也说不完,还在傅聪身上学到了很多。当时傅聪在波兰留学,第一次回国,与傅雷促膝而谈,整宿整宿的聊天,无话不说。看完这些家书,这才知道原来不管多伟大的人也有最质朴的情感。傅聪与弥拉结婚第三年,有了一个孩子,傅雷夫妇盼望着有朝一日能与他们团聚,他还会常常梦见他们。突如其来的“文革”给傅雷夫妇戴上了沉重的精神镣铐,还未来得及团聚,傅雷夫妇就一起自杀离开了这个世界。傅雷留下的遗书里只写了一个大大的“人”字。傅雷是一个那么简单、朴素的人。

傅聪形容父亲写给他的一部分书信如同“忏悔录”,他目睹过父亲受苦受难,在感情上的大波大浪。从前,我只听过一面之词,都说傅雷是出名的严父,但我认为,他是世间最平凡也是最伟大的父亲,父爱永远是深沉的。在傅雷的身上表现出来的就是想让傅聪变得更好、更优秀,他只能对傅聪从严要求,就成了大家口中的严父、不近人情。等我读完这本书,才明白,这一切,都缘于对傅聪的爱。

……

我有一个温柔的父亲,他没有傅雷那么苛刻要求孩子,他也想让我有出息,但我一再让他心寒。总是在争吵完之后才会自己后悔,数着他的白发猜着有几根是我气出来的,他也会常常开玩笑说自己被我气的脑血栓,我总是嘴上毫不留情地回怼,心里却很不舒服。我以前像那个《狼来了》里爱撒谎的孩子,他会一次又一次相信我、给我信任。我很害怕他发脾气,有时候他声音冲我大一点,我就会心里不舒服。随着他工作的增多,待在家里的时间也变少了,我会不和他斗嘴,会脾气更好一点,学习再更努力一点,让他少操点心。回家了,一家人就和和气气的。《傅雷家书》使我明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开心,而不是徒增烦恼。

?傅雷家书》中简单的琐事,让人感觉温暖、自然。在了解了他们父子最终阴阳两隔,天各一方,心中又是一番极大的触动。

我轻轻摩挲着书页,不知不觉间已经翻到了最后一篇。

他提起笔缓缓写下一行字:聪,亲爱的孩子……一阵微风吹过,烛影微微晃动。

桌上寄过来的信边放着一张黑白相片。相片里的傅雷一只手拿着张报纸,另一只手在上面指指点点,傅聪靠在他的肩上,看起来亲密无间——是父子,亦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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